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耶和华见证人的案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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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年8月20日[说明 1]:台湾耶和华见证人成员某甲(男性)[说明 2]于1996年11月18日入伍服役,同月27日因以信仰耶和华见证人教义为由拒绝参加军事训练课程,被依照陆海空军刑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抗命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司法 2],1997年12月23日经核准假释后某甲却拒绝依规定回役,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遭驳回[司法 3]

  • 2003年7月30日[说明 1]:台湾耶和华见证人成员某乙(男性)[说明 2]台南县后备司令部2002年度教育召集精诚二九之六号应召员,某乙虽于2002年6月18日前往官田营区报到,惟其以信仰耶和华见证人教义为由,不愿穿着军服及装备,于完成报到程序前即离开营区,逾应召期限2日,遭判决有期徒刑3个月[司法 4]

  • 2011年6月9日:台湾宗教因素替代役男杨进胜(社会役第84梯),因服勤之同单位方姓役男不愿代为购买移动电话预付卡,以及在路上相遇离开时未打招呼为由,当街将方姓役男脖子及手臂掐伤瘀青,而被控伤害罪[司法 5]

  • 2012年2月24日[说明 1]:台湾耶和华见证人成员江思恩(男性)因受教育召集,至指定地点报到后,表明因其耶和华见证人信仰因素拒绝穿上军服以及参与军事相关之训练,经教育召集单位长官劝说无效后,营长卢永吉少校下达命令仍然违抗长官职权范围所下达与军事有关之命令,被判刑有期徒刑3个月[司法 6]。江男不服上诉,遭驳回,全案定谳[司法 7]

  • 2012年5月14日[说明 1]:台湾屏东妇女郑维芬与丈夫高景志原共同信奉基督教长老教会,但郑妇加入耶和华见证人后开始沉迷,一周有五天晚上不在家,以至于当时才8、9岁的两个幼儿每晚哭着找妈妈,又因耶和华见证人之教义(禁止参加生日会),不允许小孩参加任何人的生日会,包括丈夫母亲忌日皆禁止前去悼念,扫墓、买鲜花亦均不行。丈夫因此向台湾屏东地方法院诉请离婚获准[司法 8]

  • 2016年3月31日[说明 1]:台湾台北市一名妇女曾雪玲于2007年间加入耶和华见证人后,为遵守其教义诸如不能持香祭拜祖先、庆祝生日、输血、抽血,更经常外出传教,以及将女儿带入教会衍生冲突,被其丈夫郑仕隆诉请离婚,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判决获准[司法 9]

  • 2016年11月30日至2017年3月12日:台湾耶和华见证人中坜王国聚会所成员曾馨慧,于事发期间因被害人某丁[说明 2]中断圣经课程,且未前往教会场所参加聚会为由,即多次密集拨打电话和到住处连续按门铃骚扰。然被害人因欲避免和耶和华见证人再次接触,而将室内灯光关闭、窗帘未拉开之状态,使屋外之被告无法看到屋内之状况方式躲避骚扰[1][司法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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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0年2月29日[说明 1]:日本耶和华见证人拒绝输血案,一名耶和华见证人的信徒因医院擅自在手术中为其输血,导致其人格权受侵害的案件。该案最终由日本最高法院判定医院违法[司法 11]
  • 2011年5月6日:澳大利亚女子柯克蕾[注 1]在发生车祸后严重失血,又因信仰耶和华见证人拒绝输血疗程,医师只好寻找替代方案,从美国空运10单位以牛只血浆制成的人造血HBOC-2-1为其输血[2],但是此举仍违反耶和华见证人禁输血的规定:上帝​告诉​我们​的​始祖​挪亚,人​可以​吃​动物​的​肉,但​却​不​准​以​其他​动物​的​血​去​维持​自己​的​生命[WT 1]
  • 2014年9月11日:台湾耶和华见证人成员林雅各2002年5月28日骑乘重型机车发生车祸,林口长庚医院因其身份禁止输血,改用高压氧治疗仍死亡,却反遭家属林金生、林潘金英以医疗设备不足及医护人员操作不当为由,提告求偿新台币700多万元[3],相关医务人员袁立仁以及柯秀惠遭到牵连以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司法 12][司法 13]

注释[编辑 | 编辑源代码]

  1. 1.0 1.1 1.2 1.3 1.4 1.5 1.6 法院判决日期。
  2. 2.0 2.1 2.2 未列出姓名者(例如某甲某乙)为原始资料出处所揭示之名称。
  1. 最高裁判所 平成7年(行ツ)第74号. 
  2. 陆军步兵第104师司令部86年判字第○○一号判决
  3. 最高行政法院判决 88年判字第3279号
  4.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92年度上易字第601号刑事判决
  5. 台湾花莲地方法院检察署100年度侦字第3458号
  6. 国防部高等军事法院高雄分院100年度上诉字第107号
  7.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1年度军上字第1号刑事判决
  8. 台湾屏东地方法院101年度婚字第141号民事判决
  9.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 105年家亲声字第35号民事判决
  10.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107年度易字第112号刑事判决
  11. 最高裁判所 平成10(オ)1081. 
  12. 台湾高等法院99年医上诉字第2号刑事判决
  13. 台湾高等法院100年医上字第10号民事判决
  1. 原文:Tamara Coakley
  1. 你將誰的律法置於首位?. Watch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of New York, Inc.,Wallkill, New York, U.S.A. : 第164页至165页.  |journal=被忽略 (帮助)

参考资料[编辑 | 编辑源代码]

  1. 余瑞仁. 聖經學生中斷課程 女傳道員狂打電話、按電鈴吃官司. 自由时报. 2017-07-20 [2018-12-25]. 
  2. 蔡佳慧. 全球首例 輸牛血救命. 苹果日报. 2011-05-06 [2017-11-16] (繁体中文). 
  3. 张祎呈、卓焕钧. 耶和華見證人信徒拒輸血 車禍不治長庚判賠. 东森新闻. 2014-09-11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