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继承法

来自维基学院

批判继承法通常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对待人类文化遗产的继承方法。一言以蔽之:“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历史[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毛泽东说:“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 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该割断历史。从孔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予总结,承认这一份珍贵遗产。”(《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又说:“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但是决不能无批判地兼收并蓄。必须将古代封建统治阶级的一切腐朽的东西和古代优秀的人民文化即多少带有民主性和革命性的东西区别开来。”(《新民主主义论》)后来这一主张就被称为“批判继承法”。

参看[编辑 | 编辑源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