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香港/強制檢測公告/索引
外觀
- 對象包括:(以下包括已接種疫苗人士)
- 「P」代表曾身處該場所人士
- 「N」代表曾身處該地方超過一小時的人士
- 「B」代表曾身處該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
- 「T」代表任何指明學校的級別之學生及在指定期間曾面授該等指明級別學生的指明學校老師
- 備註1:以下情況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 只涉及上呼吸道感染或流感樣疾病個案地方的已接種疫苗人士;或
- 在醫院或隔離設施接受治療或隔離,有關人士在知會醫護人員有關適用檢測要求並在住院或隔離期間遵從相關醫院或隔離設施的檢測安排的情況下。
- 備註2:以下情況無須遵從公告中的規定或接受檢測:
- 有關人士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第22條接受檢疫的檢疫期間;或
- 若三個月內曾經檢測呈陽性結果(包括衞生署已記錄的核酸檢測陽性個案,以及已向衞生署申報的自行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且能出示相關電話短訊通知或隔離令的人士。
- ^ 註解※:因有污水樣本檢測持續呈陽性而列入公告的建築物。
- ^ 註解§:因病毒潛伏期有機會較長而再次檢測。
- ^ 註解◊:政府派員執行強制檢測公告的大廈(同時列入限制與檢測宣告除外)及執法行動時間。
- ^ 註解⊗:因爆發上呼吸道感染或流感樣疾病個案,而相關疾病的徵狀與2019冠狀病毒病相似,為謹慎起見而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
- ^ 註解◎:為限制與檢測宣告受限區域。
- ^ 註解+:為涉及變異病毒株個案曾身處的地點。
- 政府新聞公報及憲報中處所或大廈以區議會分區/法定分區/通俗分區作所在地區,以下均以香港郵政「正確地址」搜尋工具所列的法定分區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