家用科技与性别
家用科技将科技运用在改善家务工作,期望可以提升家务品质与缩短工作时间,从行政院主计处统计2016年结果显示女性投动家务劳动时间并未大幅减少,因此家用产品设计应考量家务劳动中的性别化分工。
用来协助处理家务的科技或是科技产品(非人力),使家里更干净、更安全、更有效率。露丝﹒考万(Ruth Cowan)在1976年于期刊Technology and Culture上提出“ Household Technology”一词[1]。家用科技常见的应用产品可分为棕色家电(Brown Goods)和白色家电(White Goods),前者被认为是满足娱乐需求如电视、DVD 播放器、音响和家庭娱乐系统等电子产品,而后者被认为是满足一般家务需求的产品,如冰箱、微波炉、洗衣机和烘衣机等[1][2]。随著科技与社会(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 Studies, 简称STS)研究发现一般容易认为棕色家电是男性常讨论的项目,技术性较高、较酷炫。而白色家电一般使用者多为女性,较低科技[2]。
家用科技产品发明期望能带来方便与轻松的生活,地板清洁从扫帚扫地到轻巧吸尘器再到扫地机器人;洗衣机从洗衣、脱水两槽型态转变成洗脱烘三合一。在现今的智慧家庭广告中可以看见家用科技产品,再搭配智慧家庭的应用程式,随时可以掌握家庭中家用科技产品的运作状态,控制家中冷气、洗衣机、除湿机、照明等设备的开关与否。仿佛家务只需动动手指随时随地都能轻松进行[3]。
然而家务是一连串连续且复杂的进程,家用科技产品所能改善的只是其中一个步骤。以洗衣工作为例:洗衣机所取代的是人力的搓洗与脱水,但衣服需要先按照材质、颜色分类才能放入洗衣机,投入对应的洗剂。洗程结束后,需要人力晾晒、收折,甚至还有必须手洗的衣物。洗衣过程消耗的人力与精神,并非科技产品“自动化”就能完全取代。洗衣机的发明并未减轻家务提供者(大多是女性)的工作量,反而提高对于干净的标准,增加洗衣频率,更费心挑选洗衣机[3]。
根据行政院主计处2016年妇女婚育与就业调查,有偶女性平均每日做家事(不含照顾小孩与长辈)时间为2.23小时,其先生/同居人为0.87小时[4]。根据行政院主计处2004年社会发展趋势调查-时间运用报告中可以发现:2004年台湾地区15岁及以上人口做家事、照顾家人及教养子女之情形,无论平日、周六或周日,女性之参与率均在75%以上,与2000年相较,除周日无明显变化外,平日及周六各增加1.40%及2.44%。显示做家事、照顾家人及教养子女之重担多数仍在女性身上。或者说因家用科技产品发明家务内容有些许改变,但女性对家事付出的时间并无减少的趋势[5]。
科技产品并非“自动”就能完成工作,仍需搭配家务提供者的人力与时间才能达到清洁效果。科技在某些部份确实节省了人力与时间,但从整个工作流程来看,科技的发明并未将流程中的所有步骤纳入考虑。每天都必须进行的、琐碎的、即时性的工作,并未因科技的发明而取代或是简化。家用科技产品的设计发想时也必须要意识到科技中存在的性别化问题,才能避免在设计的过程中再度巩固台湾家务性别分化现象[3]。
- ↑ 1.0 1.1 Cowan, Ruth Schwartz; 杨, 佳羚; 吴, 嘉苓; 傅, 大为; 雷, 祥麟. 科技渴望性別. 台北. 2004: 99–130. ISBN 9789572899045.
- ↑ 2.0 2.1 傅, 大为. 家電、家用科技裡的性別政治. 性别平等教育季刊. 2004-11-01, (29): 57-60.
- ↑ 3.0 3.1 3.2 從女性的家庭清潔經驗反思家用科技__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ndltd.ncl.edu.tw. [2023-06-14].
- ↑ 國內指標-料理家務時間. www.gender.ey.gov.tw. [2023-06-14].
- ↑ 93年臺灣地區社會發展趨勢調查(時間運用)統計結果. 中华民国统计资讯网. 2022-02-24 [2023-06-14]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