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小娃撑小艇」之「娃」并非「小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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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白居易《池上》是一首脍炙人口的五言绝句,被多种教材收录。全诗写道:

然而,就笔者目力所及,目前收录此诗的教材,绝大多数都将首句的「娃」解释为「小孩儿」,将整句解释作「一个小孩撑着小船」。其实不然,这是犯了望文生训的错误。「小娃」在此诗中的取义,并非「小孩儿」,而是「美少女」,其具体所指,当是白居易所豢养的妓女。

首先,「娃」在古代原本有两个义项。扬雄《方言》:「娃,美也。吴楚衡淮之间曰娃。吴有馆娃之宫。」[1]许慎《说文解字》:「娃,圜深目貌也。……或曰,吴楚之间谓好娃。」[2]可见,「娃」的古训之一便是「美女」。而另一方面,「小孩儿」作为「娃」字的义项,是至早在元朝才出现的晚近义。郑张尚芳先生指出,此「娃」是借用该字字形,其本字应当为「哇」,是拟小孩啼哭声的象声字。北宋欧阳修《次韵再作》:「更蒙酬句怪可骇,儿曹助噪声哇哇。」王安石《董伯懿示裴晋公平淮右题名碑诗用其韵和酬》:「空城竖子已可缚,中使尚作啼儿哇。」苏洵《张益州画像记》:「有童哇哇,亦既能言。」后即以「哇哇」指代小孩儿,如元朝李行道《灰阑记》二折:「那员外也请小的每吃满月酒,看见倒生的一个好哇哇。」元朝无名氏《抱妆盒》二折:「别人家的哇哇,料在金水桥河下便了。」后因「哇哇」不似呼人之称,方才转写作「娃娃」[3]。由此可知,「娃」有「小孩儿」之意,是元朝以后之事。就先唐时期的诗文言之,《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娃」字凡出现七次,皆取「美女」之义。《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娃」字仅见一次,即谢朓《和王著作融八公山诗》「再远馆娃宫」,亦取「美女」之义。而就唐代诗文言之,《全唐文》用「娃」凡十次(包括1次在标题中的使用),亦皆取「美女」之义。结合《全唐诗》《全唐五代诗》《全唐诗补编》等总集,笔者目力所及,唐诗中「娃」凡见一百一十四次(包括十一次在标题中的使用),除去白居易《池上》与《春尽劝客酒》两处使用「小娃」是本文讨论的对象以外,亦皆取「美女」之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晚唐李沇在《方响歌》中写道:「小娃弄索伤清冰。」而下文又写道:「季伦怒击珊瑚摧,灵芸整鬓步摇折。十六叶中侵素光,寒玲震月杂佩珰。」[4]「灵芸」「鬓」「寒玲」「佩珰」这些意象炳炳凿凿,此处「小娃」指少女。很显然,唐人以「娃」为「少女」,而非「小孩儿」。王力先生指出:

加之对「娃娃」词源的考辨,很显然,无论是白居易《池上》的「小娃撑小艇」,还是他《春尽劝客酒》的「行茶使小娃」,「小娃」所指都应该是「年少的美女」。

如果说上面的论据尚是旁证,那么还有大量直接的证据都可以证明「小娃撑小艇」之「小娃」当为「美少女」而非「小孩儿」。金朝党怀英有诗《楚清之画乐天小娃撑小艇偷采白莲回不解藏踪迹浮萍一道开诗因题其后》,全诗写道:

根据诗题,这是在一位名叫楚清之的人以白居易《池上》诗为题材画了一幅画,而党怀英就此画题写了这首诗。此诗非常生动地描绘了白居易作《池上》时的情境。其中「鸳鸯为报窃花处」至「清之粉本清且妍」四句,以及末句引陶渊明爱情题材的《闲情赋》,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那位「偷采白莲」的,不是小孩儿,而是少年美女。又如元朝张雨《葛岭杂书》写道:

张雨另有一首《摸鱼儿》词:

这两首明白如话的作品都化用了白居易《池上》的意境。两首相互参证,其中第一首的「裙」「歌板」,第二首上阕的「柔情」「鸳鸯」「香旖旎」搭配下阕的「吴娃」,这些都明确地告诉我们:这两首作品中的「娃」,都是少年美女,而这两处「娃」恰恰都是化用白居易「小娃撑小艇」而来。而清朝康熙帝御定《御选唐诗》选录此诗,在「小娃撑小艇」句下注释道:

由此可知,在后世的文人共同体中,「小娃撑小艇」之「娃」也被理解成「美女」而非「小孩儿」。这正与中国古典诗歌的创作传统相符——「莲」经常与女性紧密相联。种种证据,都坐实了此处「娃」之字义。今人不读书,便难免会望文生训,犯出像这种释「娃」为「小孩儿」的错误。这种错误不在少数,又例如诸葛亮《出师表》「五月渡泸,深入不毛」,有的教师将「不毛」解释为「不长草的地方」,全然不知「毛」是「苗」的同音假借字。诸葛亮此处「深入不毛」,是指深入那些不种庄稼、未被开垦的蛮夷之地,而绝不是说像云南泸水这样气候湿热的地方「不长草」[10]

知道了「小娃撑小艇」之「小娃」为「美少女」,我们便不难理解白居易此诗所表达的思想感情。白居易晚年闲居洛阳,依山傍水,《池上》绝句正写于此时,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与谢思炜《白居易诗集校注》皆有考。这也是前文党怀英诗首二句的由来。而值得注意的是,白居易晚居洛阳时,豢养了一大批能歌善舞、形容姣好的妓女,供自己寻欢作乐。他为此写了大量的诗歌,或酬和,或夸耀。例如五言律诗《赠同座》便是其中的代表作:

此诗末二句尤其直白,作者对这些妓女抱有何种心理,自不用多说。极有可能,《池上》的「小娃」,便是这众多妓女中的一员。此时的白居易,经历了太多的起落,早已由早年耿介磊落的知识分子,蜕变成了因循浮沉的地主阶级官僚,沉浸在这些声色犬马之中。不过,我们似乎也不能以此苛责白居易,因为就在太和九年,爆发了震惊朝野的甘露之变,大批朝廷重臣被宦官杀害。针对此事,白居易有《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感事而作》:

通篇在庆幸自己能保全性命的同时,似乎又透露着一丝无奈之情。或许,只有像白居易这样放弃参政兴趣、处处展现自己的庸俗的行为,才能避免杀身之祸。这是白居易的无奈,更是专制社会中官僚们普遍的无奈。那么,对于白居易广纳妓女、买笑寻欢的行为,我们站在今天的角度,要批评其庸俗的一面,但也应予以理解之同情。

总之,白居易《池上》「小娃撑小艇」之「小娃」,所指当为美少女,而非小孩儿。

参考文献与注释[编辑 | 编辑源代码]

  1. [汉]扬雄著;华学诚汇证.扬雄方言校释汇证 [M].北京:中华书局,2006.09:100.
  2. [汉]许慎.说文解字(附检字) [M].北京:中华书局,1963.12:263.
  3. 郑张尚芳.汉语方言表「孩子」义的七个词根的语源 [J].语文研究,2008(1):32.
  4. 全唐诗 [M].北京:中华书局,1960.4:7909.
  5. 王力.龙虫并雕斋文集 [M].北京:中华书局,1980.1:332~333.
  6. [金] 元好问编;张静校.中州集校注 [M].北京:中华书局,2018.9:737.
  7. [元] 张雨撰;彭尤隆点校.张雨集 [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6:328.
  8. 同上:403.
  9. [清]圣祖玄烨辑.御选唐诗 [M]//钦定四库全书:卷二六65b.
  10. 陆宗达,王宁.训诂与训诂学 [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4.9:303~305.
  11. [唐]白居易著;朱金城笺校.白居易集笺校 [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12:1862.
  12. 同上: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