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龍歷
中華龍歷是由中國業餘天文愛好者,網名鄉間白頭翁的退休人員研究創製的新太陽曆方案。它以中國古代干支歷和十二氣歷設想為理論基礎,以格里曆為基本框架,按照二十四節氣分季定月的原則,同時結合格里曆置閏規則而創製,是中外古今兩種陽曆曆法相互融合而成的新曆法方案。由於該方案在夏秋設定了五個連續大月,也可稱作夏秋連大月方案。該曆法方案雖具有一定的理論根據,且由編制者編出了實歷歷譜,但現在尚未獲得批准施行,僅為一種設計方案,屬於對現行公曆進行改革的一種嘗試。 [1]
目前中華龍歷經討論確定兩個版本。曆法原作者提倡近似立春日(公曆2月4日)歲首,沿用現有置閏規則(下稱標準版中華龍歷);此外還有支持者提出以中時區的真立春日作為歲首,相鄰兩年歲首自動確定年長,自動置閏(下稱真立春版中華龍歷)。總體來說,標準版中華龍歷為純算數歷,特點是比較簡單,計算方便,精確性與格里曆相當。真立春版中華龍歷為半算數半定氣歷,精確性和連續性好,但由於年長由定氣決定,必須通過查表方可確定年份是否為閏年,故使用可能會不太方便。
中華龍歷的制定規則十分簡單,且有理可循:
- 中華龍歷為一種太陽曆,因此一年365-366天
- 中華龍歷將一年分為12個月
- 中華龍歷不設置空日,且儘可能將月份長度平均化
- 由1、2、3,可以得到推論4:
- 平年5大月7小月,閏年6大月6小月,其中大月31天,小月30天
- 中華龍歷將立春定位歲首
- 中華龍歷將大月放置在遠日點
- 由4、5、6,可以得到推論7:
- 中華龍歷中,現在每個月的天數分別為30、30、30-31、31、31、31、31、31、30、30、30、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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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近似立春日(公曆2月4日)歲首,保持公曆置閏規則
- 取中時區真立春日歲首,自動置閏
- 根據7和8-1可以得到標準版中華龍歷
- 根據7和8-2可以得到真立春版中華龍歷[2]
- 一是體現了春為歲首的原則,符合萬象更新的實際。
- 二是每季的定位和天數十分接近天體運行的實際,做到了四季分明,順序清楚,氣象特徵突出。我國民間關於月份的命名完全適用於中華龍歷,如三月桃月、九月菊月等;同時,熱在六月、冷在臘月(十二月),「農家少閒月,五月人倍忙」等俗語也完全符合;若以俗語諺語來判定氣象,更屬一致。
- 三是與二十四節氣定位基本吻合,即每月的「節」在月首,而「氣」在月中;每季的「四立」在季首,「兩分兩至」在季中;若要背誦二十四節氣歌,與我國漢歷完全一致,不會再有將小寒大寒兩節氣放到下年的錯位情況。
- 四是我國的夏曆年度起始日其實也是在立春日左右游移,中華龍歷設立春為元旦後,與我國夏曆基本貼近,這樣能夠做到陰陽互配,相得益彰。
- 五是與歷史上的紀年吻合,有利於考古和方便歷史事件研究。
- 六是與生肖屬相紀年相吻合,月建干支更合理;
- 七是元旦(立春)與夏曆春節相靠近,對於休假、學校入學、放假等社會活動都帶來便利,有利於根據季節特性來制定國家計劃。
- 八是本方案可以全部利用現有曆法研究成果,直接進行轉換,而不需要另行探討新途徑,對科研資源不會造成浪費。
- 九是幾個大月相連續,也方便冬半年和夏半年作息時間的調整轉換。
總之,中華龍歷針對格里曆而改革,對夏曆而言也有進步,如生肖當值更準確,穩妥推行將對社會活動和經濟發展起到巨大的促進作用。與現行陽曆對照,由於沒有質的改變,無論其精確性還是通俗簡便性都不受影響,關於星期的規則,關於值閏的規則等都沒有變動,保持了曆法的穩定性,不會造成天文曆法之混亂,因而便於推行和被群眾接受。[3]
一是「年」要向後推,二是紀念日需重新確定。這兩點似乎有悖於長期來的傳統習慣。但只要改定了,以後可一勞永逸。三是有學者認為連大月造成季度長短的時間差,不利於國民經濟計劃的制訂。其實,這本身是自然規律所形成,並非人為的錯。作為規則的曆法應該儘量地去適應這種自然規律,經濟計劃的制定也要適應這一規律。相比於原來的31天與28天的月份差距,這種季度差距其實也可以忽略。
不過,在確定推行轉換時,第一年的歷年長度要增加34天,這才是最實在的變動,更是推行中最大的難點。這也許會引起各方面暫時的不適應。這種變動對於日常生活倒是沒什麼,但對於國民經濟計劃的制定和執行會有較大的影響,必須要十分穩妥的推進。[4]
中華龍歷參照中國古代的七十二候,在保留七日周的基礎上,倡議採用月下小節律五日候作為休假周期:凡小月,每月六候,每候5天;凡大月,月中多了一天,這一天就分配在月末那一候中,顯然對其他各候的分配不會影響。這樣按度數按月分配,完全符合年內七十二候的要求。五休一相較七休二雖然理論上勞動時間延長,但有了調整假期更大的空間。[5]
中华龙历容易记,参照二十四节气。 立春年首换生肖,小月三十冬春季。 夏秋五个连大月,多含一日合天意。 月下六个五日候,七十二候展新义。 闰法纪年皆沿用,不动星期与旧历。 狮醒龙腾东方起,历法大同卜可期。
近日點位置 |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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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春分 | 0 | 1 | 3 | 5 | 7 | 9 | 11 | 10 | 8 | 6 | 4 | 2 |
春分-立夏 | 3 | 1 | 0 | 2 | 4 | 6 | 8 | 10 | 11 | 9 | 7 | 5 |
立夏-夏至 | 6 | 4 | 2 | 0 | 1 | 3 | 5 | 7 | 9 | 11 | 10 | 8 |
夏至-立秋 | 9 | 7 | 5 | 3 | 1 | 0 | 2 | 4 | 6 | 8 | 10 | 11 |
立秋-秋分 | 11 | 10 | 8 | 6 | 4 | 2 | 0 | 1 | 3 | 5 | 7 | 9 |
秋分-立冬 | 8 | 10 | 11 | 9 | 7 | 5 | 3 | 1 | 0 | 2 | 4 | 6 |
立冬-冬至 | 5 | 7 | 9 | 11 | 10 | 8 | 6 | 4 | 2 | 0 | 1 | 3 |
冬至-立春 | 2 | 4 | 6 | 8 | 10 | 11 | 9 | 7 | 5 | 3 | 1 | 0 |
考慮到地球的近遠日點存在著周期為25791年的進動,以及地球受月球引潮力導致自轉變慢,因而一年天數會有所減少。針對這種狀況,中華龍歷對此制定出未來的調整方案:
- 每世紀初,取一年天數除以12的餘數X,根據屆時地球近日點位置,分別從大到小依次放置X個大月。
- 例1:現在近日點在小寒附近,則執行冬至-立春方案,將優先級7-11所在的四五六七八月設為大月(31天),其餘月份設為小月(30天)。閏年再將優先級為6的三月改為大月。
- 例2:公元44世紀,近日點運動過立春,則執行立春-春分方案,將優先級7-11所在的五六七八九月設為大月(31天),其餘月份設為小月(30天)。閏年再將優先級為6的十月改為大月。
- 例3:300萬年後,一回歸年大約只有364.9天,以冬至-立春方案為例,將優先級8-11所在的四五六七月設為大月(31天),其餘月份設為小月(30天)。閏年再將優先級為7的八月改為大月。
- 例4:5300萬年後,一回歸年大約只有359.9天,以冬至-立春方案為例,將優先級1-11,即除六月以外的月設為大月(30天),六月為小月(29天)。閏年再將六月改為大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