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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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編輯 | 編輯原始碼]

「996工作制」是中文互聯網的網絡流行語,被評為「2019年度十大網絡用語」,代表了當今中國勞動者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法定工作時間被惡意延長的情況。它指的是是一種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延長法定工作時長的工作制度,意味着工作日早上九點上班,晚上九點下班,中午和晚上各休息一個小時(或不到),總計工作十小時(或以上),並且一周工作六天的工作制度。這在中國的高科技互聯網企業中比較常見,是一種「加班文化」[1]

形成原因[編輯 | 編輯原始碼]

2016年10月,中國互聯網公司58同城被曝出實行全員「996」工作制度,公司CEO也因此受到員工聲討。彼時,58同城所提出的「996」工作制,是指工作時間從早9點到晚9點,一周上6天班,且沒有補貼或者加班費,也不允許請假。此後,58方面回應稱,所謂「996」只是常規性動員,並非強制性要求,其目的是為了應對9、10月業務量較大的工作需求 [2]

相關事件[編輯 | 編輯原始碼]

2019年3月27日,一個名為「996.ICU」的項目在GitHub上傳開。程式設計師們揭露「996.ICU」互聯網公司,抵制中國互聯網公司的996工作制度 [3]。4月11日,人民日報針對「996工作制」發表評論員文章《強制加班不應成為企業文化》[4] ;4月12日,阿里巴巴公司通過其官方微信號上分享了馬雲支持996的觀點 [5]。當天下午馬雲回應稱「任何公司不應該,也不能強制員工996」 [6]

這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7] 的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作制度。2021年3月,針對「加班文化」,有媒體表示,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者每日的工作時間不能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的工作時間不能超過44小時。不管是996,還是007,都是違法行為 [8]  。8月,最高人民法院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佈了超時加班典型案例,明確規定996工作制嚴重違反法律關於延長工作時間上限的規定,應認定為無效 [9]  。

相關討論[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社會評論[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相關的中國媒體的評論如下:

對996有爭議,並不是不想奮鬥、不要勞動。沒有人不懂「不勞無獲」的道理。但崇尚奮鬥、崇尚勞動不等於強制加班。苦幹是奮鬥,巧幹也是奮鬥;延長工時是奮鬥,提高效率也是奮鬥。因此,不能給反對996的員工貼上「混日子」「不奮鬥」的道德標籤,而應該正視他們的真實訴求。強制推行996,不僅解決不了企業管理中「委託—代理」難題,也會助長「磨洋工」的頑疾。從企業家和創業者的角度來看,他們身上的極限奮鬥精神是可貴的,但要考慮到普通員工的位置不同,強制灌輸996的加班文化,不僅體現了企業管理者的傲慢,也不實際、不公平。[10](人民日報評)

在媒體的質疑聲中,有些企業辯稱這是一種企業文化,「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全情投入、高效產出。在法律上,這樣的做法得不到支持。勞動法中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而「996工作制」的加班時間遠遠超過了這一規定。[11](人民日報評)

後續影響[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資料來源[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參考資料[編輯 | 編輯原始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