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互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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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互动论 (英语:symbolic interactionism,或称象征互动论),起源于芝加哥学派,其中以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的贡献最大;在1950年代时,由布鲁默(Herbert Blumer)将其理念发扬光大,目前符号互动论的分支有标签理论剧场理论以及俗民方法论等。

导言[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符号互动论是社会学理论中一个很重要的理论,其主张多数人们的互动经验,希望透过语言和其他符号系统的使用,使双方彼此之间能够得到共同的理解。

符号互动论,不单单指个人的人格特征,也不指社会结构和情境是如何影响个人的行为模式,而是讲求人与人之间相互互动的本质。

如:语言、手势、表情等,符号本身就是符号互动论的一个主要概念,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是借由符号相互传达,而语言、文字、符号、手势等皆可以是符号,有了这些符号,人与人之间才能互动。

学者认为社会是由人们互动所组成,而人们的观点则是经由互动中学习得知,因此在互动的过程中,人们相互学习、创造并分享各种观点,而这些观点就进而影响行为的产生。

所谓的真理并非人们对于外在事实的被动反应,而是由人们积极解释所决定,因此在符号互动论学说中,“心灵 (mind)”、“自我 (self)”、“互动 (interaction)”及“社会(society)”是其重要的核心概念。

符号互动论的主要概念[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符号互动论的主要概念,主要分为符号、自我、心灵和角色扮演。

一、符号(symbol):符号是互动论的中心概念,它包括语言、文字及符号,符号互动论者认为符号无所不在;语言文字是符号,它们代表某些东西和意义,也是行动者用来代表物体、感觉、观念、思想、价值和情绪,语言文字所代表的客体是社会所赋予,用来沟通。

符号三个基本特质:符号发展是社会性,经由互动的过程以符号表达意念、价值和思想;符号的意义与运用并非完全一致,它是由使用者随意的制定,但当互动的方式产生改变时,符号定义可能也会改变,手势和语言都含有着某种特定的意义,所以当人们把几个手势和语言串连在一起时,它们就能产生意思,并且用来相互沟通和互动。

二、自我(self):自我是社会的产品,人们对于自己的看法实际上就是他人对自己的看法。

自我的主要功能:

自我可用来做为人们符号互动的对象。 自我可用来分析互动时的情境,以做为反应时的参考。 自我可供人们使用。 自我可用来判断自己,也可用来判断别人;自我给予人们某种认同,使人们知道自己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三、心灵(mind):心灵是个人与自我的符号互动,是个人行为的内在活动,它对于个人在社会中的互动具有某种不可或缺的影响力。因此我们在互动的过程中,不仅会把别人当做互动的对象,也把自己当成互动的对象。

四、扮演他人的角色(taking the role of the other):扮演他人角色是人们在每一个社会情境中都会做的活动。透过辨认和解释他人的姿势、符号,来进行沟通和互动,使他们能够相互识别对方,预期对方的反应,以便彼此了解、适应。

资料来源[编辑 | 编辑源代码]

人民网

国家教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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