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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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的食人行為大致可以分為「求生性食人」和「習得性食人」[1]中國歷史上因為乾旱洪水蝗災、暴政、暴民等天災人禍,經常發生饑荒,特別是政權更迭的戰爭時期更是災禍不斷。吃人事件在中國歷史上史不絕書,如「易子而食」、「人相食」,《史記》、《新唐書》、《資治通鑑》、《明史》等史書都有詳細記載。僅據二十五史統計,中國歷史上共有403起發生過人相食的記載。[2]

商周[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西周及以前由於人口稀少,森林茂盛,植被豐富,沒有可靠的食人記載,Template:請求來源,關於商周時期的飲食研究,有何毓靈仇士華徐廣德《殷墟54號墓出土人骨的碳氮穩定同位素分析》。「商朝人主要吃w:黍……較高等級人群與較低等級人群相比,在主食結構上更加多樣化。……較高等級的人群還可能食用較多的水果和蔬菜等。……較高等級人群與較低等級人群相比,在主食結構上更加多樣化。……較高等級的人群還可能食用較多的水果和蔬菜等。……青魚草魚鯉魚,另外還有w:蚌w:蛤田螺等(食物)」[3]

春秋戰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齊桓公韓非子·二柄·難一皆》記載:「齊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進之。」

魏文侯時,魏國將領樂羊攻打中山國,中山國君殺了樂羊的兒子,製成羹給他吃。樂羊把羹一飲而盡,並消滅了中山國。雖然樂羊有破敵國之功,但魏文侯從此卻對他存有戒心,不再重用他。[4]

墨子·節葬下》中說:「子墨子曰:……昔者越之東,有輆沐國者,其長子生則解而食之,謂之宜弟」。

據《史記》記載,白起長平圍攻趙軍,至九月,「趙卒不得食四十六日,皆內陰相殺食」。[5]

《左傳》宣公十五年中記載:宋人懼,使華元夜入楚師,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雖然,城下之盟,有以國斃,不能從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聽。……」

《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中記載:「李同曰:「邯鄲之民,炊骨易子而食,可謂急矣,而君之後宮以百數,婢妾被綺縠,餘粱肉,而民褐衣不完,糟糠不厭。……」

兩漢[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漢書·食貨志》記載「漢興,接秦之弊,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飢謹。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 ,就食蜀漢。天下既定,民亡蓋藏。自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漢書》卷二十四上《食貨志》 )

高祖二年(前205年),七月左右「關中大饑,米斛萬錢,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漢。」[6]

《史記·黥布列傳》記載:「漢誅梁王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賜諸侯。」

前138年平原地區「河水溢於平原(今山東省平原縣)。大飢,人相食」[7]

公元前135年「河南貧人傷水旱萬餘家,或父子相食。」[7]

漢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四月,關東旱,郡國四十餘饑,以士洋相食,莫不大快朵頤」。(《前漢書·武帝本紀》)

夏侯勝曾描述前114年的經濟狀況:「武帝雖有攘四夷廣土斥境之功,………然多殺士眾,竭民財力,奢泰亡度,天下虛耗,百姓流離,物故者半。蝗蟲大起,赤地數千里,或人民相食,畜積至今未復。」(《漢書》卷七十五)

漢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饑,或人相食,轉旁郡錢、穀以相救。」[8]

漢元帝初元二年(前47年)六月,「關東饑,齊地人相食。」[8]

漢成帝永始二年(前15年),「梁國平原郡人相食……」

京兆尹王章對成帝說:「羌胡尚殺首子以盪胸正世,況於天子而近己出之女也」。[9]

新莽天鳳元年(14年),「緣邊大飢,人相食。」

《漢書》卷99下,新莽地皇三年(23年)2月,「是月,赤眉殺太師犧仲景尚。關東人相食。」

新莽地皇四年(23年),王莽被殺,懸首示眾,「百姓共提擊之,或切食其舌」。

漢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9月,「赤眉遂燒長安宮室市里,害更始。民飢餓相食,死者數十萬,長安為虛,城中無人行。」

漢光武帝建武二年(26年),關中大饑「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10]

漢安帝永初三年(109年)三月,「京師大饑,民相食。」 [11]

漢桓帝元嘉元年(151年),「任城、梁國飢,民相食。」[12]永壽元年,「二月,司隸、冀州飢,人相食」 [13]

後漢書·南蠻傳》說:「……噉人國,生首子輒解而食之,謂之宜弟。」

漢靈帝建寧三年(170年),「河內人婦食夫,河南人夫食婦。」

漢獻帝興平元年(194年),出現蝗災,「六月,蝗蟲起,百姓大飢,是時谷一斛五十萬,豆麥二十萬,人相食啖,白骨委積,臭穢滿路。」

興平二年,董卓初死(195年),「三輔民尚數十萬戶。李傕郭汜等放兵劫掠,加以饑饉,二年間民相食略盡」。(《資治通鑑》)

三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漢獻帝初平二年(191年),太祖(曹操)軍乘氏(鉅野西南)。大飢,人相食。(《三國志·魏書·荀彧傳》)

「自遭荒亂,率乏糧穀。諸軍並起,無終歲之計,飢則寇略,飽則棄餘,瓦解流離,無敵自破者不可勝數。袁紹之在河北,軍人仰食桑椹。袁術在江、淮,取給蒲蠃。民人相食,州里蕭條。」、興平元年(194年),「初,太祖乏食,昱略其本縣,供三日糧,頗雜以人脯」(《三國志·魏書·程昱傳》)

後漢書·臧洪傳》記載興平二年(195年),臧洪讓士兵吃自己妻子,「紹(袁紹)兵圍洪,城中糧盡,洪(臧洪)殺愛妾,以食兵將,兵將成流涕,無能仰視。」

王忠曾在三輔混亂時,因飢餓吃過人肉[14]。後來曹丕知道這件事情後,在跟隨曹操外出時,曹丕令藝人取來墓塚間的髑骼系在王忠馬上嘲笑之[15]

魏明帝青龍四年(236年),遼東公孫淵反。景初二年(238年)正月,使司馬懿將四萬人討淵。六月,至遼東,圍襄平(遼陽市)。七月,大雨,雨霽,合圍,百計攻之,矢石如雨。淵窘急,糧盡,人相食,死者甚多。八月,淵請降,不聽。城潰,斬淵父於梁水上。(《三國志·魏書·公孫淵傳》)

西晉[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晉懷帝永嘉五年(311年),「關西饑饉,白骨蔽野,民存者百無一二。」(《資治通鑒》)《晉書·卷37司馬模傳》:「時關中饑荒,百姓相啖;加以疾疫,盜賊公行,模力不能制。」

晉愍帝建興四年(316年),八月,劉曜進逼長安。司馬模之子司馬保胡崧兵入援,打擊劉曜於靈台(長安西)。「崧恐國威復振,則麴索(麴允、索琳守長安)勢威,乃帥城西諸郡兵屯渭北不進,遂還槐里(長安西興平)。曜攻陷長安外城,麴允、索琳退保小城以自固。內外斷絕,城中饑甚。斗米值金二兩,人相食,死者大半,亡逃不可制。唯涼州義眾千人守死不移。太倉有麴數十餅,麴允屑之為粥以供帝,既而亦盡。」(《資治通鑒》)

東晉[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晉孝武帝太元十年(385年)春,「正月,前秦苻堅朝饗群臣,時長安飢,人相食,諸將歸,吐肉以飼妻子。」(《資治通鑒》卷一百零六)

太元十年(385年)十月,「燕、秦相持經年,幽、冀大饑,人相食,邑落蕭條,燕之軍士多餓死,燕王(慕容)垂禁民養蠶,以桑椹為食」(《資治通鑒》卷一百六)

前秦苻登攻打w:羌軍,當時歲旱大饑,苻登把羌人屍體稱為「熟食」,激勵戰士說:「汝等朝戰,暮便飽肉,何患於飢!」氐軍每戰必大嚼羌軍死人肉,「歡健能鬥」。軍,當時歲旱大饑,苻登把羌人屍體稱為「熟食」,激勵戰士說:「汝等朝戰,暮便飽肉,何患於飢!」氐軍每戰必大嚼羌軍死人肉,「歡健能鬥」。姚萇聞之,急召碩德說:「汝不來,必為苻登所食盡。」(《晉書》載記第十五「苻丕苻登」)

太元十二年(387年),後涼的最後一年,「涼州大饑,米斗直錢五百,人相食,死者太半」(《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一十二)

南北朝[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南史·顧琛傳》:「及孫恩亂後,東土饑荒,人相食。」

宋人劉敬叔的《異苑》:「元嘉中,豫章胡家奴開邑王冢,青州人開齊襄公冢,並得金鉤,而屍骸露在岩中儼然。茲亦未必有憑而然也,京房屍至義熙中猶完具,殭屍人肉堪為藥,軍士分割食之。」

元嘉十八年,北魏世祖拓跋燾遣鎮南將軍奚眷出擊酒泉,北涼沮渠無諱派遣堂弟沮渠天周據守,「酒泉城中食盡,萬餘口皆餓死,沮渠天周殺妻以食戰士。」[16]

宋文帝元嘉三十年(453年),「張超之走至合殿御床之所,為軍士所殺,刳腸割心,諸將臠食其肉,生啖之。」[17]

梁武帝太清三年(549年)「九江大饑,人相食者十四五」,建康城(南京)被侯景圍困,「數月之間,人至相食,猶不免餓死,存者百無一二。」、「軍人屠馬於殿省間,雜以人肉,食者必病」。[18]

侯景死後,屍體被搶食,元帝承聖元年(552年)「暴景屍於市,市民爭取食之骨皆盡……」,侯景參謀王偉,也被烹食。

《南史》毗騫:「國法刑人,並於王前啖其肉。」「國內不受估客,往者亦殺而食之。」

《北史》流求:「國人好相攻擊,收斗死者聚食之。其南境;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戰鬥殺人,便以所殺人祭其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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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煬帝三征高句麗,高句麗將斛斯政獻出求和,煬帝將斛斯政烹死,把肉分給百官吃。

隋煬帝大業十二年(616年),江淮饑饉,「始采樹皮葉,或搗槁為末,或煮土而食;諸物皆盡,乃自相食。」

大業十三年(617年)四月,薛仁杲與其父薛舉起兵,俘獲庾信之子庾立,由於庾立不肯降,薛仁杲怒割其肢體,放火上燒烤,再以白酒吞吃。

隋代末年,「隋末荒亂,狂賊朱粲起於襄、鄧間,歲飢,米斛萬錢,亦無得處,人民相食。粲乃驅男女小大仰一大銅鐘,可二百石,煮人肉以矮賊。生靈殲於此矣。」,朱粲竟說:「食之美者,寧過於人肉乎!」(唐·張鷟《朝野僉載》)

隋末的諸葛昂高瓚嗜食人肉。高瓚將雙胞胎小孩殺掉,頭顱、手和腳分別裝在盤子裏,做成「雙子宴」,與諸葛昂一起享用;諸葛昂則把自己的愛妾蒸熟,擺成盤腿打坐的姿勢,臉上重新塗好脂粉,諸葛昂親手撕她大腿上的肉請高瓚吃。(《唐人說薈》卷五,引張騫《耳目記》)[來源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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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二月,秦王李世民大敗王世充,軍傅洛陽城,塹而守之。王世充糧且盡,人相食,至以水汩泥去礫,取浮土糅屑為餅。民病腫股弱,相藉倚道上。其尚書郎盧君業郭子高等皆餓死。御史大夫鄭頤丐為浮屠,世充惡其言,殺之。(《新唐書卷85 王世充傳》)

唐太宗貞觀十七年(643年)一月,鄠尉游文芝告發代州都督劉蘭成謀反,一月戊申,蘭成坐腰斬。右武候將軍丘行恭,探蘭成心肝食之。上(唐太宗)聞而讓之曰:蘭成謀反,國有常刑,何至如此!若以為忠孝,則太子諸王先食之矣,豈至卿耶?行恭慚而拜謝。[19]

唐高宗永淳元年(682年)「四月,關中饑饉,斗米三百,將幸東都(洛陽),留太子監國。」「五月,東都霖雨,乙卯,洛水溢,溺居民千餘家。關中先水後早蝗,繼以疾疫,米斗四百,兩京間死者相枕於路,人相食。」(《資治通鑑》)

武則天時期,杭州臨安縣尉薛震好吃人肉,「有債主及奴詣臨安,於客舍,遂飲之醉。殺而臠之,以水銀和煎,併骨消盡。後又欲食其婦,婦覺而遁。縣令詰得其情,申州,錄事奏,奉敕杖殺之。」(《朝野僉載》)

武則天時期,「周嶺南首陳元光設客,令一袍褲行酒。光怒,令曳出,遂殺之。須臾爛煮,以食諸客。後呈其二手,客懼,攫喉而吐。」(出《摭言》。明抄本作出《朝野僉載》)

張鷟《Template:S》卷二:「後誅易之昌宗等,百姓臠割其肉,肥白如豬肪,煎炙而食。」

唐玄宗開元中葉人陳藏器(713年-741年)《本草拾遺》寫吃人肉可以治病。

安史之亂(755年-763年)時,山西睢陽被圍,守將張巡許遠誓死守城,糧盡食人;後來城破,人口從三萬人降到四百人,多是被士兵吃掉的:「(張)巡士多餓死,存者皆瘦傷氣乏。巡出愛妾曰:『諸君經年乏食,而忠義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眾,寧惜一妾而坐視士飢』乃殺以大飧,坐者皆泣。巡疆令食之。遠亦殺奴僮以哺卒,至羅雀掘鼠,煮鎧弩以食。……被圍久,初殺馬食,既盡,而及婦人老弱,凡食三萬口。人知將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遺民止四百而已。」(《新唐書》卷192)

唐代宗廣德元年(763年),江東大疫,「死者過半」,獨孤及描述這次的災難:「辛丑歲(762年),大旱,三吳飢甚,人相食。明年大疫,死者十七八,城郭邑居為之空虛,而存者無食,亡者無棺殯悲哀之送。大抵雖其父母妻子也啖其肉,而棄其骸於田野,由是道路積骨相支撐枕藉者彌二千里,春秋以來不書。」(《吊道殣文》)

白居易(772年-846年)寫《輕肥》一詩有「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傳奇虯髯客傳》中寫虯髯客取惡吏心肝切以與李靖共食。

張茂昭為節鎮,頻吃人肉,及除統軍,到京。班中有人問曰:聞尚書在鎮好人肉,虛實?」 昭笑曰:「人肉腥而且肕,爭堪吃。」(《盧氏雜記》)

唐僖宗廣明二年(881年),黃巢攻佔長安,「時京畿百姓皆寨於山谷,累年費耕耘,賊坐空城,賦輸無如,穀食騰踴,米斗三十錢,官軍皆執山寨百姓,蠰於賊為食,人獲數十萬」(《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五十》)

唐僖宗中和三年883年,《舊唐書·黃巢傳》記載:「賊圍陳郡三日,關東仍歲無耕稼,人俄倚牆壁間,賊俘人而食,日殺數千。賊有舂磨砦,為巨碓數百,生納人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

「楷擊陳州敗死,巢自圍之,略鄧、許、孟、洛,東入徐、袞數十州。人大饑,倚死城塹,賊俘以食,日數千人,乃辦列百巨碓,糜骨皮於臼,並啖之。」(《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五十下》)

「巢益怒,營於州北,立宮室百司,為持久之計。時民間無積聚,賊掠人為糧,生投於碓,並骨食之,號給糧之處曰『舂磨寨』。縱兵四掠,自河南、許、汝、唐、鄧、孟、鄭、卞、曹、濮、徐、袞等數十州,咸被其毒。」「黃巢圍陳州幾三百日……」(《資治通鑒·第二二五卷》)

秦宗權稱帝後,軍隊用人肉乾當糧食,「賊首皆剽銳慘毒,所至屠慘人物,燔燒郡邑。西至關內,東極青齊,南出江淮,北至衛滑,魚爛鳥散,荊榛蔽野。賊既乏食,啖人為儲,軍士四出,則鹽屍而從」(《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五十》)。

唐僖宗光啟二年(886年),「荊、襄蝗,米斗錢三千,人相食,淮南蝗,自西來,行而不飛,浮水緣城入揚州府署,竹樹幢節,一夕如剪……」

光啟三年(887年),「楊行密圍廣陵且半年,秦彥、畢師鐸大小數十戰多不利,城中無食,料值錢五十緡,草根木實皆盡,以堇泥為餅食之,餓死者大半。宣州軍掠人詣肆賣之,驅縛屠割如羊豕,訖無一聲,流血滿於坊市。彥、師鐸無如之何,顰蹙而已。」

唐昭宗龍紀元年(889年),「楊行密圍宣州,城中食盡,人相啖……」(《資治通鑒》卷258)

唐昭宗天復二年(902年),鳳翔城被朱全忠包圍,狗肉每斤五百錢,人肉每斤只一百錢。

唐哀帝天佑三年(906年):「時汴軍築壘圍滄州,鳥鼠不能通,仁恭(劉仁恭)畏其(朱全忠)強,不敢戰。城中食盡,丸土而食,或互相掠啖。」(《資治通鑒》卷265)

五代十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後唐莊宗同光三年(925年),「崇韜征犒軍錢數萬於宗弼、宗弼靳之。士卒怨怒,縱火喧譁。崇韜欲自明,乃白收宗弼族誅之,籍沒其家。蜀人爭食宗弼之肉。」(《資治通鑑》)

吳國將領高澧「嗜殺人而飲血,日暮,必於宅前,後掠行人而食之」。

後晉天福七年(942年),「南漢劉龔以胡僧雲其名不利,改名劉龑。912-942在位。多權數,自矜大,窮奢極侈,用刑慘酷:有灌鼻、割舌、支解、刳剔、炮炙、烹蒸之法。或集毒蛇水中,以罪人投之,謂之水獄。」[20]

天福六年(942年),後晉萇從簡屠戶出身,官至左金吾衛上將軍,歷任河陽、忠武、武寧等鎮節度使,尤好吃人肉。「……從簡好食人肉,所至多潛捕民間小兒以食。」(《新五代史·萇存簡》)

後晉天福十二年(947年),張彥澤耶律德光擒殺,百姓剖開他的頭顱,挖出腦髓,又割其肉,一道烹食。「高勲訴彥澤殺其家人,契丹主亦怒彥澤剽掠京城,並傅住兒鎖之。以彥澤之罪,宣示百官,問應死否?皆言應死。百姓亦投牒爭疏彥澤罪。次日,斬彥澤及住兒於北市,仍命高勲監刑。彥澤前所殺士大夫子孫,皆絰杖號哭,隨而詬詈,以杖撲之。勲命斷腕出鎖,剖其心以祭死者。市人爭破其腦取髓,臠其肉而食之。」(《資治通鑑》)

後漢高祖乾佑元年二年(948年-949年),趙思綰喜食人肝,更喜歡用酒吞人膽,他說:「吞此干枚,則膽無敵矣!」,共吃人肝六十六個。「趙思綰好食人肝,常面剖而膾之,膾盡,人猶未死。又好以酒吞人膽,謂人曰:吞此千數,則膽無敵矣。長安城中食盡,取婦女幼稚為軍糧,日計數而給之。每犒軍,輒屠數百人,如羊豖法。」(《資治通鑑》、《舊五代史》卷109)

遼宋金[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遼穆宗曾聽信女巫肖古的建議,以人膽入藥。[21]

開寶二年(969)王彥昇為原州(甘肅鎮原)防禦使。「西人(甘肅少數民族)有犯漢法者,彥升不加刑,召僚屬飲宴,引所犯,以手捽斷其耳,大嚼,巵酒下之。其人流血被體,股慄不敢動。前後啗者數百人。西人畏之,不敢犯塞。」(王辟之《澠水燕談錄》)[22]

宋太祖年間,宋太祖的妻弟王繼勛以殘暴、吃人聞名,最後被宋太宗處決[23][24]

宋仁宗慶曆七年(1047年),王則反貝州(今清河縣)。深州(治今靜安縣南)卒龐旦與其徒擬劫庫兵為應,知州王鼎捕首謀十八人斬之。「明年(1048年),河北大飢,人相食。」(《宋史·王鼎傳》)

慶曆八年(1048年),「河北、京東西大水為災,人相食,流民入京東者不可勝數」(《續資治通鑑》卷50)

宋仁宗時期,廣源州儂智高之母阿儂,「性慘毒,嗜小兒肉,每食必殺小兒。」(《宋史·卷495·蠻夷廣源州》)

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年),蘇轍《因旱乞許群臣面對言事剳子》:「臣伏見二年以來,民氣未和,天意未順,災沴薦至,非水即旱。淮南飢饉,人至相食。河北流移,道路不絕。京東困弊,盜賊群起。二聖遇災憂懼,頃發倉廩以救其乏絕,獨此三路所散,已僅三百萬斛矣!異時賑賉未見此比。然而民力已困,國用己竭,而旱勢未止,夏麥失望,秋稼未立,數月之後,公私無繼,群盜蜂起,勢有必至,臣未知朝廷何以待此?……」

遼天慶八年(宋重和元年,1118年),十二月,「寧昌軍(治懿州)節度使劉宏(無可考)以懿州(治寧昌,今阜新市東北之塔營子村)戶三千降金。時山前諸路(此指遼東,非燕山之南)大飢,乾(遼寧北鎮南)顯(北鎮北)宜(義縣)錦(錦州市)興中(朝陽市)等路,斗粟值數縑,民削榆皮食之,既而人相食。」(《遼史·卷二十八·天祚帝紀》)

「甲辰宣和六年(1124年)時轉糧給燕山(府治北京西南)民力疲睏,重以鹽額科斂,加之連年凶荒,民食榆皮野菜不給,至自相食。於是饑民並起為盜。山東有張萬仙者,眾十萬,號敢熾。張迪者,眾五萬,圍濬州(濬州,平川軍,治滑州黎陽)五日而去。濬州去京纔一百六十里,而初不知。河北有高托山者,號三十萬。其餘一二萬者,不可勝計也。」(《九朝編年備要卷二十九》)

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年)十二月,金兩路攻宋。王稟皆破之,「然人眾乏糧,三軍先食牛馬騾,次烹弓弩皮甲,百姓煮萍實、糠籺、草茭以充腹,既而人相食。[九月]城破,稟猶率羸卒巷戰,突圍出,金兵追之急,遂負太原廟中太宗御容赴汾水死,子荀殉之。」(《續資治通鑑卷九十七》)

宋欽宗靖康二年(1127年)五月高宗即位南京,改元建炎。「汴京大飢,米升錢三百,一鼠直數百錢,人食水藻、椿槐葉、道殣,骼無餘胔。」(《宋史卷67 五行志》)

宋高宗時期,五湖捕魚人夏寧,「聚其徒為盜,後有眾千餘,專掠人以為食,……寧等無食,半月之間復啖萬餘人,是日,始具舟迎之。由是江北鄉村愈覺凋殘矣。」(《續資治通鑑卷一零九》)一軍半月吃萬人,極其殘虐。

宋高宗紹興三年(1133年),開始吃人,江淮之間人相食,一斗米要數十千錢,人肉比豬肉還便宜;肉質還分等級,男女老幼不等,「自靖康丙午歲(1126年),金狄亂華,六七年間,山東、京西、淮南等路,荊擦千里,斗米至數十千,且不可得。盜賊、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價,賤於犬豕,肥壯者一枚不過十五千,全軀暴以為臘。老瘦男子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為「不羨羊」,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通目為『兩腳羊』……」(莊綽《雞肋編》)

紹興六年,岳飛在第二次北伐中壯志未酬,寫下《滿江紅》,內有關於食人的詩句——「壯志饑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但這僅僅是文學對敵人仇恨的誇張描寫手法,岳飛並未真正食人。

宋寧宗嘉定年間,林千之任西欽州知州,得了一種病(末疾),有個醫士告訴他,吃童女的肉可以強筋健骨。於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內捕少女,製成肉乾,叫做「地雞」。[25]

紹定六年(1233年),南宋大將史嵩之圍唐州,「城中糧盡,人相食,金將烏庫哩黑漢,殺其愛妾以啖士,士爭殺其妻子」[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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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有鑑於自殘盡孝的民間行為,元政府曾於1261年及1270年出示官方文告「禁割肝剜眼」,禁止割取股肉作為孝行或醫療之用[27]

延佑六年(1319年)秋七月丙辰,「來安路總管岑世興叛,據唐興州」,殺兼州知州黃克仁,分食其屍。[28]

元惠宗至正年間,大饑,「淮右軍」軍隊開始吃人,「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為上,婦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兩缸間,外逼以火。或於鐵架上生炙。或縛其手足,先用沸湯澆潑,卻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夾袋中,入巨鍋活煮。或卦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則止斷其雙腿,婦女則特剜其雙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總名曰「想肉」,以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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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王朱橚第五子朱有熺食人肝腦,廢為庶人[30]

韓觀殺人甚多,御史欲彈劾他。一日,觀召御史飲,以人皮為坐褥,耳目口鼻顯然,發散垂褥,首披椅後。肴上,設一人首,觀以箸取二目食之,曰:「他禽獸目皆不可食,惟人目甚美。」觀前席坐,每拿人至,命斬之,不回首視,已而血流滿庭。觀曰: 「此輩與禽獸不異,斬之如殺虎豹耳。」御史戰慄失措曰:「公,神人也。」竟不能劾。[31]

天順元年(1457年),北畿、山東並飢,發塋墓,斫道樹殆盡。父子或相食[32]

成化二十年(1484年),是秋,陝西、山西大旱饑,人相食。停歲辦物料,免稅糧,發帑轉粟,開納米事例振之[33]

正德[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正德三年(1508年),大旱、蝗災,民大饑,疫病流行,人相食。《明史·武宗紀》

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劉瑾被磔死,凌遲三日,共剮3300餘刀。行刑之日,北京鼎沸,百姓相爭以一錢買劉瑾一塊肉,生吞以泄恨。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是歲,淮揚飢,人相食。」《明史·武宗紀》

嘉靖[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嘉靖元年(1522年),韓邦靖「起山西左參政,分守大同。歲飢,人相食,奏請發帑,不許。復抗疏千餘言,不報。乞歸,不待命輒行。軍民遮道泣留,抵家病卒,年三十六。」(明史卷201)

嘉靖三年(1524年)「湖廣、河南、大名、臨清飢。南畿諸郡大飢,父子相食,道殣相望,臭彌千里。」(《明史·五行志》)

嘉靖四年(1525年)三月,余珊應詔陳言曰:「自逆瑾(劉瑾)以來,盡天下之脂膏,輸入權貴之室。近年以來,黃紙蠲放,白紙催繳;額外之斂,下及雞豚;織造之需,自為商賈;江淮母子相食,兗豫盜賊橫行,川陝湖貴疲於供餉:田野嗷嗷,無樂生之心。」(明史卷208)

嘉靖九年(1530年):「畿內、河南、湖廣、山東、山西大飢。十五年(1536)湖廣大飢。」(明史卷30·五行志)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二月)「宣大二鎮大飢,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京師大飢,人相食,米石二兩二錢。(《歷代社會風俗事物考》引《金壘子》)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遼東大飢,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八月,以遼東連年饑饉,至有父食死子者,發銀糴粟賑之。」(《中外歷史年表》)

萬曆[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萬曆六年(1578年)李時珍完成《本草綱目》,他蒐集藥名是為了「凡經人用者,皆不可遺」,「人部」舉凡毛髮、指甲、牙齒、屎尿、唾液、乳汁、眼淚、汗水、人骨、胞衣(紫河車)、體垢、月水、人勢(陰莖)、人膽、結石……皆可入藥。頭髮可治傷寒、肚疼,男性陰毛治蛇咬,人魄(人吊死級的魂魄)可以安神定魄。

萬曆十五、十六年(1587年-1588年)河北大飢,「七月,黃河以北,民食草木。富平、蒲城、同官諸縣,有以石為糧者。」、「河南飢,民相食。」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兩畿飢。阜平縣(真定西北,鄰山西)有殺食其稚子者。」(《明史·五行志》)

康熙十二年修《青州府志》第20卷載,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山東青州府推官黃槐開在一件申文中說:「自古飢年,止聞道殣相望與易子而食、析骸而爨耳。今屠割活人以供朝夕,父子不問矣,夫婦不問矣,兄弟不問矣。剖腹剜心,支解作膾,且以人心味為美,小兒味尤為美。甚有鬻人肉於市,每斤價錢六文者;有醃人肉於家,以備不時之需者;有割人頭用火燒熟而吮其腦者;有餓方倒而眾刀攢割立盡者;亦有割肉將盡而眼瞪瞪視人者。間有為人所訶禁,輒應曰:"我不食人,人將食我。"愚民恬不為怪,有司法無所施。梟獍在途,天地晝晦。」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以山東大飢,致母食死兒,夫食死妻,再振之。」(《中外歷史年表》)

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連兩年山東大饑,蔡州有人肉市。「中州兄弟兩無子,去山東買妾,遇二女,自稱姑嫂,騙兄弟往。兄得小姑。小姑私語之曰:汝弟已為我嫂製成肉羹矣。兄急往視,弟頭尚扔炕下。兄急訴之縣,抵嫂於罪,兄帶小姑去。」(《棗林雜俎》)

近日福建抽稅太監高采謬聽方士言:食小兒腦千餘,其陽道可復生如故。乃遍買童稚潛殺之。久而事彰聞,民間無肯鬻者,則令人遍往他所盜至送入,四方失兒者無算,遂至激變掣回。此等俱飛天夜叉化身也。[34]

天啟[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清皇太極之天聰元年,(1627年,天啟七年),「國中大飢,斗米價銀八兩(天啟時金一兩合銀十兩),人有相食者。國中銀兩雖多,無外貿易,是以銀賤而諸物騰貴。良馬銀300兩,牛一銀百兩,蟒緞一,銀百五十兩,布一匹,銀九兩。」(《清太宗實錄卷三》)

「天啟辛酉,延安、慶陽、平涼旱,歲大飢。東事孔棘,有司惟顧軍興,征督如故,民不能供,道殣相望。或群職富者粟,懼捕誅,始聚為盜。盜起,飢益甚,連年赤地,斗米千錢不能得,人相食,從亂如歸。饑民為賊由此而始。」[35]

崇禎[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崇禎二年(1629年),殺袁崇煥張岱《石匱書後集》:「(袁崇煥)遂於鎮撫司綁發西市,寸寸臠割之。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啖之。劊子亂撲,百姓以錢爭買其肉,頃刻立荊開腔出其腸胃,百姓群起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嚙,血流齒頰間,猶唾地罵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視九邊。」,「時百姓怨恨,爭啖其肉,皮骨已盡,心肺之間猶叫聲不絕,半日而止,所謂活剮者也……百姓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噉之。食時必罵一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五)

明崇禎四年(1631年),皇太極攻大凌河,祖大壽死守,史載「旋有王世龍者,越城出降,言城中糧竭,商賈諸雜役多死,存者人相食,馬斃殆盡。……大壽欲突圍,不得,與約許至錦州取妻室,乃誓而後降。」(《清史稿·卷234 祖大壽傳》)祖大壽疏奏:「被圍將及三月,城中食盡,殺人相食。」(《崇禎長編》卷五二)。《清太宗實錄·卷十》亦載:「明大凌河城內,糧絕薪盡。軍士飢甚,殺其修城夫役及商賈平民為食,析骸而炊。又執軍士之羸弱者,殺而食之。」

崇禎六年(1633年),「河間大飢,人相食。」《明史·陳三接傳》

崇禎七年(1634年),「太原大飢,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崇禎九年(1636年),「山西大飢,人相食。」(《明史·莊烈帝紀》)

崇禎十年(1637年),浙江鬧饑荒,父子、夫婦、兄弟相食。

崇禎十二年(1639年)鄭鄤以「杖母、姦妹」罪被磔死。《明季北略》記載鄭鄤被凌遲三千六百刀後,為「都人士」藥用:「炮聲響後,人皆躋足引領,頓高尺許,擁擠之極……歸途所見,買生肉為瘡疥藥料者,遍長安市。二十年前之文章氣節,功名顯宦,竟與參術甘皮同奏膚功,亦大奇也。」

崇禎十三年(1640年),全國有123州縣發生「人相食」,98州縣蝗災。崇禎十三年「兩畿、山東、河南、山、陝旱蝗,人相食。」,「北畿、山東、河南、陝西、山西、浙江、三吳皆飢。自淮而北至畿南,樹皮食盡,發痤胔以食。」

崇禎十四年(1641年),「浙江大旱,飛蝗蔽天,食草根幾盡,人饑且疫」。崇禎十四年二月,時山東荒旱,寇盜益熾,徐德(南端到北端)數千里白骨縱橫,父子相食,人跡斷絕。(彭貽孫《平寇志》)

崇禎十四年,左懋第督催漕運,道中馳疏言:「臣自靜海抵臨清,見人民飢死者三,疫死者三,為盜者四。米石銀二十四兩,人死取以食。惟聖明垂念。」(《明史卷295·左懋第傳》)

明朝末年,四川大饑,「蜀大飢,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連歲乾涸,至是彌甚。赤地千里,糲米一斗價二十金,養麥一斗價七八金,久之亦無賣者篙芹木葉,取食殆盡。時有裹珍珠二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數百金,買一飽不得而死。於是人皆相食,道路飢殍,剝取殆盡。無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轉相賊殺。」(清·彭遵泅《蜀碧》卷四)

「庚辰山西大饑,人相食,剖心,其竅多寡不等。或無竅,或五六,其二、三竅為多,心大小各異。」(《棗林雜俎·和集》)

明朝崇禎末年,河南和山東發生饑荒和蝗災,可以吃的東西都已經吃完,唯一剩下的可以吃的就只有人,於是便有了公開的人肉市場,其販賣的乃是活生生的人,稱之曰「菜人」。紀昀閱微草堂筆記》有這樣的記載:「婦女幼孩,反接鬻於市,謂之菜人」。[36]

《陝西通志》第86卷載有明朝崇禎年間馬懋才的《備陳災變疏》,疏中寫道:「臣鄉延安府,自去歲一年無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間,民爭采山間蓬草而食,其粒類糠皮,其味苦而澀,食之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後而蓬盡矣;則剝樹皮而食。諸樹惟榆樹差善,雜他樹皮以為食,亦可稍緩其死。殆年終而樹皮又盡矣,則又掘山中石塊而食。甘石名青葉,味腥而膩,少食輒飽,不數日則腹脹下墜而死。民有不甘於食石以死者始相聚為盜,而一、二稍有積貯之民遂為所劫,而搶掠無遺矣。有司亦不能禁治。間有獲者亦恬不知畏;且曰:「死於飢與死於盜等耳,與其坐而飢死,何若為盜而死,猶得為飽鬼也。」

由於全球氣候的變化,崇禎時期鬧饑荒,持續時間長,波及面廣,危害嚴重。[來源請求]計六奇說:「天降奇荒,所以資自成也!」[37]

崇禎十四年(1641年)二月,李自成攻陷洛陽,殺重達三百六十多斤的福王朱常洵,用他的肉和皇家園林裡的梅花鹿一同烹煮,在洛陽西關周公廟舉行宴會,賜給部下食用,名曰「福祿宴」。[38]

南明時期四鎮之一的劉澤清性情兇殘,軍紀敗壞,形同盜匪,府中養著兩隻黑猩猩。又嗜食人肉,一次設宴請客,在宴會廳中當場打死一名死囚,取出腦漿、心肝放在金甌中,劉澤清吃人肝,喝腦漿。旁若無人,賓客莫不膽戰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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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驄[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太宗實錄卷三》:天聰元年,「時國中大飢,斗米價銀八兩,人有相食者。國中銀兩雖多,無外貿易,是以銀賤而諸物騰貴。良馬,銀三百兩。牛一,銀百兩。蟒緞一,銀百五十兩。布匹一,銀九兩。盜賊繁興,偷竊牛馬,或行劫殺。於是諸臣入奏曰:盜賊若不按律嚴懲,恐不能止息。上惻然,諭曰:今歲國中因年飢乏食,致民不得已而為盜耳。緝獲者,鞭而釋之可也。遂下令,是歲讞獄,姑從寬典。仍大發帑金,散賑饑民。」

順治[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順治「二年(1645年),耒陽、襄陽、光化、宜城大飢,人相食。」[39]

「順治五年(1647年)春:廣州、鶴慶(大理,洱海之北)嵩明(昆明市東北)大飢,人相食。」[40]

清順治九年(1652年)南明將領李定國新會,城中糧盡,清軍開始殺居民為食。姓莫的媳婦願代婆婆而死,清軍把莫氏烹食。新會被圍八個月,吃掉居民近萬人。

順治九年八月,漳州被圍半年,城中缺糧,一碗稀粥索價白銀四兩。居民以老鼠、麻雀、樹根、樹葉、水萍、紙張和皮革等物為食,餓死者不計其數,「城中人自相食,百姓十死其八,兵馬盡皆枵腹」[41]

順治年間,「安邑知縣鹿盡心者,得痿痺疾。有方士挾乩術,自稱劉海蟾,教以食小兒腦即愈。鹿信之,輒以重價購小兒擊殺食之,所殺傷甚眾,而病不減。因復請於乩仙,復教以生食乃可愈。因更生鑿小兒腦吸之。致死者不一,病竟不愈而死。事隨彰聞,被害之家,共置方士於法。」[42]

康熙[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康熙十八年(1679年),山東「終年不雨,大飢,人相食。」(乾隆《青城(即今高青)縣志》卷10)

康熙二十年(1681年)清軍進攻雲南吳世璠,「世璠將余從龍降。詷知糧將盡,人相食,與諸將環而攻之。世璠眾內亂,欲擒世璠以降,世璠自殺。」(《清史稿·卷254賚塔傳》)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春:平定、樂平大飢,人相食。」[39]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夏:永年(邯鄲東北)、東明(大名府之南部,山東曹州西)飢。秋:沛縣、亳州、東阿、曲阜、蒲縣(屬隰州,非蒲城縣)、滕縣大飢。冬:汶上、沂州、莒州、兗州、東昌、鄆城大飢,人相食。[39]

四十三年(1704年),泰安大飢,人相食,死者枕藉。肥城,東平大飢,人相食。武定(惠民)、濱州(武定東)、商河(武定西南)、陽信(武定北)、利津、霑化飢;兗州、登州大飢,民死大半,至食屋草;昌邑、即墨、掖縣、高密、膠州大飢,人相食。[39]

《病榻夢痕錄》卷上乾隆五十一年(1786)條記載了蘇皖魯等地的災情,時災民賣妻鬻子,「流丐載道」,「屍橫道路」,屍體「埋於土,輒被人刨發,刮肉而啖」。

嘉慶[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嘉慶六年(1801年),四川羅思舉的部隊缺糧,開始吃俘虜,共吃三千五百多人。

道光[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道光十二年(1832),紫陽大飢,人相食。」[39]

同治[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同治二年,石達開的軍隊為大渡河的漲水所阻,當時石部全軍已是「覓食無所得,有相殺噬人肉者」。(許亮儒遺著《擒石野史》)

陳康祺《郎潛紀聞二筆》記載「同治三、四年,皖南到處食人,人肉始買三十文一斤,後增至一百二十文一斤,句容、二溧,八十文一斤,慘矣。」

同治三年(1864年),皖南人相食,人肉價格大漲。《曾國藩日記》同治三年四月廿二日記載:「皖南到處食人,人肉始賣三十文一斤,近聞增至百二十文一斤,句容、二溧八十文一斤。」《曾國藩日記》又記載:「洪楊之亂,江蘇人肉賣九十文一斤,漲到一百三十文錢一斤。」

同治七年(1868年),定西通渭大旱,時逢戰亂,瘟疫並起,人相食。

光緒[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丁戊奇荒是中國華北地區發生於清朝光緒元年(1875年)至四年(1878年)之間的一場罕見的特大旱災饑荒。災害波及山西、直隸、陝西、河南、山東、甘肅等好幾個省份,「餓殍載途,白骨盈野」,餓死的人竟達一千萬以上,逃亡兩千萬以上。隨著災情的發展,可食之物的罄盡,「人食人」的慘劇發生了。大旱的第三年(1877年)冬天,重災區山西,到處都有人食人現象。吃人肉、賣人肉者,比比皆是。有活人吃死人肉的,還有將老人或孩子活殺吃的……無情旱魔,把災區變成了人間地獄! 在河南,僥倖活下來的饑民大多奄奄一息,「既無可食之肉,又無割人之力」,一些氣息猶存的災民,倒地之後即為餓犬殘食。 《申報》1877年12月7日載:「今歲豫省之災,亦不減於山右,……災黎數百萬,幾有易子析骸之慘」。

中華民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936年「3月1日萬源曹家溝某家七人,餓斃四人;餘三人氣息奄奄,竟為逃荒饑民殺死,分割炙食無餘。」Template:Cfn 1936年3月19日四川省報載:「北川縣人肉每斤五百文。片口鎮饑民張彭氏、何張氏、陳順氏因飢餓難忍,挖掘死屍圍食,被捕。」Template:Cfn

1936年四川《民間意識》雜誌匯載四川各地吃人的消息:「松潘半邊街居民陳氏,自殺其八歲的親生女而食,食盡仍病餓而死。沿途數百里內,人血、白骨與餓死者,填滿溝壑。」Template:Cfn

民國30年(1941)-民國32年(1943)河南省大旱,人相食。1942年河南省賑濟會推選楊一峰劉莊甫任兆魯三人等赴重慶,請國民黨中央免除徵賦,蔣介石拒不接見。大公報主筆王芸生在1942年的一篇《看重慶,念中原》的社論中寫道:「餓死的暴骨失肉,逃亡的扶老攜幼,妻離子散,擠人叢,挨棍打,未必能夠得到賑濟委員會的登記證。吃雜草的毒發而死,吃干樹皮的忍不住刺喉絞腸之苦。把妻女馱運到遙遠的人肉市場,未必能夠換到幾斗糧食。」馮小剛於2012年拍攝的電影《一九四二》講的正是這段時期發生的故事。

1948年6月國共內戰期間,中共將領林彪進行長春圍城,禁止糧食進城,國軍於是收集城內的糧食,造成很多人餓死街頭。10月21日,城內守軍鄭洞國投降。活過來的人說,「就喝死人腦瓜殼裡的水,都是蛆。就這麼熬著,盼著,盼開卡子放人。就那麼幾步遠,就那麼瞅著,等人家一句話放生。卡子上天天宣傳,說誰有槍就放誰出去。真有有槍的,真放,交上去就放人。每天都有,都是有錢人,在城裡買了準備好的,都是手槍。咱不知道。就是知道,哪有錢買呀!」參加圍城的中共官兵說:「在外邊就聽說城裡餓死多少人,還不覺怎麼的。從死人堆裡爬出多少回了,見多了,心腸硬了,不在乎了。可進城一看那樣子就震驚了,不少人就流淚了。」[43]

中華人民共和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三年大躍進時期[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959年-1961年「大躍進」期間,中國大陸發生「三年大饑荒」,據各方估計共造成1500萬-5500萬非正常死亡[44][45][46]。餓殍遍野,到處都有餓死倒斃在路邊的人,有些地方甚至出現吃人肉的現象。楊繼繩所著的《墓碑》一書援引梁志遠的《關於「特種案件」的匯報——安徽亳縣人吃人見聞錄》記載指人吃人並不是個別現象:「其面積之廣,數量之多,時間之長,實屬世人罕見」Template:Cfn

1960年春,吃人肉情況不斷發生,人肉的交易市場也隨之出現在城郊、集鎮、農民擺攤等Template:Cfn。三年大饑荒的口述歷史尋找大饑荒倖存者》記載了四十九起人吃人事件[47]。人吃人事件在四川甘肅青海西藏陝西寧夏河北遼寧皆有耳聞,幾乎遍及全國Template:Cfn。據作家沙青報告文學記載:「有一戶農家,吃得只剩了父親和一男一女兩個孩子。一天,父親將女兒趕出門去,等女孩回家時,弟弟不見了,鍋裡浮著一層白花花油乎乎的東西,灶邊扔著一具骨頭。幾天之後,父親又往鍋裡添水,然後招呼女兒過去。女孩嚇得躲在門外大哭,哀求道:『爸爸,別吃我,我給你摟草、燒火,吃了我沒人給你做活。』」[48]

  • 四川:《中國大饑荒,1958-1962》引用的中國官方檔案中有吃人記載,如在四川省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的橋頭區,老婦人羅文秀是第一個開始吃人肉的人。在家人一家七口全部死去後,羅文秀把三歲女童馬發慧的屍體挖出來。她把小女孩兒的肉割下來,用辣椒調味,然後蒸熟吃掉[49]。另一份1961年1月27日的文件,講述了一個四川母親用毛巾勒死了自己五歲大的兒子,「吃了四頓」。調查者王德明寫道,「這樣令人震驚的可怕事件遠非只有這一起。」[49]
  • 河南:1959年10月至1960年4月,信陽事件商丘開封餓得人身浮腫,吃樹皮,餓死100萬(到數百萬)人口,時諺:「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餓得啃磚頭。」「信陽五里店村一個14、15歲的小女孩,將4、5歲的弟弟殺死煮了吃了,因爲父母都餓死了,只剩下這兩個孩子,女孩餓得不行,就吃弟弟。」Template:Cfn 河南省固始縣官方記載有二百例人吃人事件,縣委以「破壞屍體」為名,逮捕群眾Template:Cfn。鹿邑、夏邑、虞城、永城等縣共發現吃死人肉的情況20多起。據中央工作組魏震報告,鹿邑縣從1959年10月到1960年11月,發現人吃人的事件6起。馬莊公社馬莊大隊龐王莊18歲女子王玉娥於1960年4月19日將堂弟弟5歲的王懷郎溺死煮食,懷郎14歲的親姐姐小朋也因飢餓吃了弟弟的肉。[50]
  • 甘肅通渭縣,1958年全縣糧食實產8300多萬斤,虛報1.8億斤。人口大量死亡;有人回憶「1959年11月到臘月,死的人多。老百姓一想那事就要流淚。餓死老人家的,餓死婆娘的,日子過得糊裡糊塗。把人煮了吃,肉割來煮了吃……人甚麼也不想,甚麼也不怕,就想吃,想活。把娃娃、自己的娃娃吃下的,也有;把外面逃到村上的人殺了吃的,也有。吃下自己娃娃的,浮腫,中毒,不像人樣子。有的病死了,也有救下的。吃了娃娃心裡慘的,吃過就後悔了,自己恨自己。在村子裡住不下去,沒人理他,嫌他臟。」(《50年代末大飢荒驚人記實》)
  • 青海:人吃人事件110多起,漢東公社楊家灘生產隊的婦女竟吃了9個小孩[51]
  • 湖南:據余習廣《吃人餓鬼:劉家遠慘殺親子食子案》記載,湖南澧縣如東公社男子劉家遠,將自己兒子殺害後烹煮食用。劉家遠也因食子而被處決[52]
  • 安徽:作家王立新1980年代曾赴鳳陽採訪過,他在報告文學中寫道:「梨園鄉小崗生產隊嚴俊冒告訴我:1960年,我們村附近有個死人塘,浮埋着許多餓死的人。為什麼浮埋?餓得沒力氣呀,扔幾鍬土了事。說起來,對不起祖先,也對不起冤魂。人餓極了,什麼事都幹得出來。我的一位親戚見人到死人塘割死人的腿肚子吃,她也去了。開始有點怕,後來慣了,頂黑去頂黑回。我問她:『怎麼能……?』她嘆息道:『餓極了。』」[53]

文化大革命時期[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文化大革命時期(1966-1976年),廣西壯族自治區私刑、屠殺事件眾多外,亦傳出多起食人事件[54][55][56]。作家鄭義曾在文革後赴廣西調查,於1993年出版《紅色紀念碑》一書,據他的統計廣西全省至少有一千人被食。紀錄片「文革廣西武宣縣紅衛兵吃人肉事件」評論,這些食人事件並不是因為飢荒,而是因為政治運動製造出來的仇恨心態[57]

其中人食人最厲害的地方之一是廣西武宣縣,官方調查發現至少38人被吃[55],民間研究調查則發現有70餘人[56]甚至上百人被吃[58]。武宣縣「一女民兵因參與殺人堅定勇敢,且專吃男人生殖器而臭名遠播,並因此入黨做官,官至武宣縣革委副主任。處遺時期中共中央書記處一天一個電話催問處理結果,並嚴厲責問:『像這樣的人,為什麼還不趕快開除黨籍?』但該副主任拒不承認專吃生殖器,只承認一起吃過人。最後的處理是開除黨籍,撤銷領導職務。現已調離武宣。」Template:Cfn

參考文獻[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引用[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 《中國古代的食人:人吃人行為透視》鄭麒來,P9
  2. 鄭麒來《中國古代的食人:人吃人行為透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153頁。
  3. 《考古》2017年第3期
  4. 劉向. 鏈接到維基文庫 《戰國策·卷二十二·魏策一》. 維基文庫. 
  5. 司馬遷. 鏈接到維基文庫 《史記·卷七十三「白起王翦列傳」第十三》. 維基文庫. 
  6. 司馬光. 鏈接到維基文庫 《資治通鑑·卷九》. 維基文庫. 
  7. 7.0 7.1 司馬光. 鏈接到維基文庫 《資治通鑑·卷17》. 維基文庫. 
  8. 8.0 8.1 司馬光. 鏈接到維基文庫 《資治通鑑·卷28》. 維基文庫. 
  9. 《漢書·元後傳》
  10. 司馬光. 鏈接到維基文庫 卷040. 鏈接到維基文庫 《資治通鑑》. 維基文庫. 
  11. 司馬光. 鏈接到維基文庫 卷049. 鏈接到維基文庫 《資治通鑑》. 維基文庫. 
  12. 范曄. 鏈接到維基文庫 卷7. 鏈接到維基文庫 《後漢書》. 維基文庫. 
  13. 《後漢書》桓帝紀
  14. 「王忠,扶風人,少爲亭長。三輔亂,忠饑乏噉人,隨輩南向武關。」(《三國志·魏書·武帝紀·魏略注》)
  15. 「五官將知忠甞噉人,因從駕出行,令俳取冢間髑髏繫著忠馬鞍,以爲歡笑。」(《三國志·魏書·武帝紀·魏略注》)
  16. 司馬光. 鏈接到維基文庫 《資治通鑑·卷123》. 維基文庫. 
  17. 司馬光. 鏈接到維基文庫 《資治通鑑·卷127》. 維基文庫. 
  18. 司馬光. 鏈接到維基文庫 《資治通鑑·卷162》. 維基文庫. 
  19. 《資治通鑑》貞觀十七年
  20. 司馬光. 鏈接到維基文庫 《資治通鑑·卷283》. 維基文庫. 
  21. 《遼史》卷61刑法志,「穆宗應歷十二年,...,蓋其即位未久,惑女巫肖古之言,取人膽合延年藥,故殺人頗眾。後悟其詐,以鳴鏑叢射、騎踐殺之。」
  22. Template:S
  23. 《宋史》卷四百六十三
  24. 《續資治通鑑》卷九、卷十八
  25. 王永寬《中國古代酷刑》
  26. 《續資治通鑑·宋紀》
  27. 《中國古代的食人:人吃人行為透視》P103
  28. 《新元史·卷二百四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五》;《招捕總錄》
  29. 陶宗儀. 鏈接到維基文庫 《南村輟耕錄·卷九》. 維基文庫. 
  30. Template:S,「訊之具服,並得有熹掠食生人肝腦諸不法事,於是並免為庶人。」
  31. Template:S》朱國楨
  32. Template:S
  33. Template:S
  34. Template:S
  35. 《懷陵流寇始終錄》,卷1,1頁。
  36. 紀昀. 鏈接到維基文庫 卷2. 鏈接到維基文庫 《閱微草堂筆記》. 維基文庫. 
  37. 計六奇. 鏈接到維基文庫 卷05. 鏈接到維基文庫 《明季北略》. 維基文庫. 
  38. 《明季北略·卷十七》:王體肥,重三百餘筋,賊置酒大會,以王為菹,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
  39. 39.0 39.1 39.2 39.3 39.4 趙爾巽. 鏈接到維基文庫 《清史稿·卷44·志十九·災異五》. 維基文庫. 
  40. 趙爾巽. 鏈接到維基文庫 《清史稿·卷42·志十七·災異三》. 維基文庫. 
  41. 《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七十五頁《查明漳州解圍功次殘件》。
  42. 王士禎:《池北偶談·鹿盡心》
  43. 張正隆:《雪白血紅》
  44. MENG, XIN; QIAN, NANCY; YARED, PIERRE. The Institutional Causes of China's Great Famine, 1959–1961 (PDF).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2015-01, 82 (4): 1568–1611. doi:10.1093/restud/rdv016.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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