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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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法學,係研究法律系統於社會環境中處理事物之機能及其自我再造、自我擴張之現象,為一門探究規範之科學。

分類[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法的分類有很多種,分類的依據也很多。依據不同,分類的結果便有差異。但是到目前為止,,西洋公認的分類也是有的。例如以調整對象為依據的公法、私法的劃分。這種劃分來源於古羅馬的烏爾比安。

中國法本來對法治統一,即罪之定義無分公私之法,只要犯罪,即罪也。但自從新中國建立後,統一完善的法制再次建立於西洋法不平等上進行對研究。

法系[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核心關係[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權利和義務——權利義務法理學
  • 權利和權力——權利權力法理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