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Kyandi/IOH
本研究所致力於研究中華民國(臺澎金馬地區)的公路,包含編定、規格、養護等細項。
- Don't be evil.(不作惡。):不作危害社會的研究。
- 以既成道路作為研究方向,不探討未完成的路網。
臺灣本島及澎湖縣的公路系統建立要追溯自1945年,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始設立「公共工程局」,掌臺灣省公路工程事宜。1946年設立「臺灣省公路局」,1949年,「公共工程局」歸併「臺灣省公路局」。1952年,臺灣省省道路線編定,當時尚未有編號出現。1959年進行公路規劃,評估日後二十年公路發展並分為環島公路、橫貫公路、內陸公路、濱海公路及聯絡公路等五大類,總里程約一萬六千公里。1961年代完成臺灣省道、縣道、鄉道普查及編號,臺灣縣道、臺灣鄉道自此出現。1970年代,高速公路開始興建,中華民國國道自此出現。1990年代,臺灣省道快速公路自此出現。
1999年,因精省之故,「臺灣省公路局」改為隸屬於交通部,暫稱「交通部公路局」。2002年,《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條例》施行,「交通部公路局」正式改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2013年,因修正《公路法》,中華民國市道、中華民國區道自此出現。
金門、連江(馬祖)由於區域上劃定為福建省,而未設置專屬公路工程單位,雖省今已虛級化,但再制定公路系統已無必要,故仍未有編號公路系統。
即日起本研究所啟動調查《公路路線系統分類基準》定義之七種都市階層(都會中心、副都會中心、主要地方中心、次要地方中心、重要鄉鎮、一般鄉鎮、村里聚落),並以鄉鎮市區為單位,分類前六種階層(已將村里聚落除外):
- 都會中心
- 臺北都會區
- 臺中彰化都會區
- 高雄市都會區
- 副都會中心(分類共二項)
- 新北市:板橋區(一、二)、新莊區(二)、中和區(二)
- 桃園市:桃園區(一、二)、中壢區(二)
- 臺南市:安平區(一)、新營區(一)
- 新竹市(二)
- 主要地方中心(分類共三項)
- 基隆市(一)
- 嘉義市(一)
- 臺南市:安南區(一)、東區(一)、南區(一)、北區(一)、中西區(一)
註1:本列表範圍不包含且不適用於金門縣、連江縣。
國道乃最高規格之公路,由中華民國政府出資興建。
符合國道規格的道路大部分已編定為國道,雖因環保、經濟因素路網並不完整,但與本研究所的研究方向不同,故不再深入研究。
與中華民國國道的情況類似,符合快速公路規格的道路大部分已編定,雖因環保、經濟因素路網並不完整,但與本研究所的研究方向不同,故不再深入研究。
今日之中華民國省道系統於1983年的公路普查中大致定型。2006年,高鐵聯外公路隨著臺灣高鐵興建而出現。
隨著各縣市的都市計畫發展,各地道路重劃、拓寬,幹道與支線的地位彼此互換,但省道路網久未大更新的原因為交通部公路總局與地方縣市政府的彼此矜持:
- 公路總局不願增加養護里程:已符合省道規格或能改善省道路網的道路,無法升格省道。
- 縣市政府不願增加養護里程:已不符省道規格或不重要的省道,無法降格縣市道或鄉區道。
因上述情形,本研究所展開整編研究。
今日之中華民國縣市道系統於1983年的公路普查中大致定型。
隨著各縣市的都市計畫發展,各地道路重劃、拓寬,導致縣市道公路系統的鑑別度式微,尤其是市區境內的縣道、市道系統最為嚴重。隨著縣道、市道已回歸各縣、市政府養護,不再由公路總局代養,而縣、市政府對於養護上述公路系統的態度積極度不一,更是重挫縣市道系統的完整性。本公路系統是本研究所的重點研究對象,開啟整編研究。
今日之中華民國鄉區道系統於2010年之後的整編中大致定型。
鄉道、區道系統原本就由各縣、市政府,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