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中國大陸學生的台灣戰後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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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授時間約4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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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黨國體制下的台灣[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二二八事件[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945年10月25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在台北接受日本的投降,台灣結束了日本的統治。這一天後來被定為台灣的「光復節」。

台灣人民十分激動,但是現實卻讓他們失望了。回歸後的台灣出現了一系列社會問題。

  1. 政治腐敗:台灣被日本統治了五十年,國民政府覺得台灣的日本化會很嚴重,要嚴加控制。所以,台灣省不設省政府,而是設立「行政長官公署」,行政長官由前面我們說的陳儀擔任,他獨攬了台灣的行政、立法、司法、軍事的權力,儼然成為台灣的新總督。來台官員的風氣貪腐無比,不守紀律,很多不通閩南語或日語,遇事推諉,敷衍塞責,與日本官員的行政效率行政強烈的對比。
  2. 軍紀渙散:國民革命軍第七十軍在基隆登陸時,台灣人民熱烈歡迎,然而他們看到的來自祖國的軍隊是這樣的:身著斗笠、草鞋,手上拿著雨傘,有的還背著大鍋,有的因為暈船連路都走不穩。精神面貌不好也就算了,問題是來台的軍隊軍紀渙散,乘車用餐不付錢,甚至盜竊搶劫,姦污婦女,動輒開槍傷人。這與日軍的法紀嚴明也形成了強烈對比。
  3. 人口歧視:來台的外省人抱持著勝利者的優越感,排斥台灣的日本風,歧視台灣人。政府要職由外省人控制,他們任人唯親,排擠台灣人。1946年3月,長官公署一級單位18位正副首長中僅1個台人,17位縣市長中僅3個台人。不僅政府排斥台灣人,公司和工廠的主管也輪不到台灣人,同一職位上外省人的工資也比台灣人高。
  4. 經濟惡化:①與民爭利:台灣沿襲日本的專賣制度,煙、酒、鹽、糖等民生物資全部納入政府專賣。大部分重要產業被納入政府統制之下,民間企業破產,工廠停業,失業嚴重。②缺糧:台灣地理位置很適合種水稻,但是由於多種原因,原以產米著稱的台灣,米價卻一直飛漲,很多地方發生饑荒。③通貨膨脹:台灣和大陸發行的是不同的貨幣——台幣,台幣大量印發,台灣的物資多輸往大陸戰場,導致通貨膨脹嚴重,物價飛漲。
  5. 社會文化:日本統治下台灣進入近代社會,經濟、生活水平、認知和價值觀等比中國進步。回歸後台灣人發現,「祖國」與心中幻想相差甚遠,在語言及文化上不適應,這加深了本省人和外省人的鴻溝。大量台灣人復員或被遣返,政府卻任其流離失所。當時台灣有四五十萬人失業,成為社會動盪的潛在因素。治安比日治時期更差,1945年的刑事案件比前一年增加了28倍。

台灣社會問題逐漸惡化,民眾深感痛苦,最後積累的民怨終於爆發。

1947年2月27日晚上,專賣局查緝員在台北市緝查私菸,查扣了一名販賣私菸以維持生活的寡婦林江邁,並與她發生了衝突。在爭執中,查緝員用槍柄敲擊林江邁頭部,導致她出血受傷,昏迷在地。圍觀群眾氣憤地追打查緝員,一名查緝員開槍示警時誤擊一名民眾,次日死亡。

第二天,即2月28日,台北市民紛紛罷工、罷課、罷市,搗毀了專賣局台北分局,並在行政長官公署前示威請願,遭到衛兵開槍掃射。民眾轉而占領了台灣廣播電台,向台灣各地廣播這一事件,並批判了台灣統治亂象,呼籲群眾反抗。隨後,台灣部分地區相繼爆發了嚴重的騷亂,事變蔓延到全台灣,群眾包圍、占領或接管地方政府和警察局,毆打士兵和外省人,收繳警察局和軍隊的武器。部分地區還組織了武裝部隊反抗政府。

3月1日,民意代表和地方仕紳組成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希望與陳儀協商談判,並擬定了解決衝突與政治改革的方案。

但陳儀等官員不了解台灣的社會情況,將此事誤判為共產黨、日本勢力、流氓和士紳勾結生事,並把處理委員會的要求看作無理取鬧或別有用心。3月2日,陳儀請求蔣介石派軍隊增援,同時還與處理委員會周旋,假裝接受他們的要求。

3月8日起,國民政府的增兵陸續登陸台灣,進行武力鎮壓,隨後進行「清鄉」。處理委員會被解散,幹部被逮捕或暗殺,很多人死亡或者失蹤,甚至未經公開審判就被槍斃。這期間也有渾水摸魚的,有人趁機栽贓構陷,有的軍警藉此敲詐勒索。

國民政府對此事的處理,除了武力鎮壓,也對台灣進行了改革。被派到台灣的國防部長(白崇禧)將台灣社會提出的改革意見上報中央,國民政府基於此進行了善後,大部分接受了他的建議,比如撤銷了行政長官公署,改設省政府,也算是對台灣民間力量的妥協。

5月15日,台灣省政府正式成立,次日台灣結束清鄉。二二八事件至此結束。

後來,二二八事件成為政治禁忌,直到(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才重被提及。1995年2月28日,台北二二八紀念碑落成,時任總統李登輝代表政府向受難者家屬道歉。同年,2月28日被定為「和平紀念日」。

二二八事件是台灣戰後最重大的一個歷史事件,它給台灣留下了長期社會創傷,深深影響台灣歷史。

  1. 嚴重打擊台灣人民心理,導致民間長期恐懼政治,屈服於國民黨的威權統治。這有利於國民黨一黨專政,阻礙民主政治發展。
  2. 許多台灣社會精英、地方士紳或知識分子遭到逮捕、暗殺,台灣精英幾乎傷亡殆盡,造成了人才上的斷層。
  3. 台灣人對中國失望,部分人士流亡海外宣揚台灣獨立。
  4. 台灣人對外省人的不滿加深。這種省籍情結到今天還難以化解。

國府遷台[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接下來我們講一下國民政府轉移到台灣的大概過程。

1947年7月,國民政府下令「動員戡亂」,意思是「全國總動員戡平叛亂」。1948年4月18日,為應對內戰局勢,國民大會通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5月10日施行),授予總統實施逾越憲法緊急處分的權限。5月20日,蔣中正就職第一任總統。

1949年1月,在多方壓力下,蔣介石宣布下野,副總統李宗仁代理總統。李宗仁與中共談判破裂,隨後解放軍渡過長江。5月20日,台灣省主席陳誠宣布台灣戒嚴,群眾未經許可不得遊行請願。12月7日,經過幾番輾轉,中華民國政府遷至台北市。

在台統治[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根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和戒嚴令穩定局勢,控制台灣。我們分幾個角度來看這段歷史。

威權統治:因為統治範圍大大縮小,無法依據《憲法》規定選出新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54年,司法院認為,國會議員可以繼續行使職權,不用改選。隨後國民大會決議《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繼續有效且不設失效期。《臨時條款》能夠調集國家資源,集中力量,對穩定局勢是很有幫助的。但此後,儘管局勢逐漸穩定,國民大會仍四次修訂《臨時條款》,使其逐漸超出了緊急處分法源的範圍,進一步擴大總統及國民大會的權限。《臨時條款》和戒嚴令成為國民黨維護統治的工具。除了掌握權力,國民黨也通過大量渠道給群眾灌輸思想。

白色恐怖:平叛的時候,處理叛亂分子是很重要的。《刑法》(民國37年)第一百條第一項規定,「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1949年5月,立法院通過《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犯《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之罪者[……],處死刑」。也就是說,你只要叛亂,就是死路一條。嚴厲的懲罰措施確實打擊了國內反叛力量,但這也給政府以「肅清匪諜」之名,整肅異己,迫害異見者的藉口。此外,戒嚴時負責實施軍事管制的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監控人民,製造冤案,導致人人自危,這就是台灣的「白色恐怖時期」。

總統:還記得代總統李宗仁嗎?其實他當代總統的時候,蔣介石還是以國民黨總裁的身份握有權力,給李宗仁惹事。和中共談崩了之後,李宗仁和蔣介石決裂。年底,他藉口生病飛往美國,就不回來了。1950年,蔣介石宣布「復行視事」,重新行使總統職權,並接連獲選第二至五任總統,最終於1975年死在任上。他的兒子蔣經國被選為第六、第七任總統,1988年逝世。

國會:「國會」就是「國民大會」。代表淪陷地區的國會議員無法改選所以從不改選。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國會議員出現缺額的情況。於是,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政府以台灣地區(其實是自由地區)人口增加為由,在台灣對國會議員(其實還有立法委員和監察委員)進行一定增選。

兩岸:撤退到台灣後,中華民國政府把台灣看作是「復興基地」,希望「反攻復國」,與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放台灣」針鋒相對。國際上,一直堅持自己是「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並排斥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1952年的奧運會,國際奧委會決定北京和台北兩地都能派運動員參加,中華民國抗議並退出此次奧運。

文化:政府在台灣推行「去日本化,再中國化」政策。大陸爆發文革後,台灣發起了「中華文化復興運動」,以凸顯中華民國是中華文化的守護者,是中華正統。

第二部分 台灣的轉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本土意識抬頭[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統治了二十年後,它面臨的形勢悄然發生了變化,由此開啟了台灣的轉型。

中華民國一直認為自己是「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以中華文化繼承者自居,並在台灣進行「中國化」。在這樣的統治下,台灣民眾有強烈的「中國意識」,而相比,台灣自己的東西被忽略、淡忘了。然而,這種「中國意識」面臨著危機。

1971年,中華民國在聯合國擁有的中國代表權席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自當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邦交國個數也超過了中華民國的。1979年,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斷絕外交關係,這對當時的台灣人來說打擊是非常大的。中華民國逐漸失去了國際承認。

1978年,中國大陸開始改革開放。以前,外國人在中國大陸的活動很受限制,哪都不能去。改革開放後,隨著商貿往來的加強,越來越多的外國人來到中國大陸,中國大陸也逐步放開了很多地區向外國人開放。大陸對國外遊客的吸引力越來越強,而台灣呢?雖然中華民國政府一直宣傳「中華文化在台灣」,但你如果是外國人,你要到中國旅遊,你會選擇大陸還是台灣?你要看孔子故鄉曲阜,你要看長城、黃河……台灣有嗎?那我為什麼去台灣?很明顯地,八十年代,到台灣的遊客變少了。中國大陸的改革開放增強了它競爭「中國」正統的力量。

台灣一直強調自己如何地「中國」,但現在,這個宣稱面臨著「失去承認」和「競爭加強」兩個危機。從外國人看來,「中華正統」似乎已經不是台灣擁有的東西,但台灣反而說自己有。台灣作家龍應台把這種情況叫作「文化上的精神分裂」,「有的說沒有,沒有的說有」。她的父親是湖南人,隨國軍遷到台灣。所以別人問她哪裡人,她都說自己是湖南人。但1979年,她在美國遇到了一個「共匪」——一個來自湖南的商人,這個商人有一口濃重的湖南腔,談著家鄉的風景、田野,然後問龍應台:你是哪裡人?

龍應台就愣住了。如果你是她,你會說自己是湖南人嗎?誰才是真正的湖南人啊?

所以我們看到,這兩個危機打破了「文化上的精神分裂」,它是台灣出現所謂「本土意識抬頭」的重要原因。什麼叫「本土意識抬頭」?本土就是台灣。本土意識抬頭就是「台灣」意識上來了,相應地,「中國」意識下去了。那本來的狀況如何?「中國」意識下去,說明原來很高;「台灣」意識上來,則是因為本來幾乎沒有。

國府遷台是1949年,到了七十年代,第一批在台灣出生的外省人的孩子已經長大成人。台灣就是他們的家鄉,他們不想看著自己的家鄉不受重視,只是一個「復興基地」。這一代人對家園的感情也是台灣意識崛起的原因。那個時候,青年都喜歡唱外語歌曲,因此,有個二十多歲的青年叫李雙澤的,號召大家要「唱自己的歌」,而台灣地位的變化也是這個號召的重要原因。1977年,李雙澤創作了歌曲《美麗島》。「美麗島」是什麼?台灣又叫作「福爾摩沙」,是葡萄牙語「美麗」的意思。

這就是台灣本土意識的抬頭。所以,面對那個湖南人,龍應台突然意識到,「原來啊,我是台灣人。」(龍應台《文明的力量》)

民主意識覺醒[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自七十年代以來,台灣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一個是「本土意識抬頭」,一個是「民主化」。本土意識抬頭和民主化其實是交織在一起的。

國民黨政府從大陸帶來的,除了中國意識,還有一大幫外省的官僚和國會議員。政府由國民黨把持;而為了體現中華民國的正統性,代表淪陷地區的國會議員從不改選而長期在位。

台灣民主化的推手主要是黨外人士。當時實行黨禁,只有中國國民黨和其它兩個黨(中國青年黨、中國民主社會黨)是合法政黨。七十年代,反對國民黨長期獨裁專政的異議人士開始以「黨外人士」自稱,力量也逐漸增強。

1977年(中壢事件),因懷疑國民黨在桃園縣縣長選舉中舞弊,群眾包圍了警察局。此事並未被鎮壓,這鼓舞了黨外人士,他們相互串聯。

1978年年底,美國宣布與中華民國斷交,蔣經國宣布停止一切選舉活動,失去選舉舞台的黨外人士發表了抗議,並醞釀創辦一份雜誌。1979年8月,雜誌首發,名字就叫《美麗島》,它是一個「沒有黨名的政黨」。當年12月10日,也就是世界人權日這一天,《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舉行國際人權日紀念大會,要求民主、解嚴、解禁,被憲警鎮壓,警民發生衝突,這就是「美麗島事件」。事件發生後,多名黨外人士被捕,被軍事法庭審判。在國際壓力下,政府不得不允許報紙報導審判過程,而這一報導擴大了黨外人士的影響力。之後,很多受審者和他們的辯護律師走入了政壇。

美麗島事件促進台灣社會從封閉走向開放,劇烈影響了台灣的政治、文化。

民主化[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台灣的民主化除了黨外人士的推動,還有多種因素在起作用。

經濟上,經濟發展,教育普及,階級關係發生變化。中產階級成熟,要求分享被外省官僚長期壟斷的上層權力,希望在台灣社會當家做主。

國際上,1986年,菲律賓的獨裁政權被推翻,給台灣造成很大震撼。美國也一直向台灣施加壓力,希望台灣能民主化。

其他原因還包括政府一直以「民主」自居,西方民主的影響與衝擊等。

1986年,黨外人士成立了民主進步黨。雖然當時黨禁仍未解除,但並沒有被取締。

1987年7月15日,在戒嚴了三十八年後,蔣經國解除了台灣戒嚴令,黨禁因此解除。次年報禁解除,同年蔣經國逝世,李登輝繼任,兩年後被選為第八任總統。

1989年,黨外人士鄭南榕因為公開支持台灣獨立,被控涉嫌叛亂。他為了「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拒絕出庭,自焚身亡。鄭南榕的死一般被看作國民黨政府最後一次嘗試壓制言論自由。

1990年,國民大會通過了《臨時條款》修正案,延長部分議員(1986年所選出的增額代表)任期。引起民憤,野百合學運爆發。學生提出「解散國民大會」、「廢除臨時條款」等訴求。次年,國民大會廢除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接著進行了全面改選。任期長達43年的第一屆國會議員全部下台,「萬年國會」至此結束。隨後,第二屆國民大會修訂《憲法》,調整了總統的選舉方式,將國民大會間接選舉改為台灣地區(其實是自由地區)人民直接選出。1996年李登輝獲選第九任總統,他是中華民國第一任民選總統。

至於金門、馬祖地區,則是1992年才結束戒嚴。(金馬地區戒嚴與台灣地區不同,其始於1948年12月10日蔣介石發布的全國戒嚴令,全國大多數省區進入戒嚴,其中包括福建省。而當時台灣省不在戒嚴範圍之內。)

台灣化[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省虛級化:1955年後,兩岸分界線再無變化,中華民國政府僅統治台灣省全部與福建、廣東、海南的部分島嶼,行政上只剩下福建、台灣兩省。雖然台北市與高雄市陸續改為直轄市(其實是院轄市?),台灣省仍占全國實際控制區的98%以上。因此,中央政府和台灣省政府同時運作十分冗餘累贅。1998年,省虛級化,縣、市等地方政府改由中央直接管理,各縣、市僅在地方區劃上仍隸屬於省。2018年和2019年,台灣、福建兩省預算相繼清零,實質上裁撤。

奧會模式:1976年,加拿大蒙特婁舉辦奧運會,已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加拿大要求中華民國代表團改稱「台灣」,國際奧委會也緊急通過了相關決議,但蔣經國不接受並退出這屆奧運。1979年,國際奧委會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奧委會會籍。經過一番波折後(一開始的決議是,兩地的奧委會都叫「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並後綴「北京」或「台北」,中國大陸不接受,隨後國際奧委會改變決議,只承認北京的中國奧委會,台北的改叫 Chinese Taipei),1981年,國際奧會與台北的中國奧會簽訂了《洛桑協議》,中華民國將用 Chinese Taipei 作為代表團名稱。後來兩岸協商確定 Chinese Taipei 的譯名為「中華台北」。中華民國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參加體育賽事和國際組織也被稱作「奧會模式」。

第三部分 台灣經濟[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經濟恢復期[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戰後和遷台之後的一段時間,為了重建台灣經濟,鞏固政權,政府在台灣進行了幣制改革和土地改革。

首先是幣制改革。1946年發行的台幣,後來因為多種原因崩潰了。1949年6月新台幣發行,以運台黃金和美元作為發行準備,緩和了通貨膨脹。

台灣的土地改革分成三個階段。

1949年實行「三七五減租」,規範了租佃關係,其中規定,佃農對地主繳納的地租以全年收穫量的千分之三百七十五(375‰)為上限,以1947、1948年的平均值計算,所以是定量而不是定比率。

為了扶植自耕農,1951年開始實行公地放領。公地是從日本接收的;「放領」是說,農民向政府領地,繳清地價後可取得土地所有權。

1953年實行耕者有其田。地主僅能持有旱田六甲或水田三甲(1甲約1公頃),多餘土地必須釋出給佃農,這促使佃農成為自耕農。地主失去了土地,政府用土地債券和公營事業股票補償他們。其中,補償股票就把土地資本轉到了工業。

土地改革很有成效。八成以上農民成為自耕農,農民生產積極性提高,農業迅速發展。但土改也造成了土地零碎化的問題,就像聯產承包一樣。

1952年,台灣經濟基本恢復到二戰前的最高水平。

進口替代 (1952-1960)[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952年到1960年是台灣經濟的進口替代時期。

背景是台灣經濟逐漸穩定。政府形成了「以農養工」的方針,就是說「以農業培養工業,以工業發展農業」。

在農業上,通過肥料換谷、強制收購等不等價交換方式,獲取利潤,把它轉移到工業部門。肥料換谷的意思是,政府獨占化肥,農民必須用稻穀按規定的比率與政府交換。

在工業上,重心在民生工業,以生產替代進口,扶植本地產業。

出口擴張 (1960-1970s)[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因為國內市場小,實施進口替代後沒幾年,國內生產過剩,台灣進入到(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出口擴張時期。這一時期,台灣主要吸引外資,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

台灣企業從日本進口生產資料,向美國出口工業品,形成了生產上依賴日本、市場上依賴美國的三角貿易關係。

這一時期,台灣的工業得到了高速發展,對外貿易出現順差。

第二次進口替代 (1970s)[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七十年代的經濟又從國外轉回了國內,進入「第二次進口替代」時期。原因包括了日治時期基礎設施不適應經濟發展水平,外交受挫導致投資意願下降,以及全球經濟衰退。

第二次進口替代期間主要擴大內需,重點在重工業和公共工程,比如進行的「十大建設」也是以工代賑的例子。

經濟轉型時期 (1980s-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八十年代以後,台灣迎來自由化、國際化、制度化的經濟轉型。特別是八九十年代,信息行業突飛猛進。此外,同期大陸進行了改革開放,兩岸經濟聯繫逐漸密切。

參考資料[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很多

致謝[編輯 | 編輯原始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