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明代歷史/政治/明中央及地方行政體系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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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您參與明代政治史的課程,此課程面向所有對明代政治史有興趣卻缺乏一定相關知識和指導的人。

導言[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中國早在《尚書》時就有「政治」一詞,其畢命篇中有「道洽政治,澤潤生民」的說法,然而現在我們腦海中所有的「政治」的概念,則是中文的詞源為基礎融合西方舶來含義而出現的。著名的學者張顯清先生曾說過明代政治史包含的內容有政治制度、政治鬥爭、政治文化、民族關係、對外關係等等等等,這些繁複的分支使得學習、研究政治史相對困難,但是也是一個潛在價值巨大的方向。此課程專門以明代政治體系的演變為主幹,介紹明代政治的簡明歷史,以便讀者的更深入學習或研究。

本課程的受眾計劃為對明朝的歷史有最為基礎了解的人群,鑑於此情況,我們將圍繞明代政治體系來介紹明代政治史,並希望讀者可以根據此課程進一步挖掘明代政治的沿革。

明朝的中央行政體制[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我們知道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明朝的時候最初所設立的行政體系主要沿襲了宋元的體制,中央政府的主要行政機關即所謂的「三大府」 - 中書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儘管這種結構的存在時間相對於一整個明代而言甚至可以被忽略,它們對明代發展出擁有自己獨特特色的行政體系有着極大的影響。

洪武十三年,對於明初的政局,甚至整個明朝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年份。這一年,胡惟庸被殺,中書省被廢,大都督府也被分為五軍都督府,然而究其根本,此時的中央權力結構並沒有相較於前朝有重大的改變。

明代初期,特別是洪武、永樂兩朝,中央的決策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皇帝的個人意願。當然皇帝身為一個人很難在有限的時間內處理所有政事,這一問題迫使皇帝們想要在維護皇權的基礎上找人分擔壓力。朱元璋在先期廢除傳統的宰相制度後先引入「四輔官」,這些輔官入選的主要標準為人品道德,在實踐中行政效率低下,而人員的頻繁更替使得這一情況更為糟糕。僅僅兩年時間,朱元璋就不得不廢除這個制度,轉而從舊有的體制中尋找合適的人選。

此時我們需要注意,儘管朱元璋試圖消除宰相這個位置,根據《皇明祖訓》及《明實錄》的相關文字,可以發現宰相的權力在很大程度上分給了品級抬高的六部。在這樣的權力基礎上,明中後期的六部權力大致也沿襲了朱元璋於此時就定下的基調。

這時我們如果想像一下,可以構造一個將位於皇帝和六部、都察院等機構之間的中書省剔除的二級拓撲,那麼眾人所熟知的內閣究竟在這樣一個結構中的哪一個位置就值得深入探究,後期課程中將會對此有詳細論述。意識到個人力量不足的朱元璋的確在廢除四輔官後便引入了宋代的內閣制度,不過諸位大學士只能充為顧問,並被明文規定「不得平章軍國事」。這是明清兩代獨特的內閣制度的起源。

明朝的地方行政體制[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中央與地方的聯繫[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複習及延伸思考[編輯 | 編輯原始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