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詞匯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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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含義及其相關概念[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很多時侯「中國」一詞比較含糊而不明確,可以同時帶有政治文化、地理、民族等多重含義,以下是可以肯定帶有或偏向政治文化、地理、民族任一概念的「中國」。

政治文化[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中國」一詞最早是指周「王之姻親」[1]、「諸姬」[2],即是王室集團及其屬民的共同稱謂。

從漢王朝開始「中國」一詞的政治含意開始指代漢族王朝,在公元4世紀五胡禍華開始,佔據中原地區的外族政權亦模仿漢族王朝以「中國」自居,令「中國」一詞的歧義叢生,「中國」出現一個與特定民族(漢族)屬性脫離的政治含義,而退守漢洲南部的漢族政權亦繼續以「中國」自居[3][4][5][6][7][8][9][10][11][12][13][14]

地理[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在地理層面,「中國」這一概念主要有兩個意思,分別是中原及九州(漢洲),另外「中國」一詞亦有指都城的意思。

中原[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指中原,如范雎向秦王說「今韓、魏,中國之處,而天下之樞也。」即指韓國和魏國所在的位置是中原地區[15][16],宋國也處於中原地區[17],《史記》部分「中國」的記載是指中原地區[18][19][20],以「中國」為中原地區的稱呼長期流傳[21][22]​。

另外,中原又別稱「中州」[23][24][25]、「中土」[26][27]、「中夏」[28]

九州(漢洲)[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指九州,由九州組成的「中國」,又名「赤縣神州」,簡稱「神州」[29],傳說由大禹所劃分,傳世文獻中有關記載最早見於《左傳》——接近傳世文獻的上限,當時九州地理範圍較中原更大,囊括長江中下游流域(荊州及揚州)[30][31],但九州邊界尚未明確,可稱之為小九州或小神州,至遲在東漢時代,河西走廊[32]、福建以及廣東[33][34]己成為九州的一部分,自此九州(漢洲)範圍才穩定形成,相對於小九州可稱之為大九州或大神州,是地理意義上的「華夏」[35],因其與古代漢族聚居地高度重疊,是漢民族的傳統領域[36][37][38],所以也可以稱為漢洲

比如三國時代(魏、蜀、吳三國都是九州的一部分[39])的孫吳就曾經企圖以「九州伯」之名來宣示理想中的統治範圍[40][41],末代皇帝孫皓將「楚九州渚,吳九州都」的謠言視為吳國將統治九州全境(吳國成為九州的中心)的預兆[42][43]

人群[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戰國時代,秦國[31]、楚國[44]、齊國[30]等地[45]出現以九州——雖然對具體劃分有差異——為共同地域的廣泛認同,秦、楚、燕、齊、趙、魏、韓等七國人群皆屬「夏」共同體[註 1],稍後,這個諸夏九州共同體的人民自稱為「中國人」[49][50],他稱「秦人」[51][52][53],與此同時,「漢」作為族稱出現[54][55][56][57][58],在漢王朝滅亡後,「漢」仍為族稱之一[註 2],可見己成為穩定的民族共同體,類似游牧民族因蒙古帝國而形成「蒙古」族、日本列島土著因大和王權而形成「和」族。

自公元前一世紀的漢代開始,「中國人」一詞有二義:

  1. 因為「中國」具有指中原地區的含義,「中國人」用來稱呼中原人,「中國人」此義使用較多。
  2. 因為漢族王朝自稱「中國」,使「中國」及「中國人」成為對漢族的稱呼[92][93][38],「中國人」此義使用較少。

國籍[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中國,分別是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國的簡稱,持有上述國籍的人皆可以被稱之為「中國人」,但「XX人」這類稱呼帶有種族含意,比如所謂的「XX國人血統」,但國籍的持有與何種血統之間並非必然,所以為「中國籍」——因護照而得名——才是準確的稱呼。

華夏的含義及其相關概念[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華夏,又可稱為「諸夏」、「諸華」。

政治文化[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華夏一詞最早為周王朝的自我稱謂[94],如周武王自稱「華夏」[95]、周穆王自稱「諸夏」[96],當時「華夏」最核心的部分是由周「王之支子母弟甥舅」組成[97],如邢、衛、陳、鄭等諸候國[98][99]

地理[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在地理層面,「華夏」這一概念可指中原地區[100],也可指九州(漢洲)[35][37][101],後者依方位還有「東夏」、「南夏」[101][102]、「西夏」[103][104]之分。

其中南夏含有兩個不同的意思:

  1. 指華夏(漢洲)南部,例如江東[101]、湖南[105][106][107]、湖北[108]、廣東[109][107]等地,即九州內的荊、揚二州區域。
  2. 塞北游牧民族對南方華夏(漢洲)的稱呼,從鮮卑人的角度看,華夏(漢洲)地區位於鮮卑人居地以南,所以稱相鄰的中原為「南夏」[110][111][112]

另外,「西夏」在地理上亦有兩個不同的含義

  1. 是關隴地區[103]、巴蜀地區[104]以及河西走廊地區[113]的合稱,相當於九州中的雍、梁二州[114][115]
  2. 指位於南朝首都建康所在的江東以西的長江中游地區[116],此用法較罕有。

民族[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自漢朝以後,「華夏」開始具有代指漢族的含義[117],通常取「華夏」一詞內的「華」或「夏」一字來稱呼漢族[註 3],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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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稱夏人,代指漢族,一般與代指外族的「夷」共同使用,如夷、夏。[118][114][119][120][121][1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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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稱華人,漢族的古稱[124][125][126][127][128][129],其族語名為「華言(漢語)」[130][131][79]、「華語(漢語)」[132][133]

漢的含義及其相關概念[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主要含義[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漢」在古代歷史上基本只有兩種含義[註 4]

古代政權名[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漢(政權):指以「漢」為國號的政權,如漢族建立的漢王朝、南漢國,匈奴人攣鞮淵建立的漢趙,沙陀人建立的後漢、北漢等政權,均可稱為「漢國」,其國統治下的人民可稱為「漢人」,意即以「漢」為國號的國家及其人民,以「漢」為國號的政權的領土亦可稱為「漢地」、「漢土」[註 5]

古今民族名[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漢(單一民族):指漢族,如「漢人」[註 6][59][61][66][68][138][69][139][75][140]、「漢民」[141][142][143][144][145][135][註 8],漢族建立的政權可稱為「漢國」,意即漢族國家[195][196][197][63],漢族的原居地有「漢土」[198]、「漢疆」[66]、「漢地」[199][200][201][202][203][204][205]、「漢境」[199][206]等稱呼。

漢族相關概念[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因為古來對於漢族人、漢族政權、漢族地區的稱呼不一,而且這些名稱(比如「中國」)本身又有多種不同的歧義,以致對名稱的內涵各有各理解,產生混亂,所以筆者盡可能以一個名稱對應一種含義,亦以新名詞命名舊有概念或事物。

漢洲(漢族原居地):漢族誕生於公元前一世紀,當時漢族主要聚居地(起源地)即為漢族原居地,因為漢族傳統稱本族所居之地為赤縣神州(九州)[37][207],所以九州與漢洲只是同一枚硬幣的兩面。

漢區:即漢族自治地方。

漢政權:指古代所有以「漢」為國號的政權,既包含漢族建立以「漢」為國號的政權,也涵蓋非漢族群建立以「漢」為國號的政權,具體可以族稱區分,如前者稱為「漢族漢政權」,後者如「南匈奴漢政權」,兩者可以複數並存,至於不以「漢」為國號的漢族政權,則直接稱「漢族政權」,也可以複數存在,複數的漢族政權可以合稱「諸漢」。

漢國:指漢族國家,含義與漢族政權相近,差別在於漢國是指古代漢洲境內曾經——已統一其他漢族政權——的漢族政權。

漢服:僅指漢族傳統服飾[註 9],包含現代以漢族文化元素所作的創新服裝以與其他民族服裝區別[註 10],但不包含被征服時期的外來影響[註 11]

漢化:「漢化」一詞可分為兩種不同的含義,一是文化上的漢化[註 13],此重含義是指對漢族文化的採用,二是血緣上的漢化,即是非漢族群在血統上混有漢族血統,這是民族認同轉換的大前提,但不一定會導致民族認同的改變。
需要強調的是,其他民族在血統及文化上受到來自漢族的影響並不是一種特殊現象,任何民族之間的交流都會出現這種影響,例如藏化、蒙古化、維吾爾化、朝鮮化、波斯化、壯化、阿拉伯化等等現象亦皆有之,「族稱+化」是一種普世現象。

漢奸:顧名意義,是指出賣或作出任何違反漢族利益的言行的漢族叛徒,涵蓋甘心受外族或外國侵略者驅使的漢族叛徒[註 14]

漢曆:漢族的傳統曆法(農曆)[213][214],採用漢曆過日子即是過漢年。

漢字:顧名思義,是漢族發明並使用的文字,也可稱為漢文。[215][216][217]

漢醫:舊稱中醫,是起源自漢民族的醫學,與藏醫、蒙醫等同屬於傳統醫學的范疇[218][219][220]

漢語:漢族的族語[註 15],與蒙古語、希臘語、朝鮮語等各語言是同級兼平行的關係。

蠻夷戎狄等詞匯的含義[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先秦時代的「華夏」、「中國」主要是由周「王之支子母弟甥舅」等「王之姻親」組成,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就是蠻夷戎狄、非「王之姻親」就是「四夷」,可見蠻夷戎狄、四夷等詞與華夏一樣,最初並不具有民族含義[97][1][註 16],北狄、南蠻、西戎、東夷並非族群稱謂,只是華夏(周王室集團及其部民)對他者(其他政治集團)稱呼,為與後來漢族的別稱華夏區別,周代的華夏可稱為「周華夏」、中國可稱為「先秦中國」,這個周華夏雖然由「王之支子母弟甥舅」部眾組成,但異姓的姻親諸侯國屬周華夏外圍,而最核心的部分則是周王室同姓諸侯國[註 17],即是「兄弟之國」[225],直至戰國末年,「華夏」、「中國」才開始演化為超越「王之姻親」的概念,成為九州地區原住民的共同稱呼,而蠻夷戎狄等詞則開始轉為用來指稱——主要居於九州邊緣(主要位於長江以南、湘江以西的西南地區)及以外[36]——匈奴、夜郎、朝鮮、烏孫等非漢族群[226][227]

不過同名異類,容易令史家混淆長城地帶的先秦蠻夷戎狄與漢代蠻夷戎狄的差異,誤以為後者是前者發展而來的,其實前者是政治區分,後者才是族群區分,先秦「華夏」亦同,並非相同概念,但時常被後世誤混為一。

蠻夷戎狄等詞匯在歷史上有四種指向,分別如下:

  1. 周王室集團及其部民對他者(其他政治集團及其人群[228])稱呼,所謂「西戎」、「北狄」、「東夷」、「南蠻」、「白狄」[註 18]、「百越」[註 19]等稱謂皆如此類,並非民族概念。
  2. 指漢族以外的其他民族,如匈奴、夜郎、朝鮮、烏孫等等。
  3. 漢族內部分裂時期各勢力互相指責眨義詞[註 20]
  4. 征服中原的外族政權用以否定退守南夏的漢族政權的合法性(正統性)的眨義詞。

中華等詞匯的含義[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中華(中原):指中原地區。

華人(中華民族):從二十世紀開始,「華人」一詞的內涵從單指漢民族,變成被擴大為包含漢族在內的56個民族的國族(Nation)稱呼,是「中華民族」這一國族的簡稱,國族簡稱「華人」的華取自「中華民族」而非取自「華夏」。「中華民族」是由中華民國所確立的國身份認同,最初由維吾爾、藏、漢、滿、蒙古等五個主要民族組成,最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確定由56個民族組成 [註 21]

民族相關概念的含義[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民族[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民族,是基於共同的血緣因素而產生身份認同的族群共同體,是同一種族內部最大的血緣單位[註 22],所以很多民族都有將民族的起源追溯至一個或少數人群身上的傳說,這些起源傳說反映民族共同體是由血緣紐帶所聯系起來,即使是少數外來成員,當這些外來成員與民族其他成員通婚的下一代就享有民族血統,從而順利成為民族的一員。

假設:少數B族人移居A族聚居地,並與A族成員通婚,那下一代就同時具有A族和B族的血統,這種身處A族聚居地的兼具A族和B族血統的成員顯然會以A族為身份認同,但如果B族人在A族聚居地是強勢存在,社會地位高於A族人,那兼具A族和B族血統的成員就會以B族為身份認同。無論這批兼具A族和B族血統的成員是成為A族一員還是B族一員,A族/B族的民族成員身上仍然流有共同血統[註 23],從這個角度看,即使一個民族與其他民族有過交流,也不代表民族不能以血統為民族身份的認同。

古代人對祖先的記載,比如家族源自哪裏,本身就是民族身份認同的反映,但單憑這些並不足以在日常中區分我族與他族,於是傳統服飾、禮節等文化風俗就成為區分我族與他族的表徵,所以文化與血緣本身只是硬幣(民族)兩面,兩者並不矛盾,只是到了近代,西方文化的強勢影響,令很多民族都趨近或遵從歐美的衣着和意識形態,只剩下血緣作為我族認同,以及與他族區分[註 24]

既然民族是一個包含血緣因素在內的身份認同,那當出現一個共同的身份認同(族稱)以區分我族和他者,而且這種區分是穩定存在的——不因政權轉變而消亡——就可以確認某一民族存在(民族意識),這也意味着必須要古代留下文字紀錄,所以民族共同體不能追溯至沒有文字的史前時代,以民族的定義而言,漢族最早在公元前1世紀形成穩定的民族共同體,藏族(bod pa)、蒙古族亦分別最早在公元7世紀吐蕃(bod chen po)帝國、公元13世紀蒙古帝國時形成穩定的民族共同體。[註 25]

民族主義[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民族[註 3]主義是指在認同本民族文化、傳統、利益等基礎上,以本民族的生存、發展、興盛為目的的追求,對外認為本民族擁有自我治理的主權(自治),與其他民族擁有同等的權利,也不應受其他民族干涉,對內追求民族內部的平等,相當於「本民族內部事務」的概念,是合理訴求,因其對本民族的關懷與熱愛,可以稱之為愛族主義

大致上只要具備民族意識——不論意識強弱——區分我族和他者,在此基礎上作出以我族利益為中心的訴求就已經是民族主義,為了與近代西方思潮的民族主義區別,可以將近代以前的民族主義稱為「原始民族主義」或「古代民族主義」,與近代民族主義的差異在於古代民族主義更多只是一種民族感情或利害的訴求,並沒有嚴密的理論,也不主張或追求將低下階層與統治階層視為平等的同胞對待,所以相比近代民族主義能不分階級動員全民族,古代民族主義是不成熟的,受到教派、階級的分化影響,尚處於民族主義的初級階段。

需要注意的是,民族主義不是極端民族主義,兩者差異在於後者涉及征服奴役其他民族,強制干預其他民族的「內部事務」,而前者只限於「本民族內部事務」,當然,無論是民族主義還是極端民族主義,其存在的前提是先有民族的存在,沒有民族共同體,無論是民族主義還是極端民族主義都是不能單獨存在。

雖然有人聲稱民族主義是糟糕的事物,但這只是價值觀角度的差異,有人看到杯中只有半杯水,有人看到杯中還有半杯水,有人放棄民族認同,但如從維持一個族群永續生存為目的來看,民族主義維繫民族認同,如有缺點皆微乎其微,一個族群要身份認同不致喪失就必然需要區分何為族人、何為非族人,也即排他是維持身份認同的必需,所以任何國家的族籍身份——如阿伊努人、藏族、太魯閣族等等——都不可能任由任何人自由加入,一個任何人都可以任意加入的族群與人類這個身份概念沒有任何分別,缺少與其他族群穩定的不同(穩定的排他)的族群最終只會喪失獨有的身份認同而消亡,特別是如果同時其他族群有着強烈的身份認同。所謂糟糕的極端民族主義只在和平時期糟糕,在戰爭時期就不算糟糕,好與壞是相對的,歐美世界認為是壞是錯的事物,在歐美以外不一定是壞是錯,反之亦然。

民族平權(平等)[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民族平權,是指不同民族身份的個人或群體在同一國家內皆享有同等的法定待遇,不因民族身份而受到較優或較差的待遇[註 26]

民族地區[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顧名思義,民族地區是指某一連續或不連續的地域與某一民族相關,大致可分為兩類:

民族傳統地區[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民族傳統地區,又名民族傳統領域,是指某一民族的傳統思想或文化認定某一連續或不連續的地域是本民族的固有領土或傳統領域土地,可以具有排他性,但不需要本民族在該地域有人口分佈,猶太民族與應許之地的關係是民族傳統地區的典範例子。

民族聚居地區[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民族聚居地區,是指某一民族在某一連續或不連續的地域上的人口中佔有一定的比例,主要是指該民族在某地域上的總人口中佔有最高的比例;有時是以該民族的分佈狀況而歸類為該民族聚居地區,即該民族的人口主要分佈在某地域,但並非該地各民族人口中總人口比例最高的民族。

因為民族分佈的狀況隨人口流動而不斷改變,民族聚居地區範圍亦隨之改變,其範圍可以與民族傳統地區範圍完全重合、部分重合,或完全不重合,與民族傳統地區不同,某地區必須有某一民族的較高比例分佈,才可以視為某一民族聚居地區。

民族散居地區[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民族散居地區,是指某一民族在某一連續或不連續的地域上的人口中僅佔有極低比例的少量分佈。


族語[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是指主要起源自民族內部發展而來的語言,如朝鮮族的朝鮮語、漢族的漢語、藏族的藏語等等,基於民族形成的源流,本族語可以與其他民族族語存在或疏或近的親緣關係,但並非所有民族皆有族語,比如回族沒有本族語。但族語不一定是族人的母語,比如美國亞裔不同族群——如朝鮮族、和族等——可以以英語為母語。

族類[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族類的含義有兩種:

  1. 同/異姓氏族[252][253][254][255]
  2. 同/異民族[256][257]

民族國家[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筆者認為,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古今中外曾經有人口100%由單一民族組成的獨立國家,所以要求人口100%由單一民族組成的才可以歸類為「單一民族國家」是謊謬的,同樣,既然不存在人口100%由單一民族組成的單一民族國家,那所謂「多民族國家」的概念也沒有存在的意義。

筆者認為「民族國家」的定義應是圍繞某單一民族為核心的國家,由此可以將歷史上曾經存在的民族國家分為以下:

民族國家(主體多數)[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民族國家(主體多數):在被統治階層(被剝削)和最高統治階層(剝削)屬同一民族的前提下,國內只存在一個民族或超過50%人口為單一民族的國家。

古今民族國家(主體多數)列表
族屬 政權
朝鮮族 金氏新羅[註 27]
高麗王朝
李氏朝鮮
琉球族 第一尚氏王朝
漢族 漢王朝
晉王朝
隋王朝
唐王朝[258][259]
宋王朝
明王朝
猶太族 以色列統一王國
馬加比(Maccabees)王朝
以色列國
蒙古族 博克多汗國
蒙古人民共和國
蒙古國
土耳其族 土耳其共和國
民族國家(主體少數)[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民族國家(主體少數):在被統治階層(被剝削)和最高統治階層(剝削)分屬不同民族且統治民族人口佔比少於50%,以統治民族利益高於被統治民族利益的國家。以D族和Z族類比,十萬人的Z族統治一千萬人的D族,Z族全體相對D族為統治階級(因剝削而受益),但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的階級邊界不一定與D族和Z族的民族邊界重疊,因為Z族可以為穩定統治而吸納少數D族人進入統治階級,只是大部分D族成員與此無緣;雖然Z族內部也有階級之分,但來自最高統治者的剝削少於D族受到的剝削,相對D族,最高統治者更為關心Z族群體;統治階層(Z族)強行干預D族內部事務,「限制和剝奪D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權利,踐踏D民族的風俗習慣,強迫D民族改變服飾,實行強迫同化;挑撥民族關係,破壞民族團結,壓迫和剝削D民族,直至武裝鎮壓」。

歷史上民族國家(主體少數)列表[註 28]
族屬 政權
蒙古族 大蒙古國
女真族 金帝國
滿族 大清國
亞述人 亞述帝國
希臘族 托勒密王朝
阿拉伯族 後倭瑪亞王朝
土耳其人 鄂圖曼帝國
藏族 吐蕃帝國

地理概念[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筆者以山脈、河流為主,人文為輔的地理劃分

亞洲[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亞洲是地球上各大洲中陸地面積最大的洲,西邊以烏拉爾山脈、地中海與歐洲分隔,以蘇伊士運河、紅海、亞丁灣與非洲分隔,向東至國際換日線,與白令海、東太平洋相接,此線以西的島嶼都屬亞洲地區,但馬里亞納群島以南的密克羅尼西亞群島、摩鹿加群島以東的新幾內亞島都屬於大洋洲

大洋洲[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新幾內亞島及其以東、赤道以南的區域屬於大洋洲,包括澳洲、新西蘭,以及國際換日線以東的波利尼西亞、赤道以北的密克羅尼西亞群島

其他詞匯的含義[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另外,有些詞匯的定義不太明確或有爭議,筆者略為詮釋以便對有關詞匯的理解更為明確,也有的詞匯歧義太多或有的現象未被命名,筆者則以他詞代替表達。

帝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帝國,一般被視為版圖龐大、民族多元,筆者認為「帝國」的定義如下:

  1. 民族或種族領土多元,國內至少有兩個不同的民族或種族,而被統治的民族或種族佔國內總人口不應少於50%,而被統治的民族或種族的人口增加是由被帝國領土擴張而得,並非來自移民或生育,或帝國的被統治民族或種族的聚居地佔帝國領土不少於50%,而被統治民族或種族的聚居地出現並非來自移民或生育,而是被帝國領土擴張所得。
  2. 主體主導,帝國的統治主要依靠某一個單一族群(民族)、種族或文化思想(比如宗教)來作為肯定和助力。
  3. 版圖龐大,意即要有一定面積的領土才可以稱為「帝國」,領土面積沒有絕對值,但不應該與周邊國家差距太大,比如鄰國領土面積是百萬平方公里,那帝國的領土就不能少於百萬平方公里,不過俄羅斯是一個特殊例子。

上述三點中,又以第一點最為重要,只有後兩點並不一定是「帝國」,但滿足第一點的一般也府合後兩點。 因為第一點是以被統治民族或種族與統治民族或種族作區別,所以明確奉行民族及種族平等的國家不在其中。 另外,在數大強國的互相制衡及人們觀念改變下,自50年代開始各國都不再追求以攻併別國為目的的領土擴張,加上工業化最終會造成少子老齡化,無須再為人口爭奪更多的生存空間,所以現代「帝國」的定義改變如下:

  • 能夠不受或阻止別國武裝干頂而任意攻打屬於聯合國成員國的國家,特別是跨洲發動戰爭。

顯然易見,自二戰結束的短暫混亂後,只有蘇聯和美國才能配得上「帝國」的冠冕。

帝國主義[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帝國主義,是指一個國家通過奪取或控制其他國家的領土和奴役其人民以建立經濟及政治霸權,「奴役」是相對的,只有征服地人民的待遇——來自製度規定——差於本國人民才是「奴役」,如果征服地人民的待遇同於或好於本國人民的待遇,就不是「奴役」。

值得留意的是,發動民族統一戰爭的國家不屬於帝國主義,比如秦漢王朝的神州統一戰爭、新羅王國的半島統一戰爭、馬其頓對希臘城邦國家的征戰、大和王權在諸島上的征戰、蒙古國對草原地區的征戰、普魯士統一德意志各邦國等等,如果算入帝國主義,帝國主義在人類歷史上就更加普遍,似乎有將帝國主義泛濫化的頃向,亦不符合帝國的定義。

殖民[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殖民,是指在移民與土著居民之間的不平等待遇權利的前提下,移民消滅或同化土著居民並增殖本族人口的過程。

殖民主義,是指以殖民為目的,採用戰爭方式尋求或取得另外土地及其人民的政策,以及支持此政策的思潮。

殖民地,是指由宗主國統治,沒有政治、經濟、軍事或外交方面的獨立權力,完全受宗主國控制的,但行政管理上與宗主國本土地區分離處置的地區;宗主國移民的權利地位高於土著居民之間的不平等關係,移民與他們或他們祖先的國家保持密切聯繫並通過這種聯繫獲得對殖民地領土其他居民的重大特權,世世代代不變。

殖民的定義如下,缺一不可:

  • 殖民者與被殖民者是傳統文化或血緣上的異質人群,即異民族或異種族人群。
  • 領有殖民地,殖民地是指在行政管理上與宗主國本土地區分開管理且待遇低於本土的地區,受到本土在經濟上的白白剝削。
  • 在殖民地,殖民者與被殖民者的社會地位權利——特別是政治地位權利——不平等,殖民者的社會地位權利高於被殖民者,或稅務負擔等經濟被剝削程度低於被殖民者,而這種不平等依據殖民者與被殖民者的民族/種族身份而存在並由政府維持。
  • 殖民者對被殖民者實行消滅或強迫同化[註 12],這種行為由政府主導執行。

民族/種族歧視不等同殖民,而殖民必然含有民族/種族歧視,不過作為一個負面標籤,殖民卻有泛濫化的趨勢[註 29],基本上任何不平等的地方或仇恨的對象都可以貼上殖民的標籤,甚至出現內部殖民的概念,還不如用民族歧視、階級壓迫、經濟/資源剝削、強迫同化等概念取代殖民一詞,避免殖民概念泛化,應將「殖民」局限在15世紀後的英、法、德、意、俄等歐洲列強帝國,可以稱之為殖民國家[註 30]

族內歧視[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顧名思義,是僅發生在同一民族或種族內部的歧視行為,包含否定或貶低以及暴力行為,筆者認為族內歧視主要有兩種情況:

  1. 同一民族或種族內部的一群人對另一群人的歧視,比如不同出生地之間的歧視、階級之間的歧視(富人歧視窮人、貴族歧視平民)。
  2. 同一民族或種族全體受到內部的一群人歧視,例如有某些人主張黑人較黃種人更優秀,但卻對黃種人較黑人更優秀的主張視為種族歧視,可謂賊喊捉賊。

反同化[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反同化,是指一個族群在本地抵制來自另一個族群的影響,這種影響可以是有形的服飾、用具或無形的文化、制度等價值觀,也可以是血統上的同化,比如透過跨種族通婚而令下一代的外貌向另一種族外貌趨同。

歧視與偏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歧現:是指某一群人被建構出一個負面想像而被合理化加以剝削或貶低,但也可以正面刻板印象而忽視某群人的需求。

偏見:是指某一群人中的部分污點或陋習被誇大為整體的特質(即以偏概全)而被合理化加以剝削或貶低。

對亞裔的歧視,來自白人的歧視眾所周知,然而來自黑人的歧視卻被人忽略:

有報道的對亞裔歧視事件[註 31]
事發日期 地點 經過 備注
2010年1月24日 美國三藩市市灣景區 一名83歲的華裔老人陳煥無故遭到六名黑人青少年毆打,導致他因傷重於同年3月19日在三藩市總醫院死亡[262][263] 不適用
2012年5月25日 美國紐約市 兩名年近七十的華裔老翁晚飯後在街上散步時,因為是華裔而突然遭受三名不到20歲的非裔青少年毆打[264][265] 不適用
2017年8月25日 美國紐約市 一名24歲台灣女子在美國旅行時,在街上無端被一名黑人男子揍了一拳,導致右眼瘀青紅腫[266][267] 不適用
2020年3月 韓國 加納國籍男星Sam Okyere對匿名網民針對朴恩惠(亞裔女性)發表「Cute once you go black, you never go back.」的言論表示贊同。[268][269] 不適用
2020年9月13日 中國上海市 一名美國籍黑人男子用英語辱罵中國女收銀員近20分鐘,同時做出吐口水的舉動[270] 不適用
2020年9月18日 中國 一名效力於福建SBS球隊的美國籍黑人男子勞森(Ty Lawson)在社交媒體上寫上「Chinese woman Got cakes on the low.... might switch up my stance soon lol!」含有種族歧視的文字並附上一張帶有性暗示的照片,數天後,福建SBS球隊所屬福建潯興籃球俱樂部與勞森解約[271] 不適用
2021年3月16日 美國西雅圖 51歲的黑人男子哈姆納(Christopher Hamner)對一名帶着兩個孩子開車的華裔媽媽發表侮辱性的髒話及表示威脅的動作[272] 不適用
2021年3月19日 哈姆納向兩名亞裔女性發表侮辱性言論並拋擲塑膠硬物攻擊[273] 不適用
2021年4月23日 美國紐約市 一名美國61歲華裔新移民馬耀潘在街上拾荒時突然遭受一名49歲黑人男子男子鮑威爾(Jarrod Powell)的攻擊,導致馬耀潘昏迷並在8個月後的12月31日死亡[274] 不適用
2021年11月17日 美國費城 四名美國13至16歲的黑人女孩在地鐵攻擊三名亞裔少年,一名華裔女孩克里斯蒂娜(Christina Lu)站出來阻止,亦被黑人女孩暴打[275][276][277] 不適用
2022年3月11日 美國紐約州威徹斯特郡(Westchester)揚克斯市(Yonkers) 一名67歲的菲律賓裔婦人被一各42歲的黑人埃斯科(Tammel Esco)在自家門口痛毆125拳及腳踢7下,期間更說出帶有種族仇恨的辱罵字句。[278] 不適用

需要明確的是,只有涉及語文侮辱、暴力傷人、毀壞或強迫財產轉移的歧視才需要公權力介入,如果只是偏好某一種族(例如偏好個人所屬的種族或只與某些種族交流而不與另一些種族交流)或拒絕涉及利害相關的種族政策(例如拒絕難民)則不屬歧視,而屬個人意志自由選擇的范圍,是人類自由的一部分

邊緣歐亞[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邊緣歐亞,簡稱邊亞,與中央歐亞(所謂內亞)相對,是指歐亞大陸上以農業為主要生產方式兼定居的族群的聚居地,東起朝鮮半島,經遼河中下游地區,西接戈壁沙漠,再接天山山脈,然後南下興都庫什山脈直插印度洋,此線以南的塔里木盆地諸綠洲王國、西藏、漢洲、印度次大陸等區域皆屬於邊緣歐亞地區,另外,美索不達米亞、希臘、中歐及其以西等地亦屬於邊緣歐亞地區,如以科學技術、生產力的高低、社會秩序的穩定等指標來評價文明程度,邊緣歐亞是歐亞大陸以至整個人類社會發展的主要推動力,相對地,內亞社會在人類歷史上更多表現為破壞性力量,掠奪邊亞的糧食及金銀珠寶等財富、發動戰爭殺害邊亞的平民,可謂罄竹難書,以歷史上游牧民族對非游牧民族的待遇來看,游牧民族絕不是某些觀點口中所謂被邊亞「歧視」的無辜者,其實是游牧民族過往對邊亞社會的傷害才令邊亞社會生出對游牧社會的「歧視」,相比起歐美列強殖民世界,雖有燒殺擄掠,然亦傳播了來自歐洲的先進思想及生產技術,而內亞帝國卻只有燒殺擄掠而沒有先進思想及生產技術,顯然更等而下之。

祖靈[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祖靈,是指族群祖先的靈魂,族群相信在人死後靈魂不滅,祖靈能對現實施加影響且對族群後裔具有關愛與護佑,冥冥中不斷照顧着子孫,所以族群有着祈禱祖先保佑及紀念祖先等各種原始宗教祭祀活動,同一族群可以並存多個祖靈。

游牧[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游牧是生產方式的一種,一年內牧民與其牲畜在不同的牧區之間多次遷移,隨季節變遷而遷移,遷移路線不固定,遷移牧區位置不固定,牧民沒有固定的永久性居所。

定牧[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定牧是生產方式的一種,有時算入農業的一種,牧民與其牲畜可以在同一的牧區內永久性畜牧,不需遷移,牧民有固定的永久性居所;即需遷移,其遷移牧區位置固定,遷移路線固定,當地亦有永久性居所,後者又稱為「移牧」[279]。漢族社會的畜牧業傳統上是定牧方式,比如楚懷王熊心就曾經替人牧羊[280],至現代,定牧繁榮的國家有阿根廷,2014年就有超過五千萬頭牛,較四千三百萬人口更多[281];澳大利亞,2012年人口約二千二百三十萬,羊和牛合計近二億頭;新西蘭,2012年人口約四百一十萬,羊和牛合計近五千萬頭[282]

原住民[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指某一地區現存族群中最初居住當地的族群,但依據不同主張,原住民可以是多個族群,也可以涵蓋較晚時代才移居當地的族群,需要明確的是,「原住民」此概念本身並不賦予其任何高於後來族群的權利。

黑人中心主義[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每事以黑人為中心的一種觀念,正面的如認為黑種人體質或其他方面較其他種族更優越的黑人至上主義,負面的認為黑人是受害者,從而要求其他種族必須予以「補償」(碰瓷),黑人得到其他種族所沒有的關注或優待,比如受害者或利益受損者是黑人就會被視為種族歧視,得到極大的過敏關注,韓國金在煥的「我(naege)」風波[283]、中國一個將黑人洗成東亞裔黃人的洗衣珠廣告被攻擊[註 32]就是這種過敏症發作的例子,與此相反,一旦受害者不是黑人,就比較難以被視為種族歧視也得不到同等程度的關注[註 33],這種因種族身份而得的優於其他種族的關懷或待遇可稱為「黑人特權」。

歷史及媒體亦是這種種族歧視泛濫的災區,比如將歷史上的人物種族胡亂篡改為其他種族,Netflix製作的歷史紀錄片《埃及妖后》以黑種人來扮演克莉奧佩特拉而不是採用阿拉伯族或希臘族扮演[286][287][288][289],就是種族歧視一例,試想反過來用白人來扮演沙巴卡、曼薩·穆薩一世、桑尼·阿里、曼德拉或其他非洲歷史人物並宣稱是紀錄片會否被抵制被譴責被禁播?尊重黑種人但不應該以歧視否定其他種族來達成,黑人種族的歷史形象建構不能以挪用篡改其他種族歷史人物為手段達成,不然只是白人至上主義的黑人版本(黑人至上主義),世上的種族不是非白即黑,膚色不夠白人白但又較黑人膚色淺淡很多的種族不需要因為白人壓迫黑人的不光彩歷史而為自己的淺色膚色自卑,淺膚色種族不是白人也不是黑人,他們的歷史不能由白人或黑人代表,值得擔憂的是,這種對歷史人物種族的胡亂篡改挪用等種族歧視行徑很可能得到西方文化強權的背書,筆者相信埃及族群不會是唯一或最後的受害者[註 34]

有毒的西方思想[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近代以來西方思想對世界貢獻良多,比如各種政治主義、科學技術等等的傳播,但並非所有西方思想都適宜於非西方社會,部分西方思想在非西方社會的滲透引發矛盾甚至衝突,可稱之為「有毒的西方思想/有毒的西方價值觀」,而各個不同文化或價值觀的非西方社會,西方思想的有毒部位也各不相同,筆者在此要表達的是,非西方社會有權選擇性吸收西方思想或將吸收的西方思想作本土化修改,不須接收全盤西方思想或依從西方設立的正統標準[註 35]

精X[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精日和哈日這兩個概念容易混淆,需要明確區分,筆者認為精日的定義當為對日本和族的熱愛程度超過對本族本國的熱愛,認為日本的一切都較本國族優越,甚至認為本國族一切都不足道,精X即S國人認為X國的一切都較S國族優越,甚至認為S國族的一切都是低劣

哈X[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哈日是指對日本和族的熱愛程度少於對本族本國的熱愛或不超過對本族本國的熱愛,日本與本國族各有優劣,無分高下,哈X即S國人雖然熱愛X國的一切,但至多僅認為X國的一切與S國族各有優劣,雙方無分高下,如果S國與X國是鄰國,史上曾存在矛盾,就更有必要區分精X和哈X,除了中國與日本外,法國與德國、波蘭與德國、土耳其與亞美尼亞、土耳其與希臘、韓國與日本等等都在史上曾長期存在矛盾,哈X是興趣範疇,精X是病態,對待本國族的取態是精X和哈X的根本差異

違法達義[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意指現行某些法律是惡法或妨礙實現正義,為達到正義目的而不得不違反相關法律,例如因為幫助患者而違法走私藥物[293][294][295]

備註[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 比如楚、燕、齊、趙、魏、韓六國皆是「諸夏」[46],屬十二州(中國) 的一部分[47],其民自是「諸夏」,秦國法令更明確將秦國屬國的人離開秦國屬國的行為稱之為「去夏」,屬國因為是秦國的臣屬而被視為「夏」的一部分,秦國法令又將母親是秦人的兒女稱之為「夏子」,雖然簡文不載,但考慮到當時統治者皆為父死子繼,兒女亦繼承父親遺產的習慣,既然母親是秦人的兒女是「夏子」則父親是秦人的兒女亦必然是「夏子」,可見秦即夏,秦人——原來周朝統治下的關中民眾在秦國統治下的稱謂——即是夏人[48],而且依據親代血緣來判斷是否夏。
  2. 在晉代[59][60]、南北朝[61][62]、唐代[63][64][65][66][67]、宋代[68][69][70][71][72][73][74][75][76][77][78][79]、明代[80][81][82][83][84][85][86][87][88][89][90]等歷代皆有此族稱,早期曾經以「朝代名+人」來指稱漢族,如「晉人」[91]、「魏人」。
  3. 3.0 3.1 筆者所稱的「民族」相當於Ethnic Group,而Nation則相當於「國族」,兩者主要分別在於前者具有血緣連繫,有共同起源的傳說,而後者則不必有血線認同,沒有共同起源的傳說,只是對國境內所有民族成份的統稱。
  4. 蒙元帝國的「漢人」與之前及之後的「漢人」不同,只是一種出自蒙古人角度的分類,除了蒙古人自己外,其他「色目人」、「漢人」、「南人」的三種分類邊界都不與原有民族重疊,「色目人」是由外來的西方各個不同民族組成,而本土人口最多的漢民族則被分開為「漢人」、「南人」兩類,這種分法有利於蒙古人統治非蒙古地區,蒙古人全部被歸入「蒙古人」類別,有利於凝聚民族認同,西方各個不同民族在漢洲的人數太少,即使合計起來也是少數派,將西方各族合併同令分類,可以令「色目人」在異鄉中產生認同感,類似亞裔群體在美國,只不是亞裔是被歧視的群體,而「色目人」則是地位高於涵蓋多數漢洲土著的「漢人」、「南人」,這樣就可以令「色目人」不會勾結「漢人」、「南人」威脅「蒙古人」的統治,如果「色目人」不想喪失高於「漢人」、「南人」的地位,就得站在「蒙古人」一邊,畢竟無論是女真金國還是漢族南宋,「色目人」都沒有高於當地民族的地位,只有「蒙古人」征服成功後,「色目人」才有如此地位,所以蒙元帝國四等法的前兩種分法有助於蒙古人對漢洲的統治,至於「漢人」、「南人」的分法,很明顯是蒙古人針對漢族的分化,因為「漢人」、「南人」類別的各個民族中,只有漢族群體被兩個類別分開,雖然漢族南北因緯度、外族征服等影響而有所差異——民族內部有差異不是漢族才有的,南北蒙古、京族、南北韓、德意志、古埃及等族群內部亦有南北差異,日本和族則有東日本西日本[134]、藏人亦有安多康巴衛藏的差異——但被制度固化卻是破天荒的第一次,蒙古人顯然不希望治下人口眾多的漢族共享同一個身份,將漢族劃分成兩個類別可以分化漢族的民族認同,固化南北差異,「漢人」和「南人」不同的政治地位,方便蒙古人從中製造矛盾,令其不能聯合起來反抗蒙古人的統治,而且「漢人」和「南人」這種命名,又可以將其與金元以前的「漢人」、「南人」概念混同——其實過往的「南人」只是方位稱呼,是指南方人,也有「北人」的稱呼,是指北方人,這種方位稱呼既可指南北漢族,也可指南北非漢族群,與蒙元帝國的階級分類性質完全不同,蒙古人將南部漢族排斥出「漢人」,又將女真、契丹等原金國治下民族歸入「漢人」,可以混淆漢族人的民族身份認同,另外,將部分非漢民族分類入「漢人」和「南人」之中,可以令「漢人」和「南人」都不會只由漢族組成,這種「滲沙子」的手法令「漢人」和「南人」內部保持多民族性質,避免內部能夠統一起來與蒙古人抗衡,比如當時女真人和契丹人不止各自有着民族認同,與「漢人」中的漢族有所區別[135],彼此間亦有深仇大恨。這種強化自己、拉攏少數、分化多數打壓多數,這種族群操弄手法非常高明,可以說遠勝所有漢族統治者,當然,會玩分化的不止蒙古統治者,契丹統治者和女真統治者亦然,一般只將境內治下的漢族稱為「漢人」,避免與宋朝統治下的漢族等同,而這種「漢人」概念是由外族統治者強加於漢的,其政權覆亡後,這種「漢人」概念亦隨之而消失,所以筆者並不將這種帶有誤導混淆的源自蒙古統治者的概念列入;另外,《元史》中所謂「同蒙古人」、「同漢人」並非指蒙古人將色目人視為「蒙古人」的一部分或將女直人視為「漢人」的一部分,「同」僅是指官職待遇相同,是指在部分情況下,契丹人、女直人的官職待遇與蒙古人相同,而在另一部分情況下,契丹人、女直人的官職待遇與漢人相同[136][137],又,文中將漢人與女直、契丹並行稱呼,似乎此處漢人是涵蓋南北漢族的稱謂,並非蒙古人的分類「漢人」。
  5. 既然不是漢族建立的政權,卻稱之為「漢國」、「漢人」、「漢地」、「漢土」等,容易將國號「漢」與族稱「漢」混淆,很可能發生指鹿為馬的誤導,筆者認為有必然要作出區分,「漢國」、「漢人」、「漢地」、「漢土」等詞僅用以代表漢族國家、漢族人、漢族地區,而後來非漢族群所建立以「漢」為政權稱號及其衍生的概念則需要加上其族稱,例如「匈奴漢政權」、「匈奴漢政權的人民」、「匈奴漢政權的轄地」,以便與漢族政權區別。
  6. 漢王朝的「漢人」雖然具有漢政權治下人民的含義,但從「漢人」與「韓人」、大宛王國以及漢王朝統治下「外夷」、「月氏」、「蠻夷」族群相提並論的例子來看,漢王朝的「漢人」一詞也具有族群自稱的含義[54][55][56][57][58]
  7. 直至漢王朝末年,政府統計的主要郡國戶口人員都是漢族,另有少部分漢族人口及「蠻夷戎狄居漢地者」——比如渾邪王向漢朝投降帶來的四萬匈奴男女或南匈奴單于國的人口——不在統計之列[185][186],根據公元2年的人口統計,漢國國內漢族人口為5959,4978人,據《漢書地理志》所列十三州部一百三個郡國的漢族人口共計為5767,1391人,姑取此數值較保守的漢族5700,0000人口數據。
    最接近後期治世的人口數據在章和二年,約4335,6367人[187],而永和五年(公元140年)漢國十三州部九十五郡治理(不含屬國)的漢族人口合計4525,4916人。
    與漢朝一樣,西晉時代的人口統計數據亦只包括漢族人口,江統指出「且關中之人百餘萬口,率其少多,戎狄居半」[188],即關中地區的漢族與非漢族群的人口合計百餘萬口,漢族與非漢族群各佔一半,而太康年間的雍州部七郡共計9,9500戶,秦州部六郡共計3,2100戶,合計13,1600戶,以一戶六人算約78,9600人,不到百萬,如只計關中地區所在的雍州部則只有59,7000人[189],所以西晉的全國人口統計數據僅限漢族,至少漢族人口與非漢族群人口並不混合計算,在太康元年漢國統一後的全國十九州部漢族人口有「戶二百四十五萬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萬三千八百六十三」,大約240,0000戶及1600,0000人左右。
  8. 其實「民」一詞的用法,從與「夷」、「羌胡」並稱,可見帶有指代漢族平民的用法[146][147][148][149],同理,「百姓」一詞亦具有指代漢族平民的含義[150][151][152][153][154][155][114][156][157][158][159][160][161],即使五胡禍華以來有不同民族的移民進入漢洲,但相對於當時漢族仍然只是人口少數,漢族直至今日仍佔漢洲地區的人口多數,所以在漢洲,「百姓」所指主要還是漢族[162][163][164][165][166][167][168][169][170][171],在蒙古帝國[172][173][174]、滿清帝國統治時期[175][176][177][178][179],「百姓」一詞仍多指漢族平民,清朝也以「民人」一詞指其治下的漢族平民[180]
    另外,「士女」一詞依其背景,可以是指漢族,比如「中原士女」[181]、「中州士女」[182],在漢洲的士女自然只能是漢族[183][184],考慮到漢晉年間的統計戶口皆屬漢族[註 7],當時「士女」顯然皆屬漢族,即使五胡禍華以來很多不同民族的移民進入漢洲,但相對於當時漢族仍然只是人口少數,漢族直至今日仍佔漢洲地區的人口多數,所以漢晉以後「士女」一詞在漢洲所指主要是漢族[190][191][192][193][194]
  9. 有觀點認為漢服是指漢族人穿的服裝,但藏服、滿服、和服、苗服均不存在僅以藏/滿/和/苗族人穿的服裝來定義,而且這種含義模糊,如果A族人穿的服裝即為A服,那B族人穿A服,A族人穿B服,A族人所穿的B服豈非也可歸類為A服?按此觀點,在漢族人穿藏服、藏族人穿和服的情境下,藏服可以被歸類為漢服,所以此觀點十分荒謬,容易引起混亂,荒謬在於是不是漢服居然全取決於穿的人的族屬而非服飾特色本身,按此觀點,滿人説的一定是滿語、維吾爾人穿的一定是維吾爾服……,故此有必要明確定義;有的稱漢服為「古裝」,其含義為古代人的服裝→古代人才穿的服裝=現代人不穿=穿的不是現代人,具有嘲笑貶低以否定民族文化的歧視含義,但又不是否定所有民族服飾,而是針對漢族的民族歧視,所以才能對滿大街的滿服、蒙古服、和服、藏服、紗麗朝鮮服以及一群台灣南島人服飾等古裝等的「奇裝異服」不置一詞;至於應否以「漢服」命名,當與其他民族傳統服飾的稱呼劃一,如藏族傳統服飾叫「藏袍」、滿族傳統服飾叫「滿袍」等等,則漢族傳統服飾應名為「漢袍」,如此類推,筆者認為應成立一個維護、促進漢族權益的官方社會機構,能為漢族歷史與文化去污名化,統一對漢族文化相關事物的命名與定義,這也是對漢族過去近一個世紀以來所受到妖魔化、歧視等等的糾正與補償,必然能大大推進民族平等團結。
  10. 比如台灣島撒奇萊雅族的民族服飾就是在公元2007年後才被發明創造出來,即便大陸地區的「少數民族」,其現代民族服飾與一百多年前完全不同[208],所以以漢族文化元素應以獨立自主的、不受別的民族統治的朝代的漢族服飾來代表,或以漢族文化元素重新設計確立現代漢族的民族特色服飾來作為漢族文化的代表之一,這才能體現各民族在文化上的平等,各有各特色。
  11. 基於漢族曾經被其他民族特別是蒙古人、滿人的征服,受到不平等的待遇,所以在這種時代受到的外來影響就帶有民族歧視的含義,對於這些影響視若無睹就是縱容歧視,後世有責任將之從漢族文化中清除出來,即使民族受到外來影響的時期是獨立自主的、不受別的民族統治,後世同樣也有選擇性去除外來影響,比如日韓的廢除漢字、21世紀滿語滿文的使用,何況是被其他民族征服所導致的影響,既然15世紀末的哥倫布也被批評,沒有理由忽視17世紀征服時期對被征服民族的影響,漢族傳統服飾應由漢族獨立自主的、不受別的民族統治的朝代來代表
    今又有人以「華服」一詞代指漢服,然則華是漢的別稱,華人即漢族!如果華是指由56民族組成的中華民族,則蒙古服、藏服、朝鮮服等皆屬華服,華服是分母,蒙古服、漢服、藏服、朝鮮服等是分子,又怎能以華服專指漢服?這無非是恐漢症發作,刻意迴避族稱「漢」,與很多時侯——除了用大漢族主義等負面詞彙敍事的時侯——以中華民族代替漢族一樣,潛意識裹認為漢族不配得上是一個民族,沒有資格與滿、蒙古、維吾爾等少數民族相提並論,漢族文化所遭受的刁難超過其他55民族文化所遭受的刁難,甚至在眾多民族中時時被單獨挑出來針對,令漢族文化需要較其他民族文化作出大量額外辯護,這本身就是嚴重民族歧視象的反映。
  12. 12.0 12.1 同化分為強迫同化與自然同化,前者是本族採用強硬的暴力威嚇或差別待遇來迫逼其他族群接受本族全部或部分文化;自然同化是指本族自願接受其他族群的全部或部分文化,比如契丹人、滿人、朝鮮人、京族採用漢族文化價值觀,美國文化(如荷里活)對亞洲的影響,日本動漫文化對亞太地區的影響,本地化(居於其他民族地區的少數族群,為了更好發展而學習當地民族語並放棄本族文化而採用他族文化)亦屬自然同化。
  13. 反漢主義者主張中共漢化維藏蒙,然而所謂「漢化」的證據卻是當地的經濟發展城鎮化(漢族也一樣)、文化大革命的影響(漢族文化也遭殃)、藏人出現中國人的身份認同(這些藏人眼中的中國人身份包含藏人身份)等諸如此類與漢族傳統文化無涉的事物,只要藏族文化的影響受到損害就一概將漢族漢文化視作原因(代罪羔羊),很多「漢化」指控都是子虛烏有[209],以西藏為例,中共政策從來沒有以漢族文化取替藏族文化,中共在西藏推行的是現代化,一如在其他非西方地區,現代化必然會對傳統文化構成沖擊,漢族可謂無辜被抹黑;也有的指控藏區漢族與回族人口增加是漢化陰謀,如此類推,2000年~2010年間少數民族人口增長6.92%,而2010年~2020年間少數民族人口增長10.26%,同期漢族人口增長率不止低於少數民族,還出現下跌,要說有陰謀也是排漢反漢陰謀更符合現實;雖然中共在西藏推行漢語文教育,但一個人可以同時習得多種語文,漢語文與藏語文不是互相取代的關係,而且中國經濟社會的用語是漢語文,早在吐蕃帝國出現之前漢族社會就已經是亞太地區最大經濟體,假如藏人不識漢語文又如何在社會取得個人成就?其他漢族就業人員要識藏語文來遷就藏族就業人員?在德國、法國、日本等國會不會如此來遷就不識當地族語的社會人員嗎?如果藏族就業人員因為不識漢語文而在社會碰壁,反漢主義者肯定又會覺得藏人被歧視,無論如何做,反漢主義者也絕不會滿意,所謂漢語文的強勢最多只是自然同化[註 12],而藏人採用漢語文的同時亦不需要放棄藏語文,嚴格來說並不存在同化現象;中共又沒有禁止藏語文,藏人熱愛藏語文大可以自己學習自己推廣,難道藏語文沒有政府推廣就會自行滅絕?如果中共真是存在所謂漢化政策,即使不立法強制漢化亦沒有必要立法保障少數民族文化[209][210],完全可以任其自生自滅,既然唯一涉及漢族文化的漢語文不是用來取代藏語文,那所謂中共漢化政策只是極端民族主義者的受害妄想和美國為將中國納入霸權秩序下的籍口。
  14. 有觀點認為「漢奸」一詞在清朝康熙時才出現,其含義是背叛或違反滿清王朝的漢族敗類,但其實漢奸一詞至遲在崇禎十年的楊嗣昌《酌采水西善後疏》[211]及稍後朱燮元的《水西夷漢各目投誠措置事宜疏》[212]已出現,不排除具有「漢族的敗類,投靠外族或外國侵略者,甘心受其驅使,出賣漢族或漢族王朝利益的叛徒」的含義,又,該觀點認為清朝「漢奸」不特指漢族的敗類,甚至還指滿族的敗類,違反漢族及滿族利益,但這顯然己遠遠超出「漢奸」的字面意思,如果包含滿族在內,應該叫「滿漢奸」或「漢滿奸」才能正確表達其含義,這種字面上不能反映出的隱藏含義,應該是滿清政府塞入「漢奸」的私貨,令「漢奸」一詞背負譴責違反滿清帝國(含滿族利益)的含義,這種含義忽視了一旦漢族利益與滿清帝國或滿族利益有衝突的情況,也就是說作出符合漢族利益但卻違反滿清帝國或滿族利益的言行都會被指責為「漢奸」(這種情況下叫「滿奸」更適合),所以這種含義不利於捍衛漢族利益,甚至可能成為作出違反漢族集體利益的支持,而且這種含義容易引起混亂,如果「漢奸」一詞可以包含對違反滿族利益的譴責,那「滿奸」同樣可以包含對違反漢族利益的譴責、「藏奸」同樣可以包含對違反漢族利益的譴責、「蒙奸」同樣可以包含對違反漢族利益的譴責等等,為名實相符,避免混亂,故此筆者以「出賣或作出任何違反漢族利益的叛徒」為漢奸一詞的唯一含義,令漢族利益可以作為一個獨立主體存在,而不必依附於其他民族利益才能存在;一如「奴隸制」、「原始公社」、「游牧民族」、「封建社會」、「絲綢之路」等近代才誕生的名詞可以用來指代在古代乃至上古時代的一些事物,故此「漢奸」也不必被限定在近代才可使用,只要存在符合定義的現象即可以後出的名詞稱呼;又有說法認為過往沒有「漢奸」一詞代表「漢」尚未是一個民族共同體,筆者認為「朝鮮」是不是民族共同體難道取決「朝鮮奸」/「韓奸」之有沒有?例如朝鮮人並沒有「朝奸」一詞,只有「賣國奴(maegugno)」或「里切者」,蒙古人也沒有「蒙奸」一詞,只有「olsaan Hodaldagqi(賣國賊)」或「olbagqi」(叛徒)」,那其他如「藏」、「維吾爾」等是不是民族共同體亦取決於「族稱+奸」一詞之有沒有?如非,則這種說法純屬偽命題;筆者認為,「漢奸」指控如同「種族滅絕」這類指控,可以約束人們的極端言行,增加人們作出極端言行的成本,是現代文明、尊重、包容等這些普世價值所需,當然也要看到「漢奸」指控只能約束漢族人而不能用來約束其他民族,這是其局限;又有說法認為「漢奸」一詞是「怪胎」,筆者認為正正是因為在滿清這個多民族帝國的長期統治下,才需要存在這種區分民族的概念——「漢」本身就具有種族民族意義,以此來命名就代表被命名的事物帶有種族民族意義,反而單一民族國家沒有這種「族稱+奸」的區別需要,說明「族稱+奸」必需具備民族征服或歧視背景下才有可能存在的詞,所以「漢奸」一詞是滿清帝國時代必然頻用的自然產物,反倒是「大漢族主義」這個專門針對漢民族的指控才是怪胎現象,這種指控無所不包,任何支持漢族或對漢族有正面評價的漢族群眾往往被「你一定是大漢族主義」這種帶強烈威嚇性有罪推定,這是對特定單一族群的集體規訓和懲罰,大大違背了現代文明、包容、和平等這些普世價值!該說法又認為國人對不應該稱岳飛為民族英雄所表現出來的憤怒是因為國人政治認同最終歸結在民族而不是國家,但筆者需要指出,除非國家政策歧視民族,否則民族認同與國家認同是不存在矛盾,兩者可以並存,不應該非此即彼,另外,國人表現出來的憤怒其實只是民族感情受到傷害的反映,設使主張不應稱成吉思汗、儂智高、李舜臣等為民族英雄,某些國人同樣會表現出憤怒,在某些人看來又是否近代民族主義造成的、是政治認同最終歸結在民族而不是國家?如果存在「國人政治認同最終歸結在民族而不是國家」,筆者認為最能體現出此存在之一的顯然是一糸列排斥漢族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設置,這種設置的命名只能強化各自的民族意識,每一次在地圖上或官方文件上出現民族自治地方全稱都是對該民族意識的強化,是在多民族國家的母體上,人工強制在多民族地區催生一個單一民族地區——單一民族國家版圖的備胎——時出現的怪胎,相比之下,所謂「漢奸話語」最多只能勉強避免削弱本來就是弱勢的漢族民族意識。
  15. 漢語內部的各個分支名命十分混亂,比如粵方言又叫粵「語」,同是方言的官話卻以「話」為後綴,而這種混亂亦可能反漢主義用來分化漢族,所以有統一命名的必要,特別是漢語作為本族語,其內部各分支方言不適宜以「語」為後綴命名[221][222],例如粵方言不應叫粵語,應正名為粵話,與官話同是「話」,以示同是漢語內的一級方言,如粵話、官話等內部再細分,則是二級方言,如此類推,以便能令漢語各方言的關係一目了然,比如所謂台灣話,應正名為台灣音,分類屬漢語閩話閩南片漳泉腔台灣音,所謂香港話也即漢語粵話廣州片香港腔,明確關係。
  16. 至於先秦的楚語只是漢語的方言,從有關記載可以看出當時楚國漢語有差異,並非是不同的語言[223],應該正名為楚方言更合理。
  17. 吳國雖然是姬姓,但自稱為王,不守周禮而「斷髮文身,臝以為飾」,建國早於武王伐紂,是古公亶父後嗣而非周文王或周武王後嗣,所以吳國長期被分類為「夷狄」,但因為彼此具有血緣關係,在來往時也被視為姬周王室的「兄弟」、「伯父」[224]
  18. 比如先秦時代主要分佈在陝北高原、大同盆地、燕山山脈等長城地帶的北狄屬於東亞蒙古人種,而後來被漢人稱為「北狄」的匈奴、東胡等分佈在鄂爾渾河、大興安嶺一帶的族群屬於北亞蒙古人種[229][230],雖然二者被稱為北狄,但其實分屬不同的蒙古人種,不能將北狄視為東胡、匈奴的前身,考慮到先秦北狄與黃河中游流域的土著同屬東亞人種,在後來更與之共融形成漢民族,理應將先秦部分北狄部落視為漢人部落的一支
  19. 所謂百越,很多時今人稱為百越族、古越族,但百越本身就不符合民族的定義,從分佈在杭州灣兩岸直至紅河三角洲的古越人都不存在將全部古越人視為一個有共同起源的共同體的概念,以京族、壯族、黎族這三個民族起源與古越人密切的民族為例,京族以雄王為祖先、壯族以布洛陀為祖先、黎族以密洛陀為祖先,祖先就各有不同,可見分佈在今天海南島、廣西區及越南北部的古越人是沒有共同起源的傳說、沒有視彼此為同一共同體的民族意識,先秦時代連中原「華夏」也不是民族,更何況分佈在長江以南、漢洲荊揚二州的古越人,現代一些將古越人視為「民族」僅是先入為主的偏見,不止對於百越,部分現代人對於先秦「西戎」、「北狄」、「東夷」、「南蠻」等都喜好用「族」或「民族」作後繆,這些都創造及強化漢族是由不同民族融合而成(反漢主義者蔑稱其為「雜種」)的觀念,這種觀念又會引發兩種歧視性的觀念,分別是:既然漢族是由多民族融合而成,這就沒有資格拒絕其他民族來「融合」,哪怕這個「融合過程」帶有暴力和歧視,簡單説就是漢族的民族內部事務權利被剝削,此其一;另一個就認為漢族由多民族融合即是有多個民族被漢族同化,主張將漢族肢解為多個民族,當然,按這種邏輯,漢族作為一個民族的種種權利——如蒙古族、藏族等作為單一民族享有的權利——同樣被剝削,極端民族主義不只不再為漢族人口而「恐懼」,還能煽動漢族內鬥消耗,很巧妙地,只有與漢族先民有關的古人群體才被加上「族」或「民族」作後繆,而其他民族族源相關的古人群體較少被加上「族」或「民族」作後繆,比如乃蠻、克烈、塔塔兒、羊同、蘇毗等就多被稱「部」或「部落」。其實先秦這些以「族」或「民族」作後繆的稱謂只是今人的想像,當時不存在民族共同體,宣稱漢族由多民族融合而成純屬民族偏見,即使退萬步來説,漢族是由多民族融合形成,也不能剝奪漢族作為一個單一民族應有的權利,不然維吾爾族等位於新疆中亞的各個由多民族融合形成的民族[231]又憑什麼各自作為一個民族被尊重對待?雖然漢族——特別是南部漢族[232]——是由古中原人(黃河流域土著)與古越人(長江中下游-珠江中下游流域土著)這二大原住民融合(現代南部漢族來自古中原的父系及母系遺傳比例,父系是60%~96%,母系是6%~90%)而形成的[232],甚至疍家人也不例外[233],但由彌生人和繩文人融合而成的和族、由黃種人和印歐人種融合而成的維吾爾族[234]何嘗不是如此。
  20. 以唯一的「中國」自居,排斥其他漢族政權在「中國」之外,如曹魏以「中國」自居,貶低孫吳與蜀漢為「吳蜀二虜」、「西有違命之蜀,東有不臣之吳」,孫吳亦貶稱公孫淵為「東夷小醜」,長期的分裂割據容易令單一民族內部的地方意識抬頭[235],造成裂痕撕裂族群的集體認同,如同東德與西德、朝鮮與韓國[236]等例子。
    另外,一些染有地方特殊風俗的漢族群體雖然會被精英階層(士大夫)貶低,但其實亦是漢族,比如公元2世紀中葉的宣城縣長抗徐曾經「悉移深林遠藪椎髻鳥語之人置於縣下,由是境內無復盜賊」,需要注意的是「椎髻」亦是中原地區民眾的風俗[237][238][239],在此所謂「島語」就如張角的言論被士大夫批評為「鳥聲」[240]相同,僅代表其地方漢音是與首都洛陽漢音有差異的漢語方言,顯然是脫離政府掌控的漢族民眾逃入「深林遠藪」山區後成為盜賊再受招安,全世界同一族群內的上層階級與下層階級都存在文化差異,例如日本古代的貴族有姓氏而平民基本無姓氏[241];又如所謂「山越」之人實與漢族人無異,主要是自漢朝桓靈二帝統治以來為避徭役賦稅及戰亂的漢民,逃入山區脫離了政府的控制剝削,即所謂「幽邃民人」、「逋亡宿惡」[242],所以「山越」又稱為「山民」[243][244][245]、「山寇」[246][247]、「山賊」[248][249][247],所謂「越」是因為當地昔為越國所治,一如昔為齊國所治則呼為「齊人」,至於「寇」、「賊」,是指不受政府法律限制、破壞社會治安而言,因而受到統治者等精英階層的篾視,「民」者因其本源自漢民,當地地勢「山谷萬重」,故以「山」名,正因為山越本為漢民,後來孫吳以武力輕易將數以萬計的山民納入為吳國軍隊的同時又不會因民族矛盾而發生叛變,因為不存在民族矛盾,只是脫離了政府控制的漢族人口重新被政府控制[250][245][247][251]
  21. 中華民族56族定義所涵蓋的族群邊界有二個模糊之處,例如境外的蒙古族、俄羅斯族、哈薩克族、朝鮮族、泰族、京族等擁有以該民族為多數的獨立國家,筆者認為上述民族其實不適宜列入中華民族,因為身處的不同國家的當地族群不存在對中華民族的國族認同,有着自己國家的國族認同,也會引起相關國家誤以為中國對其國土抱有野心,所以中國大陸地區的中華民族族群單元應降至50族
    另一個模糊之處是未識別民族,其總人口不到70萬,不到中華民族總人口的0.1%,影響極微,但這些模糊爭議之處的族群人口只佔全中華民族人口的少數,所以中華民族從其誕生後不到一百年間已經定形為穩定的共同體,既然中華民族是超過99%人口由固定56個民族組成的複合體,可以稱為民族複合體,即是一個由固定民族數目組成的國族共同體,簡稱「華人」。
    當然,因為現代世界各國人口之間的遷移,中國境內也會有中華民族以外的族群存在,與人口上占絕大多數的華人族群雜居
  22. 美國2015年Rachel Dolezal及2020年Jessica Krug就因祖上幾乎沒有黑人血統但自稱黑人而被評擊,種族是比民族更大更高一層次的血緣單位,前者可以涵蓋後者而後者不能涵蓋前者;較民族更小的血緣單位有民系(分支)、部落、氏族等等,最小的血緣單位是家庭,主要由一對夫妻的上一代及下一代組成,有時包括再下一代(孫)及再上一代(祖父母)。
  23. 當然,基因上本身並不存在任何民族身份的標籤,差異只在於某些基因在某些民族中高頻分佈,而在另外一些民族中低頻分佈,所以如果要量度「純度」,筆者認為只能透過對比不同時代的同一民族的血統找出,假設K族有1000年歷史,將K族成為民族共同體之初的血統視為100%純血,在1000年間K族經過與其他民族之間的戰爭、商貿、通婚等交流,經過1000年的時間,K族的血統必然與1000年前出現差異(純度下降),如果血統純度可以量化,只能透過對比不同時代的同一民族的血統,除非一直孤立發展不與其他民族來往,否則世上所有民族都是K族,不可能100%純血,雖然,是K族而不是其他民族繼承最多1000年前的K族血統,1000年前的K族與1000年後的K族仍然帶有相同的血緣成份,所以1000年前的K族與1000年後的K族仍然屬同一個民族共同體。
  24. 比如中國大陸《中國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辦法》、台灣《原住民身分法》都是以父母族屬——至少也是養父母或繼父母——為前提確定,另外,2020年美國民主黨參議員沃倫(Elizabeth Warren)聲稱自己有印第安人血統,並為此與總統特朗普打賭,不過基因測試卻發現沃倫只有0.09%印第安人血統,這件事本身就代表參與各方都有着將血統成份視為確定民族身份的必要前提的觀念,顯然單憑文化並不足以確定族屬的依據。如果穿上與達賴喇嘛相同的衣着(文化),是不是成為藏族?取一個猶太名(文化),是不是成為猶太人?比如沈從文,父系漢族、母親土家族、祖母苗族,最終沈從文以苗族為身份認同,但沈從文可不可以土家族、漢族、苗族以外的民族為身份認同?比如維吾爾族——即便祖先沒有任何一人是維吾爾族?
  25. 當然,全世界各個民族形成的條件或認同可能千差萬別,不同地城各有不同,筆者這個定義能涵蓋中韓日朝蒙五國以及中南半島主要民族,但未必適合涵蓋全世界所有民族,因為未必存在一個能適合概括全世界所有民族的民族定義。
  26. 有觀點認為某些民族的經濟及教育水平低於全國平均,即所謂實際上是不平等的,所以有必要在政策法規上加以傾斜(賦以特權)。筆者認為上述觀點乍看之下似乎很有道理,但這種觀點忽視了政策法規上對某些民族實施的傾斜是犧牲了國內其他民族權益,而且是未曾與因傾斜政策而權益受損的民族群眾協商取得同意後才實施,所以這種令國內其他民族權益受損的傾斜政策就是一種赤裸裸的種族歧視政策,這種歧視性質不會因為有一個高高在上的藉口(比如主張這種傾斜政策令經濟及教育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的民族受惠巨大)而改變,因為這種藉口實際上隱含了只要令經濟及教育較差的民族受惠,就可以不理會經濟及教育較好的民族的意願而犧牲其權益,所以這種單方面的強制性歧視政策本身就是破壞族群關係、挑起族群矛盾的計時炸彈。
    一國之內的本國籍個人所享有法定權益不應因民族身份不同而有所差異,援助國內的經濟及教育弱勢的群體本無可厚非,但這種支援不應以損害國內其他群體權益為前提,而且既然是經濟及教育弱勢,那就應該以個人的經濟及教育水平為標準,根本不應該以民族身份作為受益與否的標準,因為經濟及教育水平的高低與民族身份並不會完全重疊,如果以個人的經濟及教育水平作為受益與否的標準,就能更加精確援助真正的弱勢群體,比方一個民族99%人口是弱勢群體,那該民族的99%的人口會受益,另一個民族的1%人口是弱勢群體,那該民族的1%的人口亦會受益,那為什麼非要以民族身份為標準劃界而且堅持不改?這種標準與堅持其實就是極端民族主義情緒在作怪,妒忌其他民族靠才智與汗水等合法非暴力而累積起來的資源,將本民族內的種種不如意怪罪在其他民族身上,而政府為了安撫這種不滿而採取犧牲其他民族權益的政策以緩靖之,而反對者受制於必須支持少數族群等政治正確的主流輿論而遭受滅聲,從而令極端民族主義更加氣焰釁張,令無論在感情還是權益方面都在累積族群矛盾。
    筆者認為,如果非要實施以民族身份作為傾斜政策(特權)的標準,也應該受到以下原則的約束,避免成為世襲特權及取得國內其他民族的諒解:
    一、在實施以特定民族身份為受益對象的特權政策前,需要取得可能受到該政策負面影響的民族平民一致同意後才可以實施。
    二、特權政策必須要有一個可明確量化的目標或結束時間。
    三、特權政策每隔一段時間後需要檢討一次,包含是不是要繼續維持該政策,可能受到該政策負面影響的民族平民對此檢討具有否決權,即重複原則一,因為共識是可以改變的。
    如特權政策遵從上述原則,則任何人哪怕是最高統治者也不能單方面制定有損國內其他民族的特權政策,即使自以為很有道理也不能越過異議者的反對而強行上馬,只有經過大家坐下來協商後一致同意且不時檢討的,才可以叫支援、傾斜,未經過協商或取得一致同意的,叫搶劫,就像摧毀農夫辛辛苦苦耕作成果的蝗蟲一樣。
  27. 民族共同體已形成及民族聚居地大部分已納入統治且民族人口佔比超過50%的政權才列入表中,所以漢王朝之前、統一新羅之前、南韓、北韓等政權不列入表中;明確以「平等的多民族國家」定位的政權亦不列入表中。
  28. 被統治階層(被剝削)和最高統治階層(剝削)分屬不同民族且統治民族人口佔比少於50%的國家,亦不代表少數統治民族必然會與多數被統治民族出現衝突,比如近代歐洲各國王室就是很好的例子,這顯然與統治者更替都是以和平手段達成有關,與亞洲的統治者更替都是以暴力手段達成不同。
  29. 比如將商周秦漢貼上殖民的標籤,如按此標準,殖民就成為人類歷史上的普遍現象,大和王國的征戰、新羅的半島攻略、蒙古的草原征服、突厥西征、諸多征服印度的國家以至塞爾柱帝國、甚至印加帝國本身也是殖民帝國,其實只是將所有征服壓迫以至階級不平等現象都視作「殖民」;至如所謂漢族殖民維蒙藏的論述就更謊謬,非漢族群得到大量政策法規的優待[260],在教育、生育、殯葬、文化方等方面都因民族身份而得到較漢族身份更好的待遇,一如網傳「一等洋人二等官三等少民四等漢」的社會調侃,漢族身份並不能為其帶來較其他民族身份更多的好處,所謂漢族殖民不過是欲加之罪,迎合反漢情緒的想像,多一個藉口用來歧視漢族;如果非要指控中共殖民,那被殖民者的角色由漢族來扮演較其他55個民族來扮演更適合[209]
  30. 至於希臘城邦的「殖民地」改稱為移民地更適合,因為古希臘人在新地區建立的城邦並不受母國統治,有時甚至與母國產生沖突,筆者認為在15世紀以前所有國家的版圖變化最多只是征服與被征服的關係,不是殖民與被殖民。
  31. 美國黑人是種族歧視的受害者舉世皆知,但要說黑人也持有種族歧視觀念及作出歧視行為就少為人知,而且相比起某些人所宣稱華人或亞裔對黑人的歧視,黑人對亞裔的歧視更多體現在行為特別是暴力行為上,但總是被某些人刻意忽略,甚至將指出問題所在的舉動當作對黑人的種族歧視來逼使異見噤聲,倒過來將亞裔或華人的「歧視」言論當作問題原因,不然就是拿黑人曾經受種族歧視來開脫,彷彿悲劇的發生是情有可原,筆者認為即使黑人曾經受到種族歧視,也不應該成為侮辱歧視及傷害其他種族的藉口。黑人內部其實存在嚴重的種族歧視,但黑人只對黑人遭遇的歧視有敏感反應,對亞裔就無同樣的敏感反應[261],只有承認問題存在,社會才能反省及探討解決問題的方法。
    至於中國,雖然在中國的差別待遇是出自中共政府的,但作為一等洋人的非華裔留學生,如果心安理得接受特權優惠而不出聲反對中共政府的差別待遇,其實己經是不平等待遇政策的共謀者,招來中國民眾厭惡就不能說自己是無辜受歧視的,另外,某些人對其口中所謂反黑人情緒大加批評,但忽視了在華黑人自身的質素高低、中共高層崇洋媚外而賦予外國人的特權、部分華人對種族同化的擔憂等重要原因,從而令批評話語成為助紂為虐的共謀者。
  32. 該廣告被大肆攻擊為種族歧視,但與此同時,2006年意大利一個將白人洗成黑人的廣告卻免遭種族歧視的批評,如果容許後者,又何必對前者苦苦刁難,如果不容忍前者就應該以同等力度批評後者,兩者待遇不一顯然又是雙重標準所致[284],可以進一步反思,如果2016年洗衣珠廣告是將黃人洗成黑人,還會被攻擊為種族歧視?
  33. 比如2021年9月18日在廣州就發生警察跪壓一名電動車駕駛員事件[285],事件毫無影響,如果該名電動車駕駛員是黑人或是某一少數民族,又或是穆斯林,早就被西方媒體妙作起來,然而兩者都不是,當然不會得到西方媒體的關心。
  34. 比如漢族史上的西晉惠後賈南風被形容為「醜而短黑」、「短形青黑色」,但膚色被形容為黑並不代表血緣上與來自非洲的黑種人有任何關連,以今為例,陳建州外號「黑人」、古天樂的膚色亦被形容為「黑」[290],然而兩人外貌明顯不屬黑種人,所以漢文古籍形容膚色「黑」僅是指其人膚色相比普通人較為深色,與遠在非洲的尼格羅人種無涉。
    筆者認為除非有不可辯駁的證據指出古代人物的種族膚色,不然應以當地住民的種族膚色為準,任何人士皆不能徑行篡改歷史人物的種族膚色,避免對當地種族的蔑視及冒犯
  35. 比如美國一些政治正確的意識形態,美國種族多元文化多元的國情,比如傳聞超人已有黑人版[291],前已有白人版超人,何時才能出現東亞裔黃人版超人?美國是異質種族構成的國家,其屏幕上出現不同的種族是正常的,但美國不是只有白人及黑人這兩個種族,政治正確本身不是問題,但不應該只有部分種族人群受到政治正確的庇護,筆者認為有白人版本及黑人版本不是問題,但只限白人版本及黑人版本就是問題,另外,其他國家沒有責任必須跟從美國的政治正確,特別是一些會損害本國族群利益的政治正確,何況美國不尊重甚至反對——即使損害他國亦然——其他一些國家的政治正確;例如2022年10月22日,新加坡內政部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就認為任何西方人無權將西方的價值觀強加在其他社會之上[292]

參考來源[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 1.0 1.1 《左傳僖公二十五年》晉於是始起南陽,陽樊不服,圍之,蒼葛呼曰:「德以柔中國,刑以威四夷,宜吾不敢服也,此誰非王之親姻,其俘之也。」乃出其民。
  2. 《左傳昭公九年》周甘人與晉閻嘉爭閻田,晉梁丙、張趯率陰戎伐潁。王使詹桓伯辭於晉曰:「我自夏以后稷,魏、駘、芮、岐、畢,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東土也;巴濮、楚鄧,吾南土也;肅慎、燕、亳,吾北土也,吾何邇封之有?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亦其廢隊是為,豈如弁髦而因以敝之?先王居檮杌於四裔以禦螭魅,故允姓之姦,居於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使偪我諸姬,入我郊甸,則戎焉取之,戎有中國,誰之咎也?后稷封殖天下,今戎制之,不亦難乎?伯父圖之。我在伯父,猶衣服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民人之有謀主也。伯父若裂冠毀冕、拔本塞原、專棄謀主,雖戎狄其何有餘一人。」叔向謂宣子曰:「文之伯也,豈能改物?翼戴天子而加之以共,自文以來,世有衰德,而暴滅宗周,以宣示其侈,諸侯之貳,不亦宜乎?且王辭直,子其圖之。」宣子說,王有姻喪,使趙成如周弔,且致閻田與襚,反潁俘,王亦使賓滑執甘大夫襄以說於晉,晉人禮而歸之。
  3. 《宋書卷七十七列傳第三十七柳元景》元景輕騎晨至,虜兵之面縛者多河內人,元景詰之曰:「汝等怨王澤不浹,請命無所,今並為虜盡力,便是本無善心。順附者存拯,從惡者誅滅,欲知王師正如此爾。」皆曰:「虐虜見驅,後出赤族,以騎蹙步,未戰先死,此親將軍所見,非敢背中國也。」諸將欲盡殺之,元景以為不可,曰:「今王旗北掃,當令仁聲先路。」乃悉釋而遣之,家在關裏者,符守關諸軍聽出,皆稱萬歲而去。
  4. 《宋書卷九十七列傳第五十七夷蠻》元嘉十二年,丹陽尹蕭摩之奏曰:「佛化被於中國,已歷四代,形像塔寺,所在千數,進可以擊心,退足以招勸。而自頃以來,情敬浮末,不以精誠為至,更以奢競為重。舊宇頹弛,曾莫之修,而各務造新,以相姱尚。甲第顯宅,於茲殆盡,材竹銅彩,糜損無極,無關神祗,有累人事。建中越制,宜加裁檢,不為之防,流道未息。請自今以後,有欲鑄銅像者,悉詣臺自聞;興造塔寺精舍,皆先詣在所二千石通辭,郡依事列言本州;須許報,然後就功。其有輒造寺舍者,皆依不承用詔書律,銅宅林苑,悉沒入官。」詔可。
  5. 《南齊書卷五十八列傳第三十九南夷》永明二年,朅耶跋摩遣天竺道人釋那伽仙上表稱扶南國王臣僑陳如朅耶跋摩叩頭啟曰:「…………臣前遣使齎雜物行廣州貨易,天竺道人釋那伽仙於廣州因附臣舶欲來扶南,海中風漂到林邑,國王奪臣貨易,並那伽仙私財。具陳其從中國來此,仰序陛下聖德仁冶,詳議風化。佛法興顯,從僧殷集,法事日盛,王威嚴整,朝望國軌,慈愍蒼生,八方六合,莫不歸伏。…………」
  6. 《南齊書卷九志第一禮上》永明十一年,兼祠部郎何佟之議:「…………竊以皇齊改物,禮樂惟新,中國之神,莫貴於社,若遂仍前謬,懼虧盛典。…………」
  7. 《梁書卷第五十四列傳第四十八乾陀利國》天監元年,其王瞿曇脩跋陀羅以四月八日夢見一僧,謂之曰:「中國今有聖主,十年之後,佛法大興。汝若遣使貢奉敬禮,則土地豊樂,商旅百倍;若不信我,則境土不得自安。」脩跋陀羅初未能信,既而又夢此僧曰:「汝若不信我,當與汝往觀之。」乃於夢中來至中國,拜覲天子。
  8. 《陳書卷一本紀第一高祖上》九月辛丑……策曰:「……既而天未悔禍,夷醜薦臻,南夏崩騰,西京蕩覆,群胡孔熾,藉亂乘間,推納籓枝,盜假神器,冢司昏摐,旁引寇讎,既見貶於桐宮,方謀危於漢閣。皇運已殆,何殊贅旒,中國搖然,非徒如線。公赫然投袂,匡救本朝,復莒齊都,平戎王室。朕所以還膺寶歷,重履辰居,挹建武之風猷,歌宣王之雅頌。此又公之再造於皇家者也。……」梁帝禪位於陳……又璽書曰:「……二後英聖,相仍在天,六夷貪狡,爭侵中國,縣王都帝,人懷干紀,一民尺土,皆非梁地。……」
  9. 《陳書卷四本紀第四廢帝》慈訓太后集群臣於朝堂,令曰:「……昔梁運季末,海內沸騰,天下蒼生,殆無遺噍。高祖武皇帝撥亂反正,膺圖御籙,重懸三象,還補二儀;世祖文皇帝克嗣洪基,光宣寶業,惠養中國,綏寧外荒;並戰戰兢兢,劬勞締構,庶幾鼎運,方隆殷、夏。……」
  10. 《宋史列傳第一百四十五范成大》疏言:「吐蕃、青羌兩犯黎州,而奴兒結、蕃列等尤桀黠,輕視中國。臣當教閱將兵,外修堡砦,仍講明教閱團結之法,使人自為戰,三者非財不可。」
  11. 《宋史列傳第一百四十六王十朋》金將渝盟,十朋輪對,言:「自建炎至今,金未嘗不內相殘賊,然一主斃,一主生,曷嘗為中國利?要在自備如何。……」
  12. 《宋史列傳第一百四十八李椿》小吏持南丹州莫酋表,求自宜州市馬者,因簽書張說以聞。椿謂:「邕遠宜近,故遷之,豈無意?今莫氏方橫,奈何道之以中國地里之近?小吏妄作,將啟邊釁,請論如法。」
  13. 《宋史列傳第一百五十六劉光祖》光祖奏:「女直乃吾不共戴天之仇,天亡此仇,送死於汴。陛下為天之子,不知所以圖之,天與不取,是謂棄天,未有棄天而天不我怒也。青、鄆、藺、會求通弗納,陛下為中國衣冠之主,人歸而我絕之,是謂棄人,未有棄人而人不我怨也。且金人舍其巢穴,污我汴京,尚可使吾使人拜之於祖宗昔日朝會之廷乎?」
  14. 《宋史列傳第一百五十九汪大猷》故事蕃商與人爭鬥,非傷折罪,皆以牛贖,大猷曰:「安有中國用島夷俗者,茍在吾境,當用吾法。」
  15. 《韓非子存韓》
  16. 《吳子料敵》三晉者,中國也,其性和,其政平,其民疲於戰,習於兵,輕其將,薄其祿,士無死志,故治而不用。擊此之道,阻陳而壓之,眾來則拒之,去則追之,以倦其師。此其勢也。
  17. 《戰國策·燕策二·客謂燕王》……謂齊王曰:「齊南破楚,西屈秦,用韓、魏之兵,燕、趙之眾,猶鞭策也。臣聞當世之舉王,必誅暴正亂,舉無道,攻不義。今宋王射天笞地,鑄諸侯之象,使侍屏偃,展其臂,彈其鼻,此天下之無道不義,而王不伐,王名終不成。且夫宋,中國膏腴之地,鄰民之所處也,與其得百里於燕,不如得十里於宋。法認真,名則義,實則利,王何為弗為?」齊王曰:「善。」遂與兵伐宋,三覆宋,宋遂舉。……
  18. 《史記秦本紀》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中原)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
  19. 《史記越王句踐世家》范蠡事越王句踐,既苦身力,與句踐深謀二十餘年,竟滅吳,報會稽之恥,北渡兵於淮以臨齊、晉,號令中國(中原),以尊周室,句踐以霸,而范蠡稱上將軍。
  20. 《吳太伯世家》太史公曰:孔子言「太伯可謂至德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余讀春秋古文,乃知中國(中原)之虞與荊蠻句吳兄弟也。
  21. 《晉書志第十八五行中》武帝太康三年平吳後,江南童謠曰:「局縮肉,數橫目,中國(中原)當敗吳當復。」
  22. ​《演山集·卷五十》
    ​ 先王之政在中國者詳於九州,在九州者詳於四海夷蠻戎狄,人民財用六牲九榖之數知其利害而已,故略於九州,九州之政各有諸侯制節謹度同其貫利而已,故略於中國。
  23. 《三國志孫鄰傳》時太常潘濬掌荊州事,重安長陳留舒燮有罪下獄,濬嘗失燮,欲致之於法。論者多為有言,濬猶不釋。鄰謂濬曰:「舒伯膺兄弟爭死,海內義之,以為美譚,仲膺又有奉國舊意。今君殺其子弟,若天下一統,青蓋北巡,中州士人必問仲膺繼嗣,荅者雲潘承明殺燮,於事何如?」濬意即解,燮用得濟。
  24. 張輔《名士優劣論》曰:「世人見魏武皇帝處有中土,莫不謂勝劉玄德也。余以玄德為勝,夫撥亂之主,先以能收相獲將為本,一身善戰,不足恃也。…………若令玄德據有中州,將與周室比隆,豈徒三傑而已哉。
  25. 《晉書志第四地理上》惠皇不虞,中州盡棄,永嘉南度,綸行建鄴,九分天下而有二焉。
  26. 《新語懷慮》魯莊公據中土之地,承聖人之後,不脩周公之業,繼先人之體,尚權杖威,有萬人之力,懷兼人之強,不能存立子紏,國侵地奪,以洙、泗為境。
  27. 《後漢書班超傳》超自以久在絕域,年老思土。十二年,上疏曰:「臣聞太公封齊,五世葬周,狐死首丘,代馬依風。夫周齊同在中土千里之閒,況於遠處絕域,小臣能無依風首丘之思哉?蠻夷之俗,畏壯侮老。臣超犬馬齒殲,常恐年衰,奄忽僵仆,孤魂棄捐。昔蘇武留匈奴中尚十九年,今臣幸得奉節帶金銀護西域,如自以壽終屯部,誠無所恨,然恐後世或名臣為沒西域。臣不敢望到酒泉郡,但願生入玉門關。臣老病衰困,冒死瞽言,謹遣子勇隨獻物入塞。及臣生在,令勇目見中土。」
  28. 陸機《辨亡論》下篇曰:「昔三方之王也,魏人據中夏,漢氏有岷、益,吳制荊、揚而奄交、廣。」
  29. 《隋書卷十五志第十音樂下》神州奏諴夏辭:迎送神、登歌,與方丘同四海之內,一和之壤。地曰神州,物賴生長。咸池旣降,泰折斯饗。牲牷尚黑,珪玉實兩。九宇載寧,神功克廣。
  30. 30.0 30.1 《孟子荀卿列傳》騶衍睹有國者益淫侈,不能尚德,若大雅整之於身,施及黎庶矣。乃深觀陰陽消息而作怪迂之變,終始、大聖之篇十餘萬言。其語閎大不經,必先驗小物,推而大之,至於無垠。先序今以上至黃帝,學者所共術,大並世盛衰,因載其禨祥度制,推而遠之,至天地未生,窈冥不可考而原也。先列中國名山大川,通谷禽獸,水土所殖,物類所珍,因而推之,及海外人之所不能睹。稱引天地剖判以來,五德轉移,治各有宜,而符應若茲。以為儒者所謂中國者,於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中國名曰赤縣神州。赤縣神州內自有九州,禹之序九州是也,不得為州數。中國外如赤縣神州者九,乃所謂九州也。於是有裨海環之,人民禽獸莫能相通者,如一區中者,乃為一州。如此者九,乃有大瀛海環其外,天地之際焉。其術皆此類也。
  31. 31.0 31.1 《呂氏春秋有始覽有始》何謂九州?河、漢之間為豫州,周也。兩河之間為冀州,晉也。河、濟之間為兗州,衛也。東方為青州,齊也。泗上為徐州,魯也。東南為揚州,越也。南方為荊州,楚也。西方為雍州,秦也。北方為幽州,燕也。
  32. 《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十八年三月庚寅,省州並郡,復禹貢之九州。冀州得魏郡、安平、鉅鹿、河閒、清河、博陵、常山、趙國、勃海、甘陵、平原、太原、上黨、西河、定襄、鴈門、雲中、五原、朔方、河東、河內、涿郡、漁陽、廣陽、右北平、上谷、代郡、遼東、遼東屬國、遼西、玄菟、樂浪,凡三十二郡;省司隸校尉,以司隸部分屬豫州、冀州、雍州;省涼州刺史,以併雍州部,郡得弘農、京兆、左馮翊、右扶風、上郡、安定、隴西、漢陽、北地、武都、武威、金城、西平、西郡、張掖、張掖屬國、酒泉、敦煌、西海、漢興、永陽、東安南,凡二十二郡;省交州,以其郡屬荊州,荊州得交州之蒼梧、南海、九真、交趾、日南,與其舊所部南陽、章陵、南郡、江夏、武陵、長沙、零陵、桂陽,凡十三郡;益州本部郡有廣漢、漢中、巴郡、犍為、蜀郡、牂牁、越巂、益州、永昌、犍為屬國、蜀郡屬國、廣漢屬國,今並得交州之鬱林、合浦,凡十四郡;豫州部郡本有潁川、陳國、汝南、沛國、梁國、魯國,今並得河南、滎陽都尉,凡八郡;徐州部郡得下邳、廣陵、彭城、東海、琅邪、利城、城陽、東莞,凡八郡;青州得齊國、北海、東萊、濟南、樂安,凡五郡。」
  33. 《史記南越列傳》:「秦時已並天下,略定楊越,置桂林、南海、象郡。」集解張晏曰:「楊州之南越也。」索隱案:戰國策雲吳起為楚收楊越。正義夏禹九州本屬楊州,故云楊越。
  34. 《漢書西南夷兩粵朝鮮傳》:「秦並天下,略定揚粵,置桂林、南海、象郡,以適徙民與粵雜處。」師古曰:「本揚州之分,故云揚粵。」
  35. 35.0 35.1 《肘後備急方》序余既窮覽墳索,以著述餘暇,兼綜術數,省仲景、元化、劉戴〈秘要〉〈金匱綠秩〉〈黃素方〉近將千卷。患其混雜煩重,有求難得,故周流華夏九州之中,收拾奇異,捃拾遺逸,選而集之,便種類殊,分緩急易簡,凡為百卷,名曰玉函。
  36. 36.0 36.1 《後漢書西羌傳》昔先王疆理九土,判別畿荒,知夷貊殊性,難以道御,故斥遠諸華,薄其貢職,唯與辭要而已。
  37. 37.0 37.1 37.2 《舊唐書驃國傳》史臣曰:「禹畫九州,周分六服,斷長補短,止方七千,國賦之所均,王教之所備,此謂華夏者也。以圓蓋方輿之廣,廣谷大川之多,民生其間,胡可勝道,此謂蕃國者也。西南之蠻夷不少矣,雖言語不通,嗜欲不同,亦能候律瞻風,遠修職貢。但患己之不德,不患人之不來。何以驗之?貞觀、開元之盛,來朝者多也。」
  38. 38.0 38.1 太平天國《奉天討胡檄布四方諭》
  39. 《三國志諸葛恪傳》臨淮臧均表乞收葬恪曰:「……伏念故太傅諸葛恪得承祖考風流之烈,伯叔諸父遭漢祚盡,九州鼎立,分託三方,並履忠勤,熈隆世業。……
  40. 《江表傳》曰:「權羣臣議,以為宜稱上將軍九州伯,不應受魏封。權曰:『九州伯,於古未聞也。昔沛公亦受項羽拜為漢王,此蓋時宜耳,復何損邪?』遂受之。」
  41. 《三國志魯肅傳》(魯肅)徐舉鞭言曰:「願至尊威德加乎四海,總括九州,克成帝業,更以安車軟輪徵肅,始當顯耳。」權撫掌歡笑。
  42. 《三國志孫皓傳》鄱陽言歷陽山石文理成字,凡二十,雲「楚九州渚,吳九州都,揚州士,作天子,四世治,太平始」。
  43. 《江表傳》曰:「歷陽縣有石山臨水,高百丈,其三十丈所,有七穿駢羅,穿中色黃赤,不與本體相似,俗相傳謂之石印。又雲,石印封發,天下當太平。下有祠屋,巫祝言石印神有三郎。時歷陽長表上言石印發,皓遣使以太牢祭歷山。巫言,石印三郎說『天下方太平』。使者作高梯,上看印文,詐以朱書石作二十字,還以啟皓。皓大喜曰:『吳當為九州作都、渚乎!從大皇帝逮孤四世矣,太平之主,非孤復誰?』重遣使,以印綬拜三郎為王,又刻石立銘,襃贊靈德,以荅休祥。」
  44. 《容成氏》禹親執朸耜,以陂明都之澤,決九河之阻,於是乎夾州、徐州始可處。禹通淮與沂,東注之海,於是乎競州、莒州始可處也。禹乃通蔞與氵易,東注之海,於是乎蓏州始可處也。禹乃通三江五湖,東注之海,於是乎荊州、揚州始可處也。禹乃通伊、洛,並瀍、澗,東注之河,於是乎豫州始可處也。禹乃通涇與渭,北注之河,於是乎州始可處也。禹乃從漢以南為名谷五百,從漢以北名谷五百。
  45. 《逸周書職方解》
  46. 《史記太史公自序》春秋之後,陪臣秉政,彊國相王;以至於秦,卒並諸夏,滅封地,擅其號。作六國年表第三。
  47. 《史記·卷二十七·天官書第五》太史公曰:自初生民以來,世主曷嘗不歷日月星辰?及至五家、三代,紹而明之,內冠帶,外夷狄,分中國為十有二州,仰則觀象於天,俯則法類於地。天則有日月,地則有陰陽。天有五星,地有五行。天則有列宿,地則有州域。三光者,陰陽之精,氣本在地,而聖人統理之。
  48. 《睡虎地秦簡·法律問答》……「臣邦人不安其主長而欲去夏者,勿許。」何謂夏?欲去秦屬是謂夏。「真臣邦君公有罪,致耐罪以上,令贖。」何謂真?臣邦父產子及產它邦而是謂真。何謂夏子?臣邦父、秦母謂也。……
  49. 《漢書匈奴傳下》乃造設四條:「中國人亡入匈奴者;烏孫亡降匈奴者;西域諸國佩中國印綬降匈奴者;烏桓降匈奴者,皆不得受。」遣中郎將王駿、王昌、副校尉甄阜、王尋使匈奴,班四條與單于,雜函封,付單于,令奉行,因收故宣帝所為約束封函還。
  50. 《三國志烏丸鮮卑東夷傳》軻比能本小種鮮卑,以勇健,斷法平端,不貪財物,衆推以為大人。部落近塞,自袁紹據河北,中國人多亡叛歸之,教作兵器鎧楯,頗學文字。故其勒御部衆,擬則中國,出入弋獵,建立旌麾,以鼓節為進退。
  51. 《史記大宛列傳》貳師與趙始成、李哆等計:「聞宛城中新得秦人,知穿井,而其內食尚多。所為來,誅首惡者毋寡。毋寡頭已至,如此而不許解兵,則堅守,而康居候漢罷而來救宛,破漢軍必矣。」軍吏皆以為然,許宛之約。
  52. 《漢書匈奴傳上》引顔師古曰:「秦時有人亡入匈奴者,今其子孫尚號秦人。」
  53. 《漢書西域傳下》曩者,朕之不明,以軍候弘上書言「匈奴縛馬前後足,置城下,馳言『秦人,我匄若馬。』」師古曰:「謂中國人為秦人,習故言也。匄,乞與也。若,汝也。乞音氣。」,又漢使者久留不還,故興師遣貳師將軍,欲以為使者威重也。
  54. 54.0 54.1 《漢書李廣利傳》是時,康居候視漢兵尚盛,不敢進。貳師聞宛城中新得漢人知穿井,而其內食尚多。計以為來誅首惡者毋寡,毋寡頭已至,如此不許,則堅守,而康居候漢兵罷來救宛,破漢軍必矣。軍吏皆以為然,許宛之約。
  55. 55.0 55.1 《後漢書卷八十七南蠻西南夷列傳》莋都夷者,武帝所開,以為莋都縣。其人皆被髮左衽,言語多好譬類,居處略與汶山夷同。土出長年神藥,仙人山圖所居焉。元鼎六年,以為沈黎郡。至天漢四年,並蜀為西部,置兩都尉,一居旄牛,主徼外夷。一居青衣,主漢人
  56. 56.0 56.1 《後漢書西羌傳》月氏王為匈奴冒頓所殺,餘種分散,西踰岡領。其羸弱者南入山阻,依諸羌居止,遂與共婚姻。及驃騎將軍霍去病破匈奴,取西河地,開湟中,於是月氏來降,與漢人錯居。雖依附縣官,而首施兩端。其從漢兵戰鬥,隨埶強弱。
  57. 57.0 57.1 《後漢書列傳卷八十六南蠻西南夷列傳第七十六南蠻》順帝永和元年,武陵太守上書,以蠻夷率服,可比漢人,增其租賦。議者皆以為可。
  58. 58.0 58.1 《魏略》曰:初,右渠未破時,朝鮮相歷谿卿以諫右渠不用,東之辰國,時民隨出居者二千餘戶,亦與朝鮮貢蕃不相往來。至王莽地皇時,廉斯鑡為辰韓右渠帥,聞樂浪土地美,人民饒樂,亡欲來降。出其邑落,見田中驅雀男子一人,其語非韓人。問之,男子曰:『我等漢人,名戶來,我等輩千五百人伐材木,為韓所擊得,皆斷髮為奴,積三年矣。』鑡曰:『我當降漢樂浪,汝欲去不?』戶來曰:『可。』鑡因將戶來出詣含資縣,縣言郡,郡即以鑡為譯,從芩中乘大船入辰韓,逆取戶來。降伴輩尚得千人,其五百人已死。鑡時曉謂辰韓:『汝還五百人。若不者,樂浪當遣萬兵乘船來擊汝。』辰韓曰:『五百人已死,我當出贖直耳。』乃出辰韓萬五千人、弁韓布萬五千匹,鑡收取直還。郡表鑡功義,賜冠幘、田宅,子孫數世,至安帝延光四年時,故受復除。
  59. 59.0 59.1 《晉書‧卷十五‧志第五‧地理下‧日南郡象林縣》「自此南有四國,其人皆云漢人子孫。今有銅柱,亦是漢置此為界。貢金供稅也。」王隱《晉書‧卷二》「日南郡象林南有四國,皆稱漢人,貢金供稅。」
  60. 法顯《佛國記》……得至鄯鄯國。其地崎嶇薄瘠。俗人衣服粗與地同。但以氈褐為異。其國王奉法。可有四千餘僧悉小乘學。諸國俗人及沙門盡行天竺法。但有精粗。從此西行所經諸國類皆如是。唯國國胡語不同。然出家人皆習天竺書天竺語。……安居已山行二十五日到竭叉國,與慧景等合。值其國王作般遮越師,般遮越師,言五年大會也。會時請四方沙門。……自蔥嶺已前草木果實皆異。唯竹及安石榴甘蔗三物與地同耳。……有國名竺剎尸羅,竺剎尸羅言截頭也。……彼眾僧出問顯道言:「汝從何國來?」答云:「從地來。」彼眾僧歎曰:「善哉,邊國之人乃能求法至此。」自相謂言:「我等諸師和上相承以來未見道人來到此也。」……精舍北二三里有屍磨賒那,屍磨賒那者言棄死人墓田。……法顯於舶上安居,東北行趣廣州。一月餘日夜鼓二時遇黑風暴雨,商人賈客皆悉惶怖,法顯爾時亦一心念觀世音及地眾僧,蒙威神佑。得至天曉,曉已諸婆羅門議言:「坐載此沙門,使我不利遭此大苦,當下比丘置海島邊,不可為一人令我等危險。」法顯檀越言:「汝若下此比丘亦並下我,不爾便當殺我。如其下此沙門,吾到地當向國王言汝也。地王亦敬信佛法重比丘僧。」諸商人躊躇不敢便下。於時天多連陰海師相望僻誤。遂經七十餘日,糧食水漿欲盡,取海鹹水作食,分好水人可得二升,遂便欲盡。商人議言:「常行時政可五十日便到廣州,今已過期多日將無僻耶?」即便西北行求岸,晝夜十二日到長廣郡界牢山南岸,便得好水菜。但經涉險難憂懼積日,忽得至此岸見藜藿菜依然,知是地,然不見人民及行跡,未知是何許。或言未至廣州或言已過,莫知所定,即乘小舶入浦覓人慾問其處,得兩獵人,即將歸,令法顯譯語問之,法顯先安慰之,徐問:「汝是何人?」答言:「我是佛弟子。」又問:「汝入山何所求。」其便詭言明當七月十五日,欲取桃臘佛。又問:「此是何國?」答言:「此青州長廣郡界,統屬晉家。」聞已商人歡喜,即乞其財物遣人往長廣郡,太守李嶷敬信佛法,聞有沙門持經像乘舶泛海而至,即將人從來至海邊迎接經像,歸至郡治,商人於是還向揚州……
  61. 61.0 61.1 《南齊書卷五十七列傳第三十八魏虜》……諸曹府有倉庫,悉置比官,皆使通虜、語,以為傳驛。……初,佛狸母是漢人,為木末所殺,佛狸以乳母為太后。自此以來,太子立,輒誅其母。
  62. 《元和郡縣圖志·卷四·靈武節度使·靈州》……保靜縣,本漢富平縣地,後魏立弘靜鎮,徙關東人以充屯田,俗謂之城,隋改置弘靜縣,神龍元年改為安靜,至德元年改為保靜。……
  63. 63.0 63.1 《唐蕃會盟碑》:「文武孝德皇帝與聖神贊普獵贊陛下二聖舅甥濬哲鴻被,曉今永之屯亨,矜愍之情,恩覆其無內外,商議葉同,務令萬姓安泰,所思如一,成久遠大喜,再續慈親之情,重申鄰好之義,為此大好矣。今蕃漢二國所守見管本界,以東悉為大唐國疆,已西儘是大蕃境土,彼此不為寇敵,不舉兵革,不相侵謀。封境或有猜阻捉生,問事訖,給以衣糧放歸。今社稷葉同如一,為此大和。然舅甥相好之義善誼,每須通傳,彼此驛騎一往一來,悉遵曩昔舊路。蕃漢並於將軍谷交馬,其綏戎柵已東大唐祇應清水縣,已西大蕃,供應須合舅甥親近之禮,使其兩界煙塵不揚,罔聞寇盜之名,復無驚恐之患,封人撤備,鄉土俱安,如斯樂業之恩垂於萬代,稱美之聲遍於日月所照矣。蕃於蕃國受安,漢亦漢國受樂,茲乃合其大業耳。依此盟誓,永久不得移易,然三寶及諸賢聖日月星辰請為知證。如此盟約,各自契陳,刑牲為盟,設此大約。倘不依此誓,蕃、漢君臣任何一方先為禍也,仍須仇報及為陰謀者,不在破盟之限。蕃、漢君臣並稽告立誓,周細為文,二君之驗證以官印登壇之臣親署姓名,如斯誓文藏於玉府焉。」
  64. 《舊唐書卷十六穆宗紀第十六》(長慶二年)……隴山有異獸如猴,腰尾皆長,色青赤而猛鷙,見蕃人則躍而食之,遇漢人則否。……
  65. 《舊唐書卷一百九十六上列傳第一百四十六上吐蕃上》(開元十七年)……贊普等欣然請和,盡出貞觀以來前後敕書以示惟明等,令其重臣名悉獵隨惟明等入朝,上表曰:
    外甥是先皇帝舅宿親,又蒙降金城公主,遂和同為一家,天下百姓,普皆安樂。中間為張玄表、李知古等東西兩處先動兵馬,侵抄吐蕃,邊將所以互相征討,迄至今日,遂成釁隙。外甥以先代文成公主、今金城公主之故,深識尊卑,豈敢失禮。又緣年小,枉被邊將讒搆鬬亂,令舅致怪。伏乞垂察追留,死將萬足。前數度使人入朝,皆被邊將不許,所以不敢自奏。去冬公主遣使人婁眾失力將狀專往,蒙降使看公主來,外甥不勝喜荷。謹遣論名悉獵及副使押衙將軍浪些紇夜悉獵入朝,奏取進止。兩國事意,悉獵所知。外甥蕃中已處分邊將,不許抄掠,若有漢人來投,便令卻送。伏望皇帝舅遠察赤心,許依舊好,長令百姓快樂。如蒙聖恩,千年萬歲,外甥終不敢先違盟誓。謹奉金胡瓶一、金盤一、金椀一、馬腦盃一、零羊衫段一,謹充微國之禮。
  66. 66.0 66.1 66.2 《舊唐書列傳第一百四十六下吐蕃下》十七年七月,吐蕃寇鹽州,又陷麟州,殺刺史郭鋒,毀城隍,大掠居人,驅党項部落而去。次鹽州西九十里橫槽烽頓軍,呼延州僧延素輩七人,稱徐舍人召。其火隊吐蕃沒勒遽引延素等疾趨至帳前,皆馬革梏手,毛繩縲頸。見一吐蕃年少,身長六尺餘,赤髭大目,乃徐舍人也。命解縛,坐帳中,曰:「師勿懼。余本漢人,司空英國公五代孫也。屬武后斵喪王室,高祖建義中泯,子孫流播絕域,今三代矣。雖代居職位,世掌兵要,思本之心無涯,顧血族無由自拔耳。此蕃、漢交境也,復九十里至安樂州,師無由歸東矣。」延素曰:「僧身孤親老,懇祈全活。」悲不自勝。又曰:「余奉命率師備邊,因求資食,遂涉漢疆,展轉東進至麟州。城既無備,援兵又絕,是以拔之。知郭使君是勳臣子孫,必將活之,不幸為亂兵所害。」適有飛鳥使至,飛鳥,猶中國驛騎也,云:「術者上變,召軍亟還。」遂歸之。
  67. 《新唐書卷二百一十六下列傳第一百四十一下吐蕃下》……明年,沙州首領張義潮奉瓜、沙、伊、肅、甘等十一州地圖以獻。始義潮陰結豪英歸唐,一日,眾擐甲譟州門,漢人皆助之,虜守者驚走,遂攝州事。繕甲兵,耕且戰,悉復餘州。以部校十輩皆操挺,內表其中,東北走天德城,防禦使李丕以聞。帝嘉其忠,命使者齎詔收慰,擢義潮沙州防禦使,俄號歸義軍,遂為節度使。……
  68. 68.0 68.1 《新五代史卷七十三四夷附錄第二契丹下》初,德光之擊晉也,述律常非之,曰:「吾國用一漢人為主可乎?」德光曰:「不可也。」述律曰:「然則汝得中國不能有,後必有禍,悔無及矣。」德光死,載其屍歸,述律不哭而撫其屍曰:「待我國中人畜如故,然後葬汝。」已而,兀欲囚之,後死於木葉山。……初,蕭翰聞德光死,北歸,有同州郃陽縣令胡嶠為翰掌書記,隨入契丹。而翰妻爭妬,告翰謀反,翰見殺,嶠無所依,居虜中七年。當周廣順三年,亡歸中國,略能道其所見。……契丹謂嶠曰:「夷狄之人豈能勝中國?然晉所以敗者,主暗而臣不忠。」因具道諸國事,曰:「子歸悉以語漢人,使漢人努力事其主,無為夷狄所虜,吾國非人境也。」嶠歸,錄以為《陷虜記》雲
  69. 69.0 69.1 蘇轍《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出山》燕疆不過古北闕,連山漸少多平田。奚人自作草屋住,契丹駢車依水泉。橐駝羊馬散川谷,草枯水盡時一遷。漢人何年被流徙,衣服漸變存語言。力耕分獲世為客,賦役稀少聊偷安。奚單弱契丹橫,目視漢使心悽然。石瑭竊位不傳子,遺患燕薊逾百年。仰頭呼天問何罪。自恨遠祖従祿山此皆燕人語也
  70.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五十四·咸平六年》環州虎翼軍士魏瓊等四人,前為李繼遷所掠,至是遁歸,且言:「繼遷在靈州東三十里東關鎮,樹柵居之,所部人騎約三萬。去歲傷旱,禾麥不登,又引河水溉田,功畢而防決。凡執役者,有小過則繫頭投於河,令人就下流接視,蕃人則援以出,漢人則否。銀、夏州民衣食稍豐者,並西徙。蕃落數年薦饑,道殣相望,下多咨怨。」詔賜瓊等袍帶、緡錢,第補小校、隊長。
  71.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五十六·慶歷五年》(歐陽)修嘗奏疏言:「……且北敵雖以戰射為國,而耶律氏自幼承其父祖與中國通和之後,未嘗躬戰陣、遭勍敵,謀臣舊將又皆老死,今其臣下如貫寧者無三兩人。寧材不及中人,已是彼之傑者,所以君臣計事,動多不臧。當初對梁適遣使河西,使與中國通好,及議和垂就,不能小忍,以邀中國厚利,乃與元昊爭夾山小族,遂至交兵。而累戰累敗,亡失人馬,國內瘡痍,誅斂山前,漢人怨怒。往時北人殺漢人者罰,漢人殺北人者死。近聞反此二法,欲悅漢人,漢人未能收其心,而北人亦以怒矣。又聞今春女真、渤海之類,所在離叛攻劫,近才稍定。方且招緝敗亡,修治器甲,內恐國中之復叛,外有西夏之為虞,心自懷疑,憂我乘虛而北襲。故於界上勉強虛張,囚我巡兵,侵我地界,蓋其實弱而示強爾。實弱而示強者,用兵之詭計也。故臣謂苟能察其強弱,知其情偽,則無不爭之理,何必懼其不足懼哉?……」
  72.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六十三·熙寧八年》知黔州、內殿崇班張克明言,領思、費、夷、播四州,又新籍蠻人部族不少,語言不通,習俗各異,若一概以敕律治之,恐必致驚擾,乞別為法。下詳定一司敕所,請黔南獠與漢人相犯,論如常法;同類相犯,殺人者罰錢自五十千,傷人折二支已下罰自二十千至六十千;竊盜視所盜數罰兩倍,強盜視所盜數罰兩倍;其罰錢聽以畜產器甲等物計價準當。從之。
  73. 《三朝北盟會編卷一》引封有功《編年》曰:政和五年歲次乙未,春三月辛未朔二日壬申,大遼李良嗣密遣人來雄州投蠟彈云:「天慶五年三月四日,遼國光祿卿李誣衊發嗣謹對天日齋沐裁書拜上安撫大師足下,良嗣族本漢人,素居燕京霍陰,自遠祖已來悉登仕路,雖披裘食祿不絕如線,然未嘗少忘堯風欲褫左衽而莫遂其志,比者國君嗣位以來排斥忠良引用群小,女真侵陵官兵奔北盜賊蜂起,攻陷州縣邊報日聞,民罹塗炭宗社傾危指日可待,邇又天祚下詔親征女真,軍民聞之無不惶駭,揣其軍情無有鬥志,良嗣雖愚贛無知,度其事勢遼國必亡,良嗣日夜籌思偷生無地,因省易系有云:『見幾而作不俟終日』語不云乎:『危邦不入亂邦不居』,良嗣久服先王之教敢佩斯言,欲舉家貪生南歸聖域,得復漢家衣裳以酬素志,伏望察良嗣忱誠不妄憫恤轍魚,代奏朝廷速俾向化,儻蒙睿旨允其愚懇,預叱會期俯伏前去,不勝萬幸。」和詵具其事聞奏,上令太師蔡京、太尉童貫共議可否。十日庚辰,京與貫奏云:「自古招徠,國之盛德,又況遼國用兵軍民不附,良嗣歸明故當收留。」乞敕和詵密諭會期,後詵令良嗣會期以四月一日夜入境。夏四月庚子朔,良嗣等夜分越界河,初九日戊申,良嗣入雄州庭參上謁詵,詵使人掖上廳各具禮贐,是日詵奏朝廷有旨令良嗣赴闕,十八日丁巳,良嗣見於延慶殿,上親臨軒慰勞禮優異,上問所來之,因即奏曰:「臣國主天祚皇帝耽酒嗜音禽色俱荒斥逐忠良任用群小,遠近生靈悉被苛政,比年以來有女真阿骨打者知天祚失德用兵累年攻陷州縣,加之潰卒尋為內患,萬民罹苦遼國必亡,願陛下念舊民遭塗炭之苦,復中國往昔之疆,代天譴責以順伐逆,王師一出必壺漿來迎,願陛下速行薄伐,脫或後時恐為女真得志,蓋先動則制人後動則制於人。」上嘉納之,遂賜姓趙,授朝請大夫秘閣待詔。
  74. 《三朝北盟會編卷一宣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丙寅,馬政至女真。政等至女真授以國書及出事目示之,阿骨打不認所許西京之語,且言平灤營三州不系燕京所管。政不知元傳言之詳及平州元系燕地,但對以唯唯,遂留虜帳前月餘,議論不決,虜人以朝廷欲全還山前山後故地故民,意皆懷疑各以為「南朝無兵戎之備,止以已與契丹銀絹坐邀漢地,且北朝所以雄盛過古者緣得燕地漢人也,今一旦割還南朝,不惟國勢微削兼退守五關之北以臨制南方,坐受其弊。若我將來滅契丹盡有其地,則南朝何敢不奉我幣帛不厚我歡盟!設若我欲南拓土疆,彼以何力拒我!又何必跨海講好,在我俟平契丹仍據燕地與宋為鄰,至時以兵厭境更展提封,有何不可?徐議未遲。」惟粘罕云:「南朝四面被邊。若無兵力安能立國強大如此,未可輕之,當且良圖,少留人使不妨。」
  75. 75.0 75.1 《三朝北盟會編卷六》四月二十三日辛亥,童貫駐軍高陽關,宣撫司揭榜示眾,榜曰:「幽燕一方本為吾境,一旦陷沒幾二百年,比者漢、蕃離心,內外變亂,舊主未滅,新君纂攘,哀此良民重罹塗炭,當司遵奉睿旨統率重兵巳次近邊,奉辭問罪務在救民不專殺戮,爾等各宜奮身早圖歸計,有官者復還舊次;有田者復業如初;若能身率豪傑別立功效即當優與官職厚賜金帛;如能以一州一縣來歸者即以其州縣任之;如有豪傑以燕京來獻,不拘軍兵百姓,雖未命官便與節度使、給錢十萬貫、大宅一區。惟在勉力同心背虜歸,永保安榮之樂,契丹諸蕃歸順亦與漢人一等。已戒將士不得殺戮,一夫儻或昏迷不恭,當議別有措置應,契丹自來一切橫斂悉皆除去,雖大兵入界,凡所須糧草及車牛腳價並不令燕人出備,仍免二年稅賦。」
  76. 《三朝北盟會編卷九宣和四年》引封氏《編年》曰:知易州高鳳與通守王悰共議云:「天祚播遷燕王厭世,女主初立謀遷漢人,或聞欲行誅戮,漢人被害,吾輩安得奠枕!今者南國宣撫被旨吊伐,漢人往往南歸,今蕭干林牙見在燕京,可密遣人歸款南朝,使南兵來此內外相應盡殺契丹,我輩可免日後之苦。」悰遂謹諾,得僧明贊令來宣司,贊具說:「漢人朝暮延頸顒望,日俟天兵欲歸王化積有歲時,今者伏聞朝廷詔詞寬厚檄榜,丁甯又聞宣撫司日收歸明不下千百,今日知易州高太師、通守王少卿專遣明贊來見宣撫,欲乞擇起兵月日來抵易州,當以內應誅戮契丹,伏候鈞旨。」貫既察來情。又使劉延慶審問真實,密令明贊先歸,期以二十日約天兵前到城下,貫許以事濟■賞之以官先次,厚勞令歸。
  77. 《三朝北盟會編卷三十六靖康元年》引《靖康遺錄》曰:賊之來雖有少鈔掠而不殺害人民,比去所過皆殘破,其所得漢人並削髮使控馬荷擔,得婦女好者掠去、老醜者殺之,自京師至黃河數百裏間井裏蕭然,無復煙爨,屍骸之屬不可勝數。
  78. 《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四十三》引《節要》曰:.......又聞粘罕初圍太原,有保正石竧起寨於西山保聚村民,人甚眾且強悍多豪俠,每朔望告戒必以忠孝為主,由是戶多可恃人盡知方,金人攻之往往為竧敗,金賊屢屢遁去及多邀金人出掠者,由是粘罕遣大軍破而擒之,皆粘罕怒使之也,當破之日,竧已保守八月矣。粘罕既得竧,命釘之於車,剚刃於股將欲支解之,竧頗節義,自持皇恩素感忠赤,昂藏之概傲慢之態磊磊落落,絕無顧慮之念生死鼎鑊之懼,鐵石忠貞不是過也,粘罕雖腥膻部落,不覺驚異,徐謂竧曰:「爾若降我,當命爾以官。」竧嫚罵曰:「爺是漢人,甘死不降番狗,你識爺麼!姓石,石上釘橛更無移改!」竟為賊所害。
  79. 79.0 79.1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卷十九邊防二庚子五部落之變》「五部落居黎之西,去州百餘里,限以飛越嶺。有姓郝、趙、王、劉、楊五族,因以得名,即唐史所謂兩面羌也,其居疊石為碉人積糗糧器甲於上,族無豪長,惟老宿之聽。往來漢地,熟悉能華言,故比諸蕃尤姦黠…………蕃賊自西鎮村長驅而來,及奉龍鎮富莊頭,居民二百年生業及官軍糗糧器甲俱被擄掠,蕃賊見所得甚夥,驅漢人負載以歸,由是不及近郊,西邊驚移之民奔入城中,郡始倉皇失措,福謙因得中風病,又有巡檢王價者,守州西北馬鞍山之隘,聞兵敗欲遁歸,倡言蕃賊入城無數,城中居民驚擾,後詰之,乃知其詐。」
  80. 《明實錄太祖卷九十二洪武七年八月》甲辰,遣故元官趙元佑、張進、沙德成齎詔並織金文綺賜元左丞阿里,仍遣夾失伯里等同還,因齎詔諭大理曰:「始因有元失馭海內雲擾華夷無主,朕自洪武元年戊申秋八月群雄盡平,復我漢人故國統一中夏,於今七年四夷諸蕃皆已稱臣入貢,惟爾大理未甞遣使,近稽載籍大理在唐宋時受封王爵,至元削去國名止稱土官,今其國乃元君遺泒梁王者主之,未復故封,朕命臣僚議準唐宋故事,封爾段氏為大理國王,故特遣使先諭朕意,使回當發印誥,令爾王臣開國理民,同享承平之福,爾其審之。」
  81. 《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三十一年(1449)八月》通事金自安到遼東,先遣人馳報云:「臣見東寧衞人朴鎭問聲息,答云:『達達圍廣寧三日不拔,解圍退屯於十里之地。』又東寧衞指揮高洪鎭旅順口子,聞達達聲息,卽率所領軍,馳入遼東城,守門者誤以為達達兵來,顚倒閉門。初,達達來毀廣寧等處長墻四十餘里,守埤者走報,監軍摠兵官等皆曰:『妄也。』杖其人而囚之,再報亦如之,又至再三,皆不信,略不守備,達達果突入擄人畜,不可勝計。達達執高麗及女眞人則曰:『汝等,本皆予種也。』使辮髮,令効其衣冠;若執漢人,皆割鼻耳。東寧衛人曰:『我輩本是高麗人,中國之亂如此,欲投義州,但不識許入否。』」
  82. 《明實錄英宗實錄卷二百五十三景泰六年五月二十八日》壬申,勑哈密忠順王倒瓦荅失里,曰:「累聞迤北走回人言『漢人男女有先被達賊搶去』,有轉賣與爾哈密地方者、有自逃回爾地方濳住者、有經過爾處被爾部下拘留不發者,前後約有三千餘人,中間被爾部下賣與撒馬兒罕地面去者約一千餘人,其餘尚有二千餘人,朕以爾自祖父以來世受朝廷爵祿賞,爾亦自稱與朝廷守把後門,豈可以求微利致失爾之信義!勑至爾即以朕言宣諭部言下,但有拘留人口者盡數遣人送還,朝廷自有賞賜,決不吝惜,爾其體朕至懷。」
  83. 《明實錄憲宗實錄卷一百七十成化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己丑,恊守偏頭鴈門等關山西按察司副使蔡麟,奉敕言備邊事:「偏頭關僻在窮荒,三面受敵而鎮西、岢嵐等處軍民畜牧布野,招寇召釁,臣欲相度地里擇其高阜險隘,或十里二十里築立團堡鑿塹置橋,一聞有警驅人畜入堡,虜雖來寇將無所掠,此不戰而勝之之道也;又胡虜技藝雖便於騎射而謀畧終下於漢人,莫若以計破之,晝則望其塵夜則望其火,迨其入寇,清野以待而設伏要路,多張疑兵使彼恍惚莫知所之,或安靜以老之,或示弱以驕之,然後揜其不備擣其虛懈,馬步並進首尾夾擊,所謂賤戰貴謀者也;又北虜入寇必以中國被虜之人為鄉導,臨敵之際必令當先,我軍殺傷多中國之人,宜於胡人經行要路立牌曉諭,若有漢人被虜能棄甲來歸,或斬首來獻,或密報虜情者,重加官賞亦足以疑其心而分其勢矣。」兵部具擬以聞,詔可。
  84. 《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二十二年(1491)八月》聖節使朴崇質回到遼東馳啓曰:「臣本月十五日朝,遣通事金孟敬詣摠兵官羅雄,請護送軍,雄問:『汝國邊境有何事乎?』孟敬答云:『聞有聲息,故今請護送軍。』雄曰:『建州衛達子卜花禿等,九十月、十一二月間,欲犯汝國邊境,汝國禮義之地,與中國似一家,摠兵官使兵護送於八站,則雖達子何畏。』又云:『野人事報牒到此,明日更來抄去。』,十六日朝,孟敬抄來,其文曰:『欽差分守開原等處右參將都指揮使崔勝爲傳報夷情事,據開原備禦都指揮使裵震呈,弘治四年七月初十日,據通事百戶白洪呈,審得海西葛林衛女直指揮答罕出等五名,到市報說「今年六月二十八日,有黑龍江野人頭兒主孔革,領着二、三百人馬,說稱要來開原地方上偸搶,又怕爾海西山場並松花江三寨的人,先去開原報道,怕他人馬趕殺不得搶時,我每說搶爾三寨幷山場的人回去。」又說「七月初一日,我每都督都里吉馬牛的百姓馬忽等三十多人馬,詐說遼河打魚,要來漢人地上偸搶行間。」又有海西欽眞河衛女直哈荅亦報「七月初三日,有建州頭兒都督卜花禿來我本寨雇馬,他說『我每先去高麗後門搶了兩遭回來了,如今又來雇馬,還要去搶高麗。』 又與我每說『南朝的人馬,要到秋間,征伐爾海西一帶的人。』我每聽得這話害怕,就來開原馬法,每上報得知道。」據報備呈到來會同。欽差分守開原等處,太監藍看得所報,前請除行屬,嚴謹隄備外,合用手本,煩請知會,須至手本者。弘治四年七月初十日,右參將都指揮使崔勝欽差分守開原等處,右參將都指揮使崔勝為傳報事,據開原備禦都指揮使裴震呈,據通事白洪呈,審得海西葛林衛女直指揮答罕出報說:「建州頭兒卜花禿親來租我海西頭兒兀加的靑馬,有兀加不肯與,他歇了一夜,問他:『爾租馬要做甚麿?』 卜花禿回說:『五、六月船上過江,搶了高麗家三遭,如今租好馬,多收拾人馬,還要去搶。』」不知高麗後門,不知漢人地方上去搶有這等事。我親來見開原馬法們報得知道。弘治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85. 《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十五年(1484)九月》更議唐女處置事。鄭昌孫議:「世宗敎云:『被擄唐人逃來,其主若細知尋蹤而來,則宜從權還給。』此於事大,雖似未穩,權宜之策,不得不爾。」沈澮、李克培議:「三者之來,李暹初不許接,宜矣,今旣許接,越在我境。若不解送而還給,其夫,後日若逃還本土,說此意,則前日事大之意,一朝掃如矣。解送爲便。」尹弼商議:「三者之事,臣反覆思之,彼雖稱漢女,未可的知。假令是實,以事勢計之,兵家之法,有奇有正,制事之宜,亦有經權。今當從奇從權,務弭邊釁而已,不可慕虛名,而取實禍也。臣意以謂『還給其夫,甚合事體。』」洪應、盧思愼議:「前此唐人爲野人所擄,而逃來我國者非一,野人追蹤而來請者亦多。皆云:『此非汝土之人,原係漢人,本國事大以誠,例皆解送,汝等所知。』以此答之,已成格例,彼亦無怨言矣。當初不納則已矣,今已受而納之矣,若又還與,則非惟大義不可,後有唐人逃來,彼據此例,以請之,將何辭而拒之?解送爲便。」傳於承政院曰:「於僉意何如?」承旨等啓曰:「唐人解送,已有前例,今若還給,則非徒有虧事大之義,後有逃來者,亦援例以請曰:『前日已還愁升應巨之妻,今何獨不然?』則將何辭而答之?」傳曰:「以大義言之,則固當解送。然解送,則邊釁立生,今姑下諭監司,語三者曰:『汝雖稱唐女,豈信汝言乎?當以野人待之。』又諭節度使,愁升應巨來尋與否,令卽馳啓。」
  86.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三十年(1597)四月注》咨意大略:「……開城、平壤二處,開府立鎭,練兵、屯田,西接鴨綠、旅順之師,東為王京、鳥嶺之援。須得實心練事,才力兼全者,爲巡撫司道,而專任之,聽其便宜行事,選其才能者數十輩,分署各處,爲之長帥,就朝鮮之人,雜之以漢人,齊之以法,敎之以漢戰。因而務農勸織,通商惠工,卽山鑄錢,以資軍興,如火藥、利器,或供其所乏,而不必一一盡仰於朝廷。直待夷氛悉凈,然後,議撤鳥嶺以南,相機進止,毋得浪戰損威,鳥嶺以北,還定安集,不許尺寸有失。又當通登、萊入遼之海路,從此轉餉,以資軍興,從此渡軍,以講水戰,使往來之人,不疲於陸」云云。
  87.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太白山本七年(1615)閏八月注》(許)筠所買書籍,間有所自作,又有《林居漫錄》一卷草本,言王奸兄位次,嗣位不正,故王不自奏,使臣僚呈文辨正。蓋筠之隷屬玄應旻,多材能語,出入市井,換貿如漢人,故能以贗書混其中,華人莫能辨。
  88.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太白山本十一年(1619)三月》賊悉衆合圍,士卒知必死,憤慨欲戰,賊乃招我國胡譯河瑞國,語以通和解兵之意。金景瑞先往虜營,結約賊將而還,景瑞又要弘立俱盟。天朝敗兵數百,屯據原阜,賊呼我軍中曰:『漢人之在爾軍者,悉出之。』又呼曰:『鮮人之在漢陣者,皆歸之。』時喬遊擊來投我軍,以爲庇身之所,見我國與奴連和情態卽異,書小紙,付其家丁,以傳其子之在遼東者,卽以弓弦繫項,我國將官救之,乃挺身墮崖而死。弘立等盡搜天兵,送於虜陣,賊縱擊盡之。
  89.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太白山本十四年(1622)正月》平安監司朴燁馳啓:「頃日賊犯三郡時,漢人男女被殺五百七十八人,屍身皆令收拾埋瘞矣。」
  90.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太白山本十四年(1622)三月》義州府尹馳啓「賊兵二三十餘騎,出沒江邊,搜殺避亂漢人」事。
  91. 《晉書卷四十八列傳第十八段灼》……古人有言:「人而無信,不知其可。」況有養人以惠,使人以義,而可以不信行之哉!臣前為西郡太守,被州所下己未詔書:「羌胡道遠,其但募取樂行,不樂勿強。」臣被詔書,輒宣恩廣募,示以賞信,所得人名即條言征西。其晉人自可差簡丁強,如法調取;至於,非恩意告諭,則無欲度金城、河西者也。自往每興軍渡河,未曾有變,故刺史郭綏勸帥有方,深加奬厲,要許重報。是以所募感恩利賞,遂立績效,功在第一。今州郡督將,並已受封,羌胡健兒,或王或侯,不蒙論敘也。……
  92. 《南齊書列傳第三十八》偽征北將軍恆州刺史鉅鹿公伏鹿孤賀鹿渾守桑乾,宏從叔平陽王安壽戍懷柵,在桑乾西北。渾非宏任用中國人,與偽定州刺史馮翊公目隣、安樂公托跋阿幹兒謀立安壽,分據河北。期久不遂,安壽懼,告宏。殺渾等數百人,任安壽如故。
  93. 《舊唐書列傳第一百四十九下契丹》貞觀二年,其君摩會率其部落來降。突厥頡利遣使請以梁師都易契丹,太宗謂曰:「契丹、突厥,本是別類,今來降我,何故索之?師都本中國人,據我州城,以為盜竊,突厥無故容納之,我師往討,便來救援。計不久自當擒滅,縱其不得,終不以契丹易之。」
  94. 《左傳‧僖公二十一年》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實司大皥與有濟之祀,以服事諸夏。邾人滅須句,須句子來奔,因成風也。成風為之言於公曰:「崇明祀保小寡,周禮也。蠻夷猾禍也。若封須句,是崇皥濟而脩祀紓禍也。」
  95. 《尚書周書武成》王若曰:「……華夏蠻貊,罔不率俾……」
  96. 《穆天子傳卷三》西王母為天子謠,曰:「白雲在天,山䧙自出。道里悠遠,山川間之。將子無死,尚能復來?」天子答之,曰:「予歸東土,和治諸夏。萬民平均,吾顧見汝。比及三年,將復而野。」
  97. 97.0 97.1 《國語鄭語》史伯對曰:「王室將卑,戎狄必昌,不可偪也。當成周者,南有荊、蠻、申、呂、應、鄧、陳、蔡、隨、唐;北有衛、燕、狄、鮮虞、潞、洛、泉、徐、蒲;西有虞、虢、晉、隗、霍、楊、魏、芮;東有齊、魯、曹、宋、滕、薛、鄒、莒;是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則皆蠻荊戎狄之人也。非親則頑,不可入也。其濟、洛、河、潁之間乎!是其子男之國,虢、鄶為大,虢叔恃勢、鄶仲恃險,是皆有驕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貪冒。君若以周難之故,寄孥與賄焉,不敢不許。周亂而弊,是驕而貪,必將背君,君若以成周之眾,奉辭伐罪,無不克矣。若克二邑,鄔、弊、補、舟、衣、柔、歷、華,君之土也。若前華後河,右洛左濟,主芣、騩而食溱、洧,修典刑以守之,是可以少固。」
  98. 《左傳‧閔公元年》狄人伐邢,管敬仲言於齊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夏親暱,不可棄也。宴安酖毒,不可懷也。詩云『豈不懷歸。畏此簡書』,簡書,同惡相恤之謂也。請救邢以從簡書。」齊人救邢。
  99. 《左傳‧襄公四年》無終子嘉父使孟樂如晉,因魏莊子納虎豹之皮,以請和諸戎。晉侯曰:「戎狄無親而貪。不如伐之。」魏絳曰:「諸侯新服,陳新來和,將觀於我。我德則睦,否則攜貳。勞師於戎,而楚伐陳,必弗能救,是棄陳也。諸華必叛。戎禽獸也。獲戎失。無乃不可乎?夏訓有之曰『有窮后羿』」公曰:「后羿何如?」對曰:「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遷於窮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脩民事,而淫於原獸,棄武羅、伯困、熊髡、尨圉,而用寒浞,寒浞,伯明氏之讒子弟也,伯明後寒棄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為己相,浞行媚於內,而施賂於外,愚弄其民,而虞羿于田,樹之詐慝,以取其國家,外內咸服,羿猶不悛,將歸自田,家眾殺而亨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諸,死於窮門,靡奔有鬲氏,浞因羿室,生澆及豷,恃其讒慝詐偽而不德於民,使澆用師,滅斟灌及斟尋氏,處澆於過,處豷於戈,靡自有鬲氏,收二國之燼以滅浞,而立少康,少康滅澆於過,後杼滅豷於戈,有窮由是遂亡,失人故也,昔周辛甲之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闕,於虞人之箴曰『芒芒禹跡,畫為九州,經啟九道,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德用不擾,在帝夷羿,冒於原獸,忘其國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於夏家,獸臣司原,取告僕夫』,虞箴如是,可不懲乎!」
  100. 《三國志卷十荀彧傳》太祖將伐劉表,問彧策安出,彧曰:「今華夏已平,南土知困矣。可顯出宛、葉而間行輕進,以掩其不意。」太祖遂行。
  101. 101.0 101.1 101.2 《漢晉春秋》載晉文王與皓書曰:「聖人稱有君臣然後有上下禮義,是故大必字小,小必事大,然後上下安服,羣生獲所。逮至末塗,純德旣毀,勦民之命,以爭彊於天下,違禮順之至理,則仁者弗由也。方今主上聖明,覆燾無外,僕備位宰輔,屬當國重。唯華夏乖殊,方隅圮裂,六十餘載,金革亟動,無年不戰,暴骸喪元,困悴罔定,每用悼心,坐以待旦。將欲止戈興仁,為百姓請命,故分命偏師,平定蜀漢,役未經年,全軍獨克。於時猛將謀夫,朝臣庶士,咸以奉天時之宜,就旣征之軍,藉吞敵之勢,宜遂回旗東指,以臨吳境。舟師汎江,順流而下,陸軍南轅,取徑四郡,兼成都之械,漕巴漢之粟,然後以中軍整旅,三方雲會,未及浹辰,可使江表厎平,南夏順軌。然國朝深惟伐蜀之舉,雖有靜難之功,亦悼蜀民獨罹其害,戰於緜竹者,自元帥以下並受斬戮,伏屍蔽地,血流丹野。一之於前,猶追恨不忍,況重之於後乎?是故旋師案甲,思與南邦共全百姓之命。夫料力忖勢,度資量險,遠考古昔廢興之理,近鑒西蜀安危之効,隆德保祚,去危即順,屈己以寧四海者,仁哲之高致也;履危偷安,隕德覆祚,而不稱於後世者,非智者之所居也。今朝廷遣徐紹、孫彧獻書喻懷,若書御於前,必少留意,回慮革筭,結歡弭兵,共為一家,惠矜吳會,施及中土,豈不泰哉!此昭心之大願也,敢不承受。若不獲命,則普天率土,期於大同,雖重干戈,固不獲已也。」
  102. 《三國志賀邵傳》邵上疏諫曰:「……昔大皇帝勤身苦體,創基南夏,割據江山,拓土萬里,雖承天贊,實由人力也。……」
  103. 103.0 103.1 《太平御覽兵部七十五劍下》引辛氏《三秦記》曰:「三月三日,秦昭王置酒河曲,有神人自泉而出,捧水心劍,曰:『令君制有西夏。』」
  104. 104.0 104.1 《三國志鐘會傳》詔曰:「會所向摧弊,前無彊敵,緘制衆城,罔羅迸逸。蜀之豪帥,靣縛歸命,謀無遺策,舉無廢功。凡所降誅,動以萬計,全勝獨克,有徵無戰。拓平西夏,方隅清晏。其以會為司徒,進封縣侯,增邑萬戶。封子二人亭侯,邑各千戶。」
  105. 《晉書列傳第七譙閔王司馬承》詔曰:「夫王者體天理物,非群才不足濟其務。外建賢哲,以樹風聲,內睦親親,以廣籓屏。是以太公封齊,伯禽居魯,此先王之令典,古今之通義也。我晉開基,列國相望,乃授瑯邪武王,鎮統東夏;汝南文成,總一淮許;扶風、梁王,迭據關右;爰暨東嬴,作司並州。今公族雖寡,不逮曩時,豈得替舊章乎!散騎常侍、左將軍、譙王承貞素款亮,志存忠恪,便蕃左右,恭肅彌著。今以承監湘州諸軍事、南中郎將、湘州刺史。」……初,安南將軍甘卓與承書,勸使固守,當以兵出沔口,斷敦歸路,則湘圍自解。承答書曰:「季思足下:勞於王事。天綱暫圮,中原丘墟。四海義士,方謀剋復,中興江左,草創始爾,豈圖惡逆萌自寵臣。吾以闇短,託宗皇屬。仰豫密命,作鎮南夏,親奉中詔,成規在心。伯仁諸賢,扼腕歧路,至止尚淺,凡百茫然。豺狼易驚,遂肆醜毒,聞知駭踴,神氣衝越。子來之義,人思自百,不命而至,眾過數千。誠足以決一旦之機。攄山海之憤矣。…………」
  106. 《晉書列傳第五十九忠義虞悝傳》虞悝,長沙人也。弟望,字子都。……譙王承臨州,知其名,檄悝為長史。未到,遭母喪。會王敦作逆,承往弔悝,因留與語曰:「……卿兄弟南夏之翹俊,而智勇遠聞,古人墨絰即戎,況今鯨鯢塞路,王室危急,安得遂罔極之情,忘忠義之節乎!……」
  107. 107.0 107.1 《東軒筆錄》佚文:「寇準拜中書侍郎平章事,丁謂參知政事,嘗會食於中書,有羹污準鬚,謂與拂之,準曰:「君為參預大臣,而與官長拂鬚耶?」謂顧左右,大愧恨之。章聖既倦政,而丁謂曲意迎合太後之意,有臨朝之謀。準便殿請對,言:「太子叡德天縱,足以任天下之事,陛下胡不協天人係望,講社稷之丕謀,引望大明,敷照重霄?若丁謂恃才而挾姦,曹利用恃權而使氣,皆不可輔幼主,恐亂陛下家事。」因俯伏嗚咽流涕,真宗命中人扶起,慰諭之。明日,謂之黨以急變聞,飛不軌之語以中準,坐是罷相。乾興元年二月,貶雷州司戶參軍,皆謂所為也。赴雷州時,道出公安,剪竹插於神祠之前,而祝曰:「準之心若有負朝廷,此竹必不生。若不負國家,此枯竹當再生。」其竹果生。後范仲淹作藥石詩,言準無辜被誣。天聖元年閏九月,移授銀青光祿大夫、檢校祭酒、衡州司馬。蓋上知其無辜,將復其位。其月死於貶所,年六十三。尋復官爵,諡忠湣。及上即位,北使至,賜宴,唯兩府預焉。北使歷視坐中,問譯者曰:「誰是無宅起樓臺相公?」坐中無答,丁謂令譯者謂曰:「朝廷初即位,南方須大臣鎮撫,寇公撫南夏,非久即還。」
  108. 《後漢書》贊曰:紹姿弘雅,表亦長者。稱雄河外,擅強南夏。
  109. 苗恭《交廣記》曰:「漢武帝元鼎中,開拓土境,北開朔方,南置交阯刺史,建安二年,南陽張津為刺史,交阯太守土燮表言:『伏見十二州皆稱曰州,而交獨為交阯刺史,何天恩不平乎?若普天之下可為十二州者,獨不可為十三州?』詔報聽許,拜津交州牧,加以九錫,彤弓彤矢,禮樂征伐,威震南夏,與中州方伯齊同,自津始也。」
  110. 《晉書載記第二十七慕容德》垂臨終,敕其子寶以鄴城委德。寶既嗣位,以德為使持節、都督冀、兗、青、徐、荊、豫六州諸軍事、特進、車騎大將軍、冀州牧、領南蠻校尉,鎮鄴,罷留臺,以都督專總南夏。……尋而寶以德為丞相、領冀州牧,承制南夏。
  111. 《魏書帝紀第一序紀》始祖聞帝歸,大悅,使諸部大人詣陰館迎之。酒酣,帝仰視飛鳥,謂諸大人曰:「我為汝曹取之。」援彈飛丸,應弦而落。時國俗無彈,眾咸大驚,乃相謂曰:「太子風彩被服,同於南夏,兼奇術絕世,若繼國統,變易舊俗,吾等必不得志,不若在國諸子,習本淳樸。」
  112. 《魏書志第二十釋老十》魏先建國於玄朔,風俗淳一,無為以自守,與西域殊絕,莫能往來。故浮圖之教,未之得聞,或聞而未信也。及神元與魏、晉通聘,文帝又在洛陽,昭成又至襄國,乃備究南夏佛法之事。
  113. 《晉書列傳第五十六張寔》軌卒,州人推寔攝父位。愍帝因下策書曰:「維乃父武公,著勳西夏。頃胡賊狡猾。侵逼近甸,義兵銳卒,萬里相尋,方貢遠珍,府無虛歲。方委專征,蕩清九域,昊天不弔,凋餘籓後,朕用悼厥心。維爾雋劭英毅,宜世表西海。今授持節、都督涼州諸軍事、西中郎將、涼州刺史、領護羌校尉、西平公。往欽哉!其闡弘先緒,俾屏王室。」
  114. 114.0 114.1 114.2 《晉書列傳第十賈充》及氐羌反叛,時帝深以為慮,愷因進說,請充鎮關中。乃下詔曰:「秦涼二境,比年屢敗,胡虜縱暴,百姓荼毒。遂使異類扇動,害及中州。雖復吳蜀之寇,未嘗至此。誠由所任不足以內撫夷、夏,外鎮醜逆,輕用其眾而不能盡其力。非得腹心之重,推轂委成,大匡其弊,恐為患未已。每慮斯難,忘寢與食。侍中、守尚書令、車騎將軍賈充,雅量弘高,達見明遠,武有折衝之威,文懷經國之慮,信結人心,名震域外。使權統方任,綏靜西夏,則吾無西顧之念,而遠近獲安矣。其以充為使持節、都督秦涼二州諸軍事,侍中、車騎將軍如故,假羽葆、鼓吹,給第一駙馬。」
  115. 《晉書載記第二十六孤禿髮傉檀》傉檀宴群僚於宣德堂,仰視而歎曰:「古人言作者不居,居者不作,信矣。」孟禕進曰:「張文王築城苑,繕宗廟,為貽厥之資,萬世之業,秦師濟河,漼然瓦解。梁熙據全州之地,擁十萬之眾,軍敗於酒泉,身死於彭濟。呂氏以排山之勢,王有西夏,率土崩離,銜璧秦、雍。寬饒有言:『富貴無常,忽輒易人。』此堂之建,年垂百載,十有二主,唯信順可以久安,仁義可以永固,願大王勉之。」
  116. 《世說新語文學》桓玄初並西夏,領荊、江二州,二府一國。於時始雪,五處俱賀,五版並入。玄在聽事上,版至即答。版後皆粲然成章,不相揉雜。
  117. 《隋書卷八十一列傳第四十六新羅傳》新羅國,在高麗東南,居漢時樂浪之地,或稱斯羅。魏將毌丘儉討高麗,破之,奔沃沮。其後復歸故國,留者遂為新羅焉。故其人雜有華夏、高麗、百濟之屬,兼有沃沮、不耐、韓、獩之地。其王本百濟人,自海逃入新羅,遂王其國。
  118. 《三國志·魏書卷一·魏書一·武帝紀第一》……九月,巴七姓夷王朴胡、賨邑侯杜濩舉巴夷賨民來附,於是分巴郡,以胡為巴東太守,濩為巴西太守,皆封列侯。天子命公承制封拜諸侯守相。孔衍《漢魏春秋》曰:天子以公典任於外,臨事之賞,或宜速疾,乃命公得承制封拜諸侯守相,詔曰:「夫軍之大事,在茲賞罰,勸善懲惡,宜不旋時,故司馬法曰『賞不逾日』者,欲民速覩為善之利也。昔在中興,鄧禹入關,承制拜軍祭酒李文為河東太守,來歙又承制拜高峻為通路將軍,察其本傳,皆非先請,明臨事刻印也,斯則世祖神明,權達損益,蓋所用速示威懷而著鴻勳也。其春秋之義,大夫出疆,有專命之事,苟所以利社稷安國家而已。況君秉任二伯,師尹九有,實征夷、,軍行藩甸之外,失得在於斯須之間,停賞俟詔以滯世務,固非朕之所圖也。自今已後,臨事所甄,當加寵號者,其便刻印章假授,咸使忠義得相奬勵,勿有疑焉。」
  119. 《晉書·卷一百二十九·載記第二十九·沮渠蒙遜》……蒙遜率步騎三萬伐禿髮傉檀,次於西郡。大風從西北來,氣有五色,俄而晝昏。至顯美,徙數千戶而還。傉檀追及蒙遜於窮泉,蒙遜將擊之。諸將皆曰:「賊已安營,弗可犯也。」蒙遜曰:「傉檀謂吾遠來疲弊,必輕而無備,及其壘壁未成,可以一鼓而滅。」進擊,敗之,乘勝至於姑臧,夷、降者萬數千戶。傉檀懼,請和,許之而歸。……
  120. 《梁書卷第四本紀第四簡文帝》史臣曰:「太宗幼年聰睿,令問夙標,天才縱逸,冠於今古。文則時以輕華為累,君子所不取焉。及養德東朝,聲被夷、,洎乎繼統,實有人君之懿矣。方符文、景,運鐘《屯》、《剝》,受制賊臣,弗展所蘊,終罹懷、愍之酷,哀哉!」
  121. 顧歡《夷夏論》
  122. 《魏書李韶傳》時隴右新經師旅之後,百姓多不安業,韶善撫納,甚得夷、之心。
  123. 《魏書列傳第八十九氐傳》苻堅之敗,關右擾亂,定盡力於堅。堅死,乃率眾奔隴右。徙治歷城,去他池百二十里,置倉儲於百頃。招夷、,得千餘家,自稱龍驤將軍、仇池公,稱籓於晉,孝武即以其自號假之,後以為秦州刺史。
  124. 《晉書列傳第八十九高昌傳》晉以其地為高昌郡,張軌、呂光、沮渠蒙遜據河西,皆置太守以統之。去敦煌十三日行。國有八城,皆有華人
  125. 俞益期《與韓康伯箋》……馬文淵立兩銅柱於林邑岸北,有遺兵十餘家不反,居壽泠岸南而對銅柱。悉姓馬,自婚姻,今有二百戶。交州以其流寓,號曰馬流。言語飲食,尚與同。山川移易,銅柱今復在海中,正賴此民以識故處也。……
  126. 《隋書卷二十四志第十九食貨》及文宣受禪,多所創革。六坊之內徙者,更加簡練,每一人必當百人,任其臨陣必死,然後取之,謂之百保鮮卑;又簡華人之勇力絕倫者,謂之勇士,以備邊要。
  127. 《舊五代史卷一百三十八吐蕃傳》安祿山之亂,肅宗在靈武,悉召河西戍卒收復兩京,吐蕃乘虛取河西、隴右,華人百萬皆陷於吐蕃。開成時,朝廷嘗遣使至西域,見甘、涼、瓜、沙等州城邑如故,陷吐蕃之人見唐使者旌節,夾道迎呼涕泣曰:「皇帝猶念陷吐蕃生靈否?」其人皆天寶中陷吐蕃者子孫,其語言小訛,而衣服未改。
  128. 《滋溪文稿卷第十二元故陝西諸道行御史臺治書侍御史贈集賢直學士韓公神道碑銘》……武昌之民兄弟畜一獵犬,省臣將籍其家,公言:「國制華人畜鷹犬獵者沒入家貲,今當以不應畜犬坐之,且萬無弟兄俱坐理。」眾是公言,止坐其弟。……
  129. 《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二十四年(1442)六月》皇甫仁等使義禁府副鎭撫金連枝將仇赤羅之言啓曰:「此人將發還上國,則並問漢人情由,如其不還,勿問為便。先定區處,然後推問,何如?」上曰:「姑勿問。」仍命注書辛永孫,往黃喜、申槪、河演、崔士康、李叔畤之第議之。喜、演、士康、叔畤曰:「忘家根腳,尙且未知,處置爲難,又發仇赤羅之事尤難。今姑佯若不知,不問根由,待忘家畢推後更議。」槪曰:「仇赤羅之言,固未可信。其稱本名仇所時沙,亦是野人之名,似非華人。且轉賣,尤不可信其為漢人 ,不問漢人與否,實告爲限,拘留爲便。」上從喜等議,令義禁府不問漢人根由。
  130. 《北齊書卷二十一列傳第十三高昂傳》於時,鮮卑共輕中華朝士,唯憚服於昂。高祖每申令三軍,常鮮卑語,昂若在列,則為華言。昂嘗詣相府,掌門者不納,昂怒,引弓射之。高祖知而不責。
  131. 《宋史卷四百九十一列傳第二百五十外國七日本國》景德元年,其國僧寂照等八人來朝,寂照不曉華言,而識文字,繕寫甚妙。凡問答並以筆札。詔號圓通大師,賜紫方袍。
  132. 《隋書卷三十二志第二十七經籍一孝經》又雲魏氏遷洛,未達華語,孝文帝命侯伏侯可悉陵,以夷言譯孝經之旨,教於國人,謂之國語孝經。
  133. 《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十一年(1480)五月》(李)德崇啓曰:「黃中,本業女真語,不習漢語,而超陞二品,甚不可。請改正。」上曰:「黃中雖初習女真語,今則能專華語,可擢用也。」
  134. 日本關東、關西文化大不同!飲食、生活習慣差異一次分析!
  135. 135.0 135.1 《秋澗集卷八十四論中都喪祭禮薄事狀》竊惟送終人子之大事,今見中都風俗薄惡於喪祭之禮有急當糾正者,如父母之喪例皆焚燒以為當然,習既成風恬不知痛,敗俗傷化無重於此,契勘係契丹遺風,其在漢民斷不可訓,理合禁止以厚薄俗外,據除該無問貴賤多破錢物市一切紙作房室侍從車馬等儀物不惟生者虛費,於死者實無所益,亦乞一就禁止,據此合行具呈。
  136. 《元史·本紀第十三·世祖十》定擬軍官格例,以河西、回回、畏吾兒等依各官品充萬戶府達魯花赤,同蒙古人,女直、契丹同漢人。若女直、契丹生西北不通漢語者,同蒙古人;女直生長漢地,同漢人。
  137. 《元史·志第三十二·選舉二》五年,詔:「凡投下官,必須有蒙古人員。」六年,以隨路見任並各投下創差達魯花赤內,多女直、契丹、漢人,除回回、畏吾兒、乃蠻、唐兀同蒙古例許敘用,其餘擬合革罷,曾歷仕者,於管民官內敘用。
  138. 《皇朝類苑·卷五十五》狄青初延州指使, 與西賊大小二十五戰,每戰帶銅面具,被發出入行陣間,凡八中箭。累至涇原路招討副使,上未識其面,欲召見之。會戎寇邊急,上令圖其形以進。其後為樞密使。是時予為諫官,人有相侵,夜吟『漢似胡兒胡似漢,改頭換面總一般,只在汾河川子畔』,以為青汾河人,面有刺字,不肯滅去。又姓狄,為漢人,此歌為是人作也,為不疑矣,欲予言,予應之曰:「此唐太宗殺李君羨事,上安忍為?適以啟君臣疑心耳。」
  139. 范仲淹《太子右衛率府率田公墓誌銘》
    …………
    公諱紹方,其先鴈門人。曾、高家於冀。自耶律氏熾,得石晉山後八郡,又歲侵兩河間。王考諱某,被遷於盧龍,署之以官,復治産雲中,而貨殖焉。考諱某,能幹父之蠱,其家益顯,娶王氏而生公。
    公少稱才武,抱氣重諾,有燕趙之風。義事耶律,得親信左右,常從而南牧。帳下多掠獲漢家士民,俾公屍之,公默計之曰:「漢人,吾曹也。驅之如犬羊,非有罪辜,將孥戮於虜中。」乃縱之,夜亡者千計。此德於人多矣!公亦自負,謂:「大丈夫胡能老於異域哉!考妣既葬,吾其歸歟!」乃匿身草莽,會夜則負斗而奔。既達朝廷,真宗憫然嘉之,補職於三班。以其勇果,屢委軍甲,捕外方寇,所謂巡檢者。至則盜息,民得按堵。
    …………
  140. 《大明律集解附例·附真犯死罪充軍為民例萬曆十三年奏定並新續題》
    永遠充軍
    …………
    一、川廣雲貴陝西等處,但有漢人交結夷人互相買賣借貸誆騙財物引惹邊釁及潛住苗寨教誘為亂貽害地方者。
    …………
    邊衛充軍
    …………
    一、漢人詐冒番人者。
    …………
    一、漢人投入土夷地方,冒頂夷人親屬、頭目名色,代為奏告報讐占騙財產者。
    …………
  141. 《和李校書新題樂府十二首·縛戎人》:「常教孫子學鄉音,猶話平時好城闕。老者儻盡少者壯,生長蕃中似蕃悖。不知祖父皆漢民,便恐為蕃心矻矻。」
  142. 《宋太宗實録卷七十八》庚戍,司天中官正韓顯符言熒惑犯輿鬼秦雍之分,國家當有兵在西北,冬官正趙昭益言犯輿鬼中積屍,秦分野有兵人民災害之象,上語宰相等曰:「天文謫見如此,秦地民罹其災,五星凌犯朕常候之,未嘗無其應,朕旦夕念之不遑寧處,李繼隆等兵馬巳到環慶,賊聞王師之至固巳破膽,其如靈州救援未及,萬一不守,城中皆漢民,必盡為此賊所屠戮,自閉壘來居人乏食饑死者必衆。」上因嗟嘆。
  143. 《宋會要輯稿·兵一五》(紹興)五年二月五日,拱衛大夫、淮西宣撫使司親兵副統制馬欽上言:「祖系漢民,幼承父母遺訓,復歸漢土已久,今來尚以虜界為戶,欲望特賜欽中原祖貫。」詔馬欽特賜鳳翔府扶風縣為貫。
  144. 《兩宋名賢小集卷三百四時事感懐》壯心如鐵氣填膺,萬里中原尚塞塵,一枕西風兩行淚,封疆誰是死綏人,羽書昨夜下長安,鐵騎駸駸犯蜀闗,愁殺閨中年少婦,朝朝空望戍夫還,襄州蹀血荊州亂,千里金湯狐兎慿,未定樊城闗已死,漢民何日見中興?蜀又交侵淮又危,江湖風浪拂潢池,連朝雲氣濃於墨,想是英雄血戰時。
  145. 曹彥約《昌谷集卷五》……昔者河南之民被祖宗德澤,不忍使其子弟終於左袵,父詔兄語朝思夕念望恢復之期念,須臾無死則以中國之仁厚有以勝其慘刻、中國之禮義有以別其放蕩也,是以臨邊而語則自謂漢民,交鋒而戰則常主倒戈,每敵有長驅之心則未嘗無後顧之患,若使結怨境上不能息肩中原遺黎,自為勍敵對境之閒,岌岌乎不可以朝夕先是故不安河北不足以服河南,不服河南不足以制強敵,陛下念力困而未明惠養之方,則必明詔大臣講求邊政博詢羣臣選求邊吏以版築儲峙為急務,以誅亂禁暴為初政。……
  146. 《三國志·郭淮傳》是時司馬宣王屯渭南,淮策亮必爭北原,宜先據之,議者多謂不然。淮曰:「若亮跨渭登原,連兵北山,隔絕隴道,搖盪、夷,此非國之利也。」
  147. 《三國志·鄧艾傳》艾上言曰:「戎狄獸心,不以義親,彊則侵暴,弱則內附,故周宣有玁狁之寇,漢祖有平城之困。每匈奴一盛,為前代重患。自單于在外,莫能牽制長卑。誘而致之,使來入侍。由是羌夷失統,合散無主。以單于在內,萬里順軌。今單于之尊日疏,外土之威寖重,則胡虜不可不深備也。聞劉豹部有叛胡,可因叛割為二國,以分其勢。去卑功顯前朝,而子不繼業,宜加其子顯號,使居雁門。離國弱寇,追錄舊勳,此御邊長計也。」又陳:「羌、胡與同處者,宜以漸出之,使居民表崇廉恥之教,塞姦宄之路。」
  148. 《隋書·裴矩傳》其冬,帝至東都,矩以蠻夷朝貢者多,諷帝令都下大戲。徵四方奇技異藝,陳於端門街,衣錦綺、珥金翠者,以十數萬。又勒百官及士女列坐棚閣而縱觀焉。皆被服鮮麗,終月乃罷。又令三市店肆皆設帷帳,盛列酒食,遣掌蕃率蠻夷與貿易,所至之處,悉令邀延就坐,醉飽而散。蠻夷嗟歎,謂中國為神仙。
  149. 《後漢書·卷二十五·卓魯魏劉列傳第十五·魯恭》……萬民者,天之所生。天愛其所生,猶父母愛其子。一物有不得其所者,則天氣為之舛錯,況於人乎?故愛人者必有天報。昔太王重人命而去邠,故獲上天之祐;夫戎狄者,四方之異氣也。蹲夷踞肆,與鳥獸無別。若雜居中國,則錯亂天氣,污辱善人,是以聖王之制,羈縻不絕而已。……
  150. 《後漢書·竇融列傳》帝見鈞歡甚,禮饗畢,乃遣令還,賜融璽書曰:「制詔行河西五郡大將軍事、屬國都尉:勞鎮守邊五郡,兵馬精彊,倉庫有蓄,民庶殷富,外則折挫羌胡,內則百姓蒙福。威德流聞,虛心相望,道路隔塞,邑邑何已!長史所奉書獻馬悉至,深知厚意。今益州有公孫子陽,天水有隗將軍,方蜀、漢相攻,權在將軍,舉足左右,便有輕重。以此言之,欲相厚豈有量哉!諸事具長史所見,將軍所知。王者迭興,千載一會。欲遂立桓、文,輔微國,當勉卒功業;欲三分鼎足,連衡合從,亦宜以時定。天下未並,吾與爾絕域,非相吞之國。今之議者,必有任囂效尉佗制七郡之計。王者有分土,無分民,自適己事而已。今以黃金二百斤賜將軍,便宜輒言。」因授融為涼州牧。
  151. 《後漢書·馬援列傳》諸曹時白外事,援輒曰:「此丞、掾之任,何足相煩。頗哀老子,使得遨遊。若大姓侵小民、黠羌欲旅距,此乃太守事耳。」傍縣嘗有報仇者,吏民驚言羌反,百姓奔入城郭。狄道長詣門,請閉城發兵。援時與賓客飲,大笑曰:「燒虜何敢復犯我。曉狄道長歸守寺舍,良怖急者,可床下伏。」後稍定,郡中服之。
  152. 《後漢書·陳龜列傳》會羌胡寇邊,殺長吏,驅略百姓。桓帝以龜世諳邊俗,拜為度遼將軍。
  153. 《後漢書·段熲列傳》熲復上言:「……昔先零作寇,趙充國徙令居內,煎當亂邊,馬援遷之三輔,始服終叛,至今為鯁。故遠識之士,以為深憂。今傍郡戶口單少,數為羌所創毒,而欲令降徒與之雜居,是猶種枳棘於良田,養虺蛇於室內也。故臣奉大漢之威,建長久之策,欲絕其本根,不使能殖。……」二年,詔遣謁者馮禪說降漢陽散羌。熲以春農,百姓布野,羌雖暫降,而縣官無廩,必當復為盜賊,不如乘虛放兵,埶必殄滅。
  154. 《後漢書·西羌傳》於是滇零等自稱天子於北地,招集武都、參狼、上郡、西河諸雜種,眾遂大盛,東犯趙、魏,南入益州,殺漢中太守董炳,遂寇鈔三輔,斷隴道。湟中諸縣粟石萬錢,百姓死亡不可勝數。
  155. 《晉書·志第十七·五行上》泰始之後,中國相尚用胡床貊槃,及為羌煮貊炙,貴人富室,必畜其器,吉享嘉會,皆以為先。太康中,又以氈為絈頭及絡帶褲口。百姓相戲曰:「中國必為胡所破。夫氈毳產於胡,而天下以為絈頭、帶身、褲口,胡既三制之矣,能無敗乎?」至元康中,氐羌互反,永嘉後,劉、石遂篡中都,自後四夷迭據華土,是服妖之應也。
  156. 《晉書·列傳第二十二·阮種》又問戎蠻猾夏。對曰:「戎蠻猾夏,侵敗王略,雖古盛世,猶有此虞。故詩稱『獫狁孔熾』,書歎『蠻夷帥服』。自魏氏以來,夷虜內附,鮮有桀悍侵漁之患。由是邊守遂怠,鄣塞不設。而今醜虜內居,與百姓雜處,邊吏擾習,人又忘戰。受方任者,又非其材,或以狙詐,侵侮邊夷;或干賞啗利,妄加討戮。夫以微羈而御悍馬,又乃操以煩策,其不制者,固其理也。是以群醜蕩駭,緣間而動。雖三州覆敗,牧守不反,此非胡虜之甚勁,蓋用之者過也。臣聞王者之伐,有徵無戰,懷遠以德,不聞以兵。夫兵兇器,而戰危事也。兵興則傷農,眾集則費積;農傷則人匱,積費則國虛。昔漢武之世,承文帝之業,資海內之富,役其材臣,以甘心匈奴,競戰勝之功,貪攻取之利,良將勁卒,屈於沙漠,勝敗相若,克不過當,夭百姓之命,填餓狼之口。及其以眾制寡,令匈奴遠跡,收功祁連,飲馬瀚海,天下之耗,已過太半矣。夫虛中國以事夷狄,誠非計之得者也。是以盜賊蜂起,山東不振。暨宣元之時,趙充國征西零,馮奉世征南羌,皆兵不血刃,摧抑彊暴,擒其首惡,此則折衝厭難,勝敗相辨,中世之明效也。」
  157. 《貞觀政要·卷十·安邊第三十六》因謂侍臣曰:「中國百姓,實天下之根本,四夷之人,乃同枝葉,擾其根本以厚枝葉,而求久安,未之有也。初不納魏徵言,遂覺勞費日甚,幾失久安之道。」
  158. 《宋史·列傳第一百四十一·張燾》……和議成,範如圭請遣使朝八陵,遂命判大宗正士㒟與燾偕行,且命修奉,令荊湖帥臣岳飛濟其役。燾與士㒟道武昌,出蔡、穎,河南百姓歡迎夾道,以喜以泣曰:「久隔王化,不圖今日復為宋民。」九年五月,至永安諸陵,朝謁如禮。……
  159. 《宋史·列傳第一百四十七·陳橐》……時秦檜力主和議,橐疏謂:「金人多詐,和不可信。且二聖遠狩沙漠,百姓肝腦塗地,天下痛心疾首。今天意既回,兵勢漸集,宜乘時掃清,以雪國恥;否亦當按兵嚴備,審勢而動。舍此不為,乃遽講和,何以系中原之望!」……
  160. 《金史·卷九·本紀第九·章宗一》……(大定二十九年十二月)壬辰,諭有司,女直人及百姓不得用網捕野物,及不得放群雕枉害物命,亦恐女直人廢射也。……
  161. 《金史·卷四十二·志第二十三·儀衛下·內外官傔從》……婆速公使、從己人力,於附近東京澄州招募漢人百姓投充。……
  162. 《新唐書·卷一百一十二·列傳第三十七·蘇安恆》……於是魏元忠為張易之克弟所構,獄方急,安恆獨申救曰:王者有容天下之量,故濟其心;能進天下之善,故除其惡。不然,則神鬼馮怒,陰陽紛舛。陛下始革命,勤秉政樞,博逮謀猷,天下以為明主。暮年厭怠,讒佞熾結,水火相災,百姓不親,五品不遜,天下以為暗君。邪正糅進,獄訟冤劇。何昔是而今非邪?居安忘危之失也。竊見元忠廉直有名,位宰相,履忠正,邪佞之徒嫉之若讎。易之兄弟無功無德,但以馮附,不閱數期,位勢隆極,指馬獻蒲,先害善良。自元忠下獄,人人偶語,謂易之交亂,且及四國。烈士撫髀,忠臣鉗口,懼易之之權,恐先諫受戮,虛死無名。況賊虜方強,賦斂重困,而自縱讒慝,搖變遐邇。臣恐四夷低目窺覘為邊鄙患,百姓托義以清君側逐鹿之人叩關而至,陛衛左右,從中以應,爭鋒硃雀之門,問鼎大明之宮,陛下何以謝之?臣今計者,莫若收雷電之威,解恢恢之網,復爵還位,君臣如初,則天下幸甚。陛下縱不能斬佞臣,塞人望,且當抑奪榮寵,翦其羽翅,無使驕橫為社稷之憂。」……
  163. 《新唐書·卷一百一十七·列傳第三十二·劉禕之》……儀鳳中,吐蕃寇邊,帝訪侍臣所以置之、討之之宜,人人異謀,示之獨勸帝:「夷狄猶禽獸,雖被馮陵,不足校,願戢威,紓百姓之急。」帝內其言。……
  164. 《新唐書·卷一百七十四·列傳第九十九·牛僧儒》……會中人王守澄引纖人竊議朝政,它日延英召見宰相曰:「公等有意於太平乎?何道以致之?」僧孺曰:「臣待罪宰相,不能康濟,然太平亦無象。今四夷不內擾,百姓安生業,私室無強家,上不壅蔽,下不怨讟,雖未及至盛,亦足為治矣。而更求太平,非臣所及。」退謂它宰相曰:「上責成如是,吾可久處此耶?」固請罷,乃檢校尚書左僕射平章事,為淮南節度副大使。……
  165. 《宋史·列傳第九十七·蘇軾》……會上元敕府市浙燈,且令損價。軾疏言:「陛下豈以燈為悅?此不過以奉二宮之歡耳。然百姓不可戶曉,皆謂以耳目不急之玩,奪其口體必用之資。此事至小,體則甚大,願追還前命。」即詔罷之。……
  166. 《遼史·卷四·本紀第四·太宗下》……(大同元年夏四月)乙丑,濟黎陽渡,顧謂侍臣曰:「朕此行有三失:縱兵掠芻粟,一也;括民私財,二也;不遽遣諸節度還鎮,三也。」皇太弟遣使問軍前事,上報曰:「初以兵二十萬降杜重威、張彥澤,下鎮州。及入汴,視其官屬具員者省之,當其才者任之。司屬雖存,官吏廢墮,猶雛飛之後,徒有空巢。久經離亂,一至於北。所在盜賊屯結,土功不息,饋餉非時,民不堪命。河東尚未歸命,西路酋帥亦相黨附,夙夜以思制之之術,惟推心庶僚、和協軍情、撫綏百姓三者而已。今所歸順凡七十六處,得戶一百九萬百一十八。非汴州炎熱,水土難居,止得一年,太平可指掌而致。且改鎮州為中京,巡幸。欲伐河東,姑俟別圖。其概如此。」戊辰,次高邑,不豫。……
  167. 《遼史·卷三十·本紀第三十·天祚皇帝四》……保大二年,天祚入夾山,奚王加礅保、林牙耶律大石等引唐靈武故事,議欲立淳。淳不從,官屬勸進曰:「主上蒙塵,中原擾攘,若不王,百姓何歸?宜熟計之。」遂即位。……
  168. 《遼史·卷七十二·列傳第十·蕭樸》……開泰初,補牌印郎君,為南院承旨,權知轉運事,尋改南面林牙。帝問以政,樸具陳百姓疾苦,國用豐耗,帝悅曰:「吾得人矣!」……
  169. 《明實錄·太宗卷二十五·永樂元年十一月25日》……命儀封縣知縣許譽復職,譽居官有守政,不苛刻百姓,安之,秩滿至京,縣耆民詣乞留,上從之,謂吏部臣曰:「守令民休戚所係,欲知其賢否但觀民心之向背,今民不忍其去,此必嘗有及人之德。」即令復任,遂賜鈔二十錠文綺衣一襲。……
  170. 《明實錄·神宗卷三百八十八·萬曆三十一年九月11日》……兵科給事中孫繼善為中州盜起乞罷礦稅上言:「陛下勿恃東倭西夏以次削平,迅掃夜郎不煩再舉,以為天下方安於覆盂,區區小醜何能為害,不知閭閻之叛與夷狄之叛不同,夷狄之叛,百姓與陛下同讐故所向皆勝,閭閻之叛,百姓與陛下為讐,又誰與為敵?臣愚以為欲觧散賊黨莫若收拾人心,欲收拾人心莫若罷止礦稅。」……
  171. 《明實錄·神宗卷四百八十·萬曆三十九年二月14日》……廵按四川監察御史朱萬春極言增兵助黔事謂必自有餘而後可以問人之不足,又必無兵患而後可以卹鄰國之患,黔不足制苗,借資於蜀,蜀不能制苗,更借資於誰?腴黔而疲蜀,惟日見其困耳。撫臣雲非撫無以安苗,非剿無以成撫,部臣雲縱苗以殘百姓不可,誅苗而敝中國尤不可,兩議並得制苗之長策而有最肯綮處,惟責土司以制苗人,用明法以繩土司,似為經久可行,若竭土腴之徵取不毛之地,非計之得也,伏乞賜免所增黔中兵餉,全蜀幸甚。下所司議。……
  172. 《元史·卷八·本紀第八·忽必烈五》……(至元十二年五月)庚辰,詔諭參知政事高達曰:「昔我國家出征,所獲城邑,即委而去之,未嘗置兵戍守,以此連年征伐不息。夫爭國家者,取其土地人民而已,雖得其地而無民,其誰與居?今欲保守新附城壁,使百姓安業力農,蒙古人未之知也。爾熟知其事,宜加勉旃。湖南州郡皆汝舊部曲,未歸附者何以招懷,生民何以安業,聽汝為之。」……
  173. 《元史·卷十·本紀第十·忽必烈》……(至元十六年十二月)丁酉,八里灰貢海青。回回等所過供食,羊非自殺者不食,百姓苦之。帝曰:「彼吾奴也,飲食敢不隨我朝乎?」詔禁之。……
  174. 《元史·卷十五·本紀第十五·忽必烈十二》……(至元二十六年十二月)紹興路總管府判官白潔矩言:「宋趙氏族人散居江南,百姓敬之不衰,久而非便,宜悉徙京師。」桑哥以聞,請擢潔矩為尚書省舍人,從之。……
  175. 《清實錄·聖祖卷之二百六·康煕四十年十二月20日》……諭大學士等:「廣東提督殷化行前疏言連山猺人常出擾害百姓,請親率軍進剿,今又奏稱率兵進剿之韶州副將林芳為猺人所殺,官兵亦被傷殘,因回省城,與總督會剿等語,觀此,殷化行明係怯敵奔回,副將亦係管兵大員,既為猺人所殺,若不行征剿則附近人民不獲安處。爾等將原疏與九卿共閱,確議具奏。」尋九卿等議:「應調湖廣、廣東、廣西附近官兵,遣大臣一員為將軍率兵進剿。」得旨:「著都統嵩祝、副都統達爾占、侍郎傅繼祖帶八旗前鋒四十名、子母礮八位前去,著都統嵩祝為將軍,總理事務。達爾占、傅繼祖及總督石琳俱為參贊,湖廣提督林本直、廣東提督殷化行、廣西提督張旺等各派本省總兵官一員,帶綠旗兵四五千,廣州亦派旗下兵一千前去。廣東將軍盧崇耀見着來京,嵩祝可即用廣東將軍印兼理廣東將軍事。」……
  176. 《清實錄·聖祖卷之二百五十·康煕五十一年五月20日》……又諭曰:「山東民人往來口外墾地者多至十萬餘,伊等皆朕黎庶,既到口外種田生理,若不容留令伊等何往?但不互相對閱查明將來俱為蒙古矣。嗣後山東民人有到口外種田者,該撫查明年貌姓名籍貫造冊移送稽察,由口外回山東去者,亦查明造冊移送該撫對閱稽查,則百姓不得任意往返而事亦得清釐矣。」……
  177. 《清實錄·睿皇帝卷之二十三·嘉慶二年十月21日》……諭軍機大臣等:「昨明亮等奏黑龍江官兵暫留竹谿之保豐場駐紮。固為豫防賊匪折回起見,但此項勁旅,不以之打仗殺賊,轉在後路間駐,究屬非策,著烏爾圖納遜等即帶領迅往軍營剿賊,至所稱賊匪現竄路徑皆係崇山小道騎馬官兵恐易疲乏一語,尤屬非是,黑龍江官兵皆生長山野能耐勞苦,登陟是其所長,況該處原有之兵與賊匪同係川楚百姓,何以賊能來去自如而兵丁一遇險阻,遂不能追躡,無此情理,即或帶兵大員不肯率先試險,豈有兵丁等亦不能奮力先登,明亮、德楞泰等先設此語,以為尾追地步,大非屬望之意,務須攄發天良倍加振作,鼓勵官兵直前奮擊,不可以此藉口又復遲延,收此各諭令知之。」……
  178. 《清實錄·睿皇帝卷之九十·嘉慶六年十一月10日》……癸未,諭軍機大臣等:「熊枚奏查勘武清、香河、寶坻三縣賑務情形一摺,覽奏俱悉,武清縣朱傑前此辦理撫卹急賑,既深得民心而於現在放賑章程亦井井有條,是該縣係實心任事之員,自當加以獎勵,著交陳大文存記,俟賑務完竣,果能始終如一,即據實保奏,候朕酌量加恩。至寶坻縣賑務,經熊枚派令隨帶司員查出該縣圈子莊鄉保劉大用有混冒領賑情事,現交同知方其畇等嚴行審辦,該縣王鎧本有疏漏,以致不應領賑之人朦混冒領,其辦理無能已可概見,熊枚現派同知方其畇、知縣朱傑幫同經理,所辦甚是,務當飭令該同知等認真詳查,按名散給,勿再遺漏冒濫,至寶坻縣圈子莊既查有鄉保劉大用冒賑之事,該縣村莊不止此數,恐他處鄉保不免此獘,熊枚務當一律嚴查隨時懲辦,再寶坻縣例不給賑民戶及業經領賑貧民,於熊枚入境時紛紛求賑,經熊枚親自覆查,其丁壯男民均各躲匿,聳令婦女等雜沓擁擠求賞賑票,是該處百姓不知感戴朝廷賑濟之恩,轉思挾詐逞刁希圖冒領,此風亦不可長,並著陳大文明白出示,飭屬嚴行禁止為要將此傳諭知之。」……
  179. 《清實錄·成皇帝卷之二百八十八·道光十六年九月8日》……又諭:「有人奏福建省城本年六月二十九日,津門樓地方民人麵館內突有駐防兵丁數人乘醉肆鬧,因訛詐不遂,將傢伙全行毀碎,痛打而去,該兵丁等回轉旗界又率十餘人持械繼至,該民人揪住兵丁一人送縣,該兵丁又糾集數十百人手持刀槍蜂擁而來,將鄰近店夥捆縛擄去,當時人心畏懼,上至仙塔街,下至法海寺,西至柏姬廟,東至高節里,鋪戶全行罷市,居民避匿,路絕行人。閩縣知縣遽將所送兵丁開釋,該駐防始將所擄無辜民人放出,次日百姓仍不敢開鋪,經該縣再三勸諭,始得照常開設等語。省會重地,文武衙門星羅碁布,果能隨時防範,何至有械鬥重案?且津門樓地方與巡撫衙門最近,又與將軍都統各署相去咫尺,何以白晝之間駐防兵丁三次糾眾持械,該管各官既不能嚴行彈壓,又將所送之人不問曲直互相釋放。儻實有其事殊屬不成事體。鍾祥甫經到任自無所用其回護,著即親提此案人證卷宗,確切查明秉公究辦,如果該署將軍張仙保於兵丁私出旗界騷擾鋪民之案有心袒護,不肯認真查究,閩縣知縣意存畏葸含混了事,巡撫魏元烺於兵民互鬥重情不能嚴拏懲治,一味姑容,著即據實分別參奏,毋稍諱飾,將此諭令知之。」尋奏:「訊係駐防步甲來保住與開設麵店之民人口角爭毆,並無械鬥及居民罷市等事,張仙保、魏元烺先後聞知,均經飭查究辦,現將來保住等按律問擬杖枷。」下部議,從之。……
  180. 彭洪俊《「民」與「漢」:清代「民戶」的劃分及其實質》清代的戶類劃分一般具有職業與民族並重的雙重標準,其中「民戶」在與各少數民族人口並列時常簡稱為「民」或「民人」,所指稱的是與各少數民族人口相對的漢族人群。在清代人口分類語境下,「民」或「民人」明顯具有「漢」或「漢人」的內涵。.……宋朝對西南山區和沿邊地區的非漢民族實行羈縻統治,其人口並未經國家繞統計,「甚至在宋朝州縣的管轄範圍,漢族和非漢族交錯雜居的地區,也有一些非漢民族未列入主客戶的統計範圍」。可見宋朝的編戶齊民其身份不僅有職業的標準,在一定意義上還有了民族的區分。……雲南地區承擔賦役的人丁只是漢族人口。雖然明代人口分類中的「民」除職業的分野外,在羈縻土司地區還有了漢族這一民族成份特徵,但在國家制度上沒有顯示出來。……清代人口分類中「民「的民族成份處於和夷、苗等少數民族相對待們地位,很多情況下民都具有「漢「的民族身份特徵。……通過對清代文獻中「民「字涵義的考察,可知在人口分類語境下的「民「具有「漢「的民族性質。……清代不對少數民族人口實行人丁編審,在雲南文獻中便常見夷人例不編丁或「原系夷方,例不編丁「的記載;少數民族人口的夷田、夷地也免於清丈。因此,清代人丁編審及田地清丈的對象是以漢族為主體的民戶,民戶是國家賦稅的主要承擔者,是國家財賦之所出。……
  181. 《晉書·載記第二十三·慕容垂》……(符)堅報曰:「朕以不德,忝承靈命,君臨萬邦,三十年矣。……念卿垂老,老而為賊,生為叛臣,死為逆鬼,侏張幽顯,布毒存亡,中原士女,何痛如之!朕之歷運興喪,豈復由卿!……」
  182. 《晉書·列傳第三十五·王導》……俄而洛京傾覆,中州士女避亂江左者十六七,導勸帝收其賢人君子,與之圖事。……
  183. 《晉畫·載記第二·劉聰》……麴特等圍長安,劉曜連戰敗績,乃驅掠士女八萬餘口退還平陽,因攻司徒傅祗於三渚,使其右將軍劉參攻郭默於懷城。……
  184. 《晉書·列傳第三十二·祖逖》……(祖逖)俄卒於雍丘,時年五十六。豫州士女若喪考妣,譙梁百姓為之立祠。……
  185. 《後漢書·卷三十七·列傳第二十七·丁鴻》時大郡口五六十萬舉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萬並有蠻夷者亦舉二人,帝以為不均,下公卿會議。鴻與司空劉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階品,蠻夷錯雜,不得為數。自今郡國率二十萬口歲舉孝廉一人,四十萬二人,六十萬三人,八十萬四人,百萬五人,百二十萬六人。不滿二十萬二歲一人,不滿十萬三歲一人。」帝從之。
  186. 《後漢書·卷四十九·列傳第三十九·仲長統》損益篇:「........向者,天下戶過千萬,除其老弱,但戶一丁壯,則千萬人也。遺漏既多,又蠻夷戎狄居漢地者尚不在焉。丁壯十人之中,必有堪為其什伍之長,推什長已上,則百萬人也。........」
  187. 《後漢書·郡國五》注……伏無忌所記,每帝崩,輒最戶口及墾田大數,今列於後,以見滋減之差焉。光武中元二年,戶四百二十七萬九千六百三十四,口二千一百萬七千八百二十。明帝永平十八年,戶五百八十六萬五百七十三,口三千四百一十二萬五千二十一。章帝章和二年,戶七百四十五萬六千七百八十四,口四千三百三十五萬六千三百六十七。和帝永興元年,戶九百二十三萬七千一百一十二,口五千三百二十五萬六千二百二十九,墾田七百三十二萬一百七十頃八十畝百四十步。安帝延光四年,戶九百六十四萬七千八百三十八,口四千八百六十九萬七百八十九,墾田六百九十四萬二千八百九十二頃一十三畝八十五步。順帝建康元年,戶九百九十四萬六千九百一十九,口四千九百七十三萬五百五十,墾田六百八十九萬六千二百七十一頃五十六畝一百九十四步。沖帝永嘉元年,戶九百九十三萬七千六百八十,口四千九百五十二萬四千一百八十三,墾田六百九十五萬七千六百七十六頃二十畝百八步。質帝本初元年,戶九百三十四萬八千二百二十七,口四千七百五十六萬六千七百七十二,墾田六百九十三萬一百二十三頃三十八畝。
  188. 《晉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六·江統》
  189. 《晉書·卷十四·志第四·地理上》
  190. 《魏書·列傳第四十七·蕭寶夤》……永安三年,都督爾朱天光遣賀拔岳等破醜奴於安定,追擒醜奴、寶夤,並送京師。詔置閶闔門外都街之中,京師士女,聚共觀視,凡經三日。……
  191.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三·列傳第一百一十三·杜元穎》……太和三年,南詔蠻攻陷戎、巂等州,徑犯成都。兵及城下,一無備擬,方率左右固牙城而已。蠻兵大掠蜀城玉帛、子女、工巧之具而去。是時,蠻三道而來,東道攻梓州,郭釗御之而退。時元穎幾陷,賴郭釗擊敗其眾,方還。蠻驅蜀人至大渡河,謂之曰;「此南吾境,放爾哭別鄉國。」數萬士女,一時慟哭,風日為之慘淒。哭已,赴水而死者千餘。怨毒之聲,累年不息。……
  192. 《舊唐書·卷一百九十玉·列傳第一百四十五·迴紇》……初,回紇至東京,以賊平,恣行殘忍,士女懼之,皆登聖善寺及白馬寺二閣以避之。回紇縱火焚二閣,傷死者萬計,累旬火焰不止。……
  193. 《新唐書·卷二十四·志第十四·車服·其他》……開元中,初有線鞋,侍兒則著履,奴婢服襴衫,而士女衣胡服,其後安祿山反,當時以為服妖之應。……
  194. 《聽杜山人彈胡笳》……南看漢月雙眼明,卻顧胡兒寸心死。回鶻數年收洛陽,洛陽士女皆驅將。豈無父母與兄弟,聞此哀情皆斷腸。……
  195. 《廣明集卷十三》案法苑傳高僧傳永初記等雲宋何承天與智嚴慧觀法師,共爭邊中,法師云:「中天竺地夏至之日,日正中時豎晷無影,漢國影臺至期去表猶餘陰在。」依算經,天上一寸地下千里,何乃悟焉,中邊始定。約事為論,中天竺國則地之中心,方別巨海五萬餘里。
  196. 《法苑珠林卷四十二》故梁武帝時漢國大德英儒,共請西域三藏,纂集聖僧法用,翻出五卷。
  197. 慧超《往五天竺國傳》……又迦葉彌羅國西北,隔山七日程,至小勃律國,此屬漢國所管,衣着人風,飲食言音與大勃律相似。……又從此胡國已北,北至北海,西至西海,東至漢國,已北總是突厥所住境界。……又胡蜜國北山裏有九箇識匿國,九箇王各領兵馬而住,有一箇王屬胡蜜王,自外各並自住,不屬餘國。近有兩窟王,來投於漢國使命安西。往來絕,唯王首領衣着疊布皮裘,自餘百姓唯是皮裘氈衫,土地極寒,為居雪山,不同餘國,亦有羊馬牛驢,言音各別,不同諸國。彼王常遣三二百人於大播蜜川,劫彼與胡及於使命,縱劫得絹,積在庫中,聽從壞爛,亦不解作衣着也,此識匿等國無有佛法也;又從胡蜜國東行十五日,過播蜜川,即至蔥嶺鎮,此即屬漢,兵馬見今鎮押,此即舊日王裴星國境,為王背叛,走投土蕃,然今國界無有百姓。外國人呼雲渴飯檀國,漢名蔥嶺;又從蔥嶺步入一月,至疎勒,外國自呼名伽師祇離國,此亦漢軍馬守促,有寺有僧,行小乘法,喫肉及蔥韮等,土人著疊布衣也;又從疎勒東行一月,至龜茲國,即是安西大都護府,漢國兵馬大都集處。此龜茲國,足寺足僧,行小乘法,食肉及蔥韮等也,漢僧行大乘法,又安西南去于闐國二千里,亦足漢軍馬領押,足寺足僧,行大乘法,不食肉也,從此已東,並是大唐境界,諸人共知,不言可悉。……
  198. 《縛戎人-達窮民之情也》……沒蕃被囚思漢土,歸漢被劫為蕃虜。……
  199. 199.0 199.1 《太平廣記·異僧三·鳩摩羅什》什初在龜茲,從卑摩羅叉律師受律。卑摩後入關中,什聞至欣然,師敬盡禮。卑摩未知被逼之事,因問什曰:「汝於漢地,大有重緣,受法弟子,可有幾人。」什答云:「漢境經律未備,新經及諸論等,多是什所傳出。三千徒衆。皆從什受法。但什累業障深,故不受師敬耳。」
  200. 《梁簡文帝慶洛陽平啟》曰:自函洛榛曠,獯獫薦食,久絕正朔之風,不睹輶軒之使,乘此戰心,負斯戎足,每興燔燧之驚,常勞守障之民,自非聖略弘宣,天網遐頓,豈能使漢地盡收,名王爭入,方令九服大同,萬邦齊軌,亭塞寑兵,關候罷柝,臣誠兼家國,倍深歡慶。
  201.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崔浩》帝曰:「卿謂先帝如何?」浩曰:「太祖用漠北淳樸之人,南入漢地,變風易俗,化洽四海。自與羲、農、舜、禹齊烈,臣豈能仰名。」
  202. 《送婆羅門歸本國》剎利王孫字迦攝,竹錐橫寫叱蘿葉。遙知漢地未有經,手牽白馬繞天行。
  203. 《新五代史卷七十三四夷附錄第二》世宗自乾寧軍御龍舟,艛船戰艦,首尾數十里,至益津關,降其守將,而河路漸狹,舟不能進,乃捨舟陸行。瓦橋淤口關、瀛莫州守將,皆迎降。方下令進攻幽州,世宗遇疾,乃置雄州於瓦橋關、霸州於益津關而還。周師下三關、瀛、莫,兵不血刃。述律聞之,謂其國人曰:「此本漢地,今以還漢,又何惜耶?」
  204. 《宋史列傳第一百五十留正》乾道初,羌酋奴兒結越大渡河,據安靜砦,侵漢地幾百里。正密授諸將方略,擒奴兒結以歸,盡俘其黨,羌平。進敷文閣學士,尋詔赴行在。正在蜀以簡素化民,歸裝僅書數簏,人服其清。
  205. 《金史卷二本紀第二》宋使登州防禦使馬政以國書來,其略曰:「日出之分,實生聖人。竊聞征遼,屢破勍敵。若克遼之後,五代時陷入契丹漢地,願畀下邑。」
  206. 《宋會要輯稿蕃夷四于闐·元豐六年》(五月)四日,詔于闐國大首領畫到《達靼諸國距漢境遠近圖》,降付李憲。嘗有朝旨委憲遣人假道董氈使達靼故也。
  207. 《新五代史卷七十二四夷附錄第一》夷狄種號多矣,其大者自以名通中國,其次小遠者附見,又其次微不足錄者,不可勝數。其地環列九州之外,而西北常彊,為中國患。
  208. 近代各民族傳統服飾
  209. 209.0 209.1 209.2 據1999年9月《中國的少數民族政策及其實踐》:「在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領域,目前中國用17種少數民族文字出版近百種報紙,用11種少數民族文字出版73種雜誌。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和地方台用16種少數民族語言進行廣播,地、州、縣電台或廣播站使用當地語言廣播的達20多種。用少數民族語言攝製的故事片達3410部(集)、譯製各類影片達10430部(集)。到1998年,全國36家民族類出版社用23種民族文字出版各類圖書4100多種,印數達5300多萬冊。…………西藏人均壽命由1959年民主改革時的36歲,增加到目前的65歲,嬰兒死亡率由四十年前的43%下降到1998年的3.7%。……國家財政從1955年起就設立「民族地區補助費」,1964年又設立「民族地區機動金」,並採取提高民族地區財政預備費的設置比例等優惠財政政策,幫助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經濟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據統計,僅上述三項優惠政策,到1998年國家就對少數民族地區累計補助達168億元。1980年,中央財政又對五個民族自治區及貴州、雲南、青海三個少數民族比較集中的省實行定額補助制度,上述三項優惠政策也計入定額補助中繼續予以保留。從1980年到1998年,少數民族自治地區獲中央財政定額補助1400多億元。1980年,國家設立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其中很大一部分用於少數民族地區。1986年,國家設扶貧貼息貸款和以工代賑資金,其中很大一部分用於少數民族地區。1994年,國家實施「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原有對少數民族地區的補助和專項撥款政策全都保持下來。國家在1995年開始實行的過渡期轉移支付辦法中,對西藏等五個自治區和雲南、貴州、青海以及其他省的少數民族自治州專門增設了政策性轉移支付內容,對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政策性傾斜,政策性轉移支付額隨國家財力的增長不斷增加。1998年,中央對五個民族自治區和少數民族較為集中的貴州、雲南、青海省的一般性轉移支付額近29億元,佔全國轉移支付總額的48%。……其生育政策寬於漢族的生育政策,一般規定,少數民族家庭可以生育兩個或三個孩子;邊境地區和自然環境惡劣的地區、人口特別稀少的少數民族可以生育三個以上的孩子;西藏自治區的藏族農牧民可以不受限制地生育子女。這使得少數民族人口的增長速度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在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數民族聚居的大、中城市,國家有關部門設立專門經營牛羊肉的批發部門或零售機構,並在政策上給予優惠。中國各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各有不同,有火葬、土葬、水葬、天葬等不同的葬法。政府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對回族、維吾爾族等一些習慣土葬的少數民族,國家劃撥專用土地,建立公墓,並設立專門為這些少數民族服務的殯葬服務部門。現在,全國凡有回族等習慣實行土葬的少數民族居住的大、中、小城市,都建有公墓。同樣,對藏族實行的天葬、土葬、水葬,國家也給予保護和尊重。……截至1998年,已搜集少數民族古籍12萬餘種,整理11萬餘種,出版古籍書籍5000餘種。國家組織3000多名專家學者,完成了關於少數民族的五種叢書的編輯出版工作,包括中國少數民族簡史、少數民族語言簡志、民族自治地方概況等叢書400多種,9000多萬字。現在,中國55個少數民族都各自有了一部文字記載的簡史。……八十年代初,中國政府又投入大量資金和人力物力,搜集整理各民族民間文藝資料,編纂了《中國民間歌曲集成》、《中國民族民間器樂曲集成》、《中國民間故事集成》、《中國民間諺語集成》等包括各民族文學、音樂、舞蹈諸門類的十大文藝集成,共計整理出版310卷,全部出齊約450卷,總計約4.5億字。……曾經瀕於滅絕的維吾爾族巨大音樂經典套曲「十二木卡姆」,由四十年代末僅有兩三個高齡藝人能夠較完整地演唱發展到成立新疆木卡姆藝術團、木卡姆研究室,廣泛演唱,得到發揚光大。……」
    據2009年9月《中國的民族政策與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為了保障一些少數民族飲食清真食品的習慣,北京、江蘇、新疆等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廣州、昆明、成都等多個中心城市,都有專門立法保障清真食品的供應和管理,其他地方在綜合性的法規中也對清真食品的管理進行了規範。為了保障少數民族歡度本民族節日的權利,國家法律規定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有關少數民族的習慣制定放假辦法;少數民族職工參加本民族重大節日活動,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放假,並照發工資。為了防止發生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問題,國家法律法規對新聞、出版、文藝、學術研究等有關單位和從業人員提出明確要求。刑法專門設有「非法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對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追究。……60年來,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逐步加大對民族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國家對民族地區實行「統收統支、不足補助」、提高預備費的設置比例(比一般地區高2個百分點)等優惠財政政策。1980年至1988年,中央財政對5個自治區和少數民族較為集中的貴州、雲南、青海等省實行年遞增10%的定額補助制度。1994年,國家進行分稅制改革,對民族地區實行政策性轉移支付。2000年起,除按照相關規定撥付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外,還設立民族地區轉移支付。據統計,1978年至2008年,中央財政向民族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累計達20889.40億元,年均增長15.6%。其中,2008年為4253億元,佔全國轉移支付總額的23.8%。據不完全統計,從實行民主改革的1959年到2008年,中央給予西藏的財政補助累計達2019億元,年均增長近12%;從自治區成立的1955年到2008年,中央給予新疆的財政補助累計達3752.02億元,年均增長11%,其中2008年達685.6億元。……國家大力組織實施經濟發達地區對欠發達民族地區開展對口支援。1979年,國家確定由北京支援內蒙古、河北支援貴州、江蘇支援廣西和新疆、山東支援青海、上海支援雲南和寧夏、全國支援西藏。1996年,國務院確定由15個東部發達省市對口幫扶西部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時動員中央各部門對口幫扶貧困地區。為促進西藏的發展,中央先後四次召開西藏工作座談會,逐步加大對口支援力度。據統計,1994年以來,國家先後安排60多個中央國家機關、全國18個省(直轄市)和17個中央企業對口支援西藏,截至2008年底,累計投入對口援藏資金達111.28億元,安排6050個對口援藏項目。……2008年,民族地區經濟總量由1952年的57.9億元增加到30626.2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增長了92.5倍;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07元增加到13170元,增長了30多倍;農牧民人均純收入由1978年的138元增加到3389元,增長了19倍。內蒙古經濟發展速度連續7年居全國之首,新疆經濟發展速度連續6年保持兩位數增長。西藏生產總值達到395.91億元,比1959年增長65倍。……據2000年全國人口普查,有13個少數民族的人均預期壽命高於全國71.40歲的平均水平,7個高於漢族73.34歲的平均水平。赫哲族已由新中國成立之初的300多人增加到4000多人。新疆被國際自然醫學會列為世界上4個長壽地區之一,每百萬人口百歲老人數居全國之冠。西藏人均預期壽命由1951年和平解放時的35.5歲增加到67歲,有80歲至99歲的老人13581人,有百歲以上老人62人,成為中國人均百歲老人最多的省區之一。……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表明,朝鮮、滿、蒙古、哈薩克等14個少數民族的受教育年限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目前,55個少數民族都有自己的大學生,維吾爾、回、朝鮮、納西等十幾個少數民族每萬人平均擁有的大學生人數已超過全國平均水平。……」
    據2019年9月《為人民謀幸福:新中國人權事業發展70年》:「55個少數民族均有本民族的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少數民族代表438名,佔14.7%。近年來全國公務員考試錄用少數民族考生的比例保持在13%以上,高於少數民族人口佔全國人口8.49%的比例。……中國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名冊)的項目中有21項與少數民族相關;中國前四批共計1372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與少數民族相關的有492項,佔36%;在五批3068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中,少數民族傳承人有862名,約佔28%……」
  210. 2004年5月《西藏的民族區域自治》:「2002年,在西藏的自治區、地(市)、縣、鄉(鎮)四級換屆選舉中,全區有93.09%的選民參加了縣級直接選舉,有些地方選民參選率達到100%。在選舉出的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代表所佔的比例,在自治區和地市兩級達80%以上,在縣、鄉(鎮)兩級達90%以上。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幹部成為西藏自治區幹部的主體,充分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根據《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上級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適合西藏自治區實際情況的,自治區可以報經上級國家機關批准,變通執行或者停止執行……如,1981年,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從西藏少數民族歷史婚俗等實際情況出發,通過了《西藏自治區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變通條例》,將《婚姻法》規定的男女法定婚齡分別降低兩歲,並規定對執行變通條例之前已經形成的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婚姻關係,凡不主動提出解除婚姻關係者,准予維持。……在稅收方面,全國只有西藏一直執行比全國低3個百分點的稅收優惠政策,而且對農牧民一直免收各種稅費;在金融方面,西藏一直實行比全國低兩個百分點的優惠貸款利率和低保險費率政策。此外,還對農牧民實行免費醫療,農牧民子女上學實行免費吃住等政策。……目前西藏擁有各類醫療衛生機構1305個,病床床位6216張,衛生技術人員8287人,每千人病床和衛生技術人員數高於全國平均水平。人民的健康保障顯著提高。嬰兒死亡率由1959年前的43%下降到3.1%;人口平均壽命從35.5歲提高到了現在的67歲。西藏人口由1951年的114.09萬人,增加到現在的270.17萬人。其中藏族人口從1964年的120.87萬人增加到2003年的250.72萬人,佔總人口的92%以上。……目前,西藏自治區的廣播、電視台專門開設有藏語頻道。全區現有14種藏文雜誌、10種藏文報紙。《西藏日報》藏文版每天出版,並使用計算機藏文編輯排版的先進系統。近年來每年出版的藏文圖書都在100種以上,發行數十萬冊。」
  211. 《酌采水西善後疏》:「……前件看得遐荒萬里,未沾聖化,易動難靜,自其恆態,而又有漢奸撥之,則鹿駭豕突,便為難端。……」
  212. 《水西夷漢各目投誠措置事宜疏》:「……水西故疆既巳分裂,亦無大強寇,但恐夷目各有讎隙不能安帖而鄰近土司有利其土地者,因機構隙,邇年來所以屢屢見告尚遺廟堂之憂也,令善後者惟宜於疏節闊目之中寓鋤強存弱之計,使其和或閗而我皆操其柄則得矣,夷地深險,步步羊腸,犬羊之性一日數變,漢奸撥之,其狡百出,勢不得不需兵力,一面合力版築,一面剿除頑梗,庶可建威消萌,計垂長久。……」
  213. 劉寶銀《關於漢歷藏曆的對譯問題》…………那麼,漢歷(即漢族的農曆或陰曆)年號究竟怎樣翻譯成藏曆年號,藏曆年號又怎樣翻譯成漢歷年號呢?…………〈2〉夏曆:夏曆是我國舊時通用的曆法,是陰陽曆的一種。一般叫陰曆,平年十二個月,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全年354天,或355天(一年中哪一月大,哪一月小,年年不同)。由於平均每年的天數比太陽年約差十一天,所以,在十九年裏設置七個閏月,有閏月的年份,全年384天。又根據太陽的位置把一個太陽年分成24個節氣,便於農事。紀年用天干地支塔配,六十年周而復始。這種曆法相傳創始於夏代,所以稱為夏曆。我國在曆法方面具有輝煌的成就,遠在四千年前的夏朝,就廢棄了陰曆,創製出兼顧月亮和太陽的農曆。所以,也有人把農曆稱作夏曆或舊曆,亦稱漢歷。……
  214. 《大連晚報》:大家都在12日過節我們過錯日子了?
  215. 漢字文化
  216. 張子平《上古陶器刻劃符號與漢字起源》……漢字是世界上起源最早的文字之一。漢字的發明在中國歷史上起了重大的作用,漢字的產生,使我們祖先創造的文化知識,得以更加廣泛傳播。目前漢字真正有據可查的歷史,可以上溯到距今三千多年前殷商時期的甲骨文,它是商代王室刻在龜甲獸骨上的文字。內容大部分是有關占卜的,所以它又叫做「卜辭」。又因為是用刀刻寫的,所以又被叫做「刻劃辭」、「刻文」。根據統計,從殷墟地下發掘出來的甲骨文單字共有四千五百多個,其中己經辨識出了一千五百多個。漢學的幾種形體結構和應用方法,即所謂的「六書」,在甲骨文中都具有了,其中又以象形字、會意字為主,形聲字只佔少數,假借現象則很普遍。每個字有一個形體,有它的讀音,還有它固定的意義,即具備形、音、義,它己經是能夠完整記錄漢語的成熟的漢字了。這樣看來,甲骨文並不是中國最古老的文字,在它之前漢字一定有一段較長時間的發展過程。……一般認為漢字產生的途徑主要有二:一是圖畫,二是契刻符號。契刻就是在木片、竹片或獸骨之類的物體上刻劃一定的記號,用來記數或記錄事件,是文字產生之前的一種常見的記事方式,與文字的產生有密切的關係。……
    ……仰韶文化遺址的刻劃符號有固定的刻寫方法,大都是用尖狀的工具刻劃在陶器外口沿的黑寬帶上,而且一個陶器只刻寫一個符號,同一符號重複出現的頻率很高。從符號的構形特徵看,它們以簡單線條的排列穿插組合為主,象形的意味較少,它們中的有些結體己形似於商周古文的某些字形。……良渚文化遺址中有些符號屬於簡單的幾何形刻劃,而有些符號則很規整,在結構和書寫特徵上都接近於古漢字的風格,這類符號甚至還多次出現連續刻劃的例子,其在功能上也非常接近古漢字的性質。……二里頭文化陶器刻劃符號大都各自獨立成形,看上去有文字的感覺。在構形上任意性的刻劃比史前陶器符號己明顯減少,其中形式簡單的幾何刻劃,在各批史前符號中都能經常見到,表明它們在遠古時代最容易發明和使用,而且在商代文字系統中被固定用於記數字的也是這類幾何形符號。……
    我國民族眾多,歷史上一些少數民族由於多種原因,經濟文化相對落後,刻木記事這種原始的記事方法在許多少數民族中長期使用。……從木刻的功能看,這些木刻可以記時間、數字,作為信函通知、債約憑證等,甚至記錄了一個事件,已經傳遞了信息,表達了一定的意義,似乎己經具備了文字的功能,這些功能和漢文典籍中記載的契刻記事的功能有相同的地方,上古漢民族契刻記事的實物我們今天見不到,從少數民族記事木刻可以推測其情況也大致如此。但是作為記錄語言的書寫符號,文字必須要具有固定的含義,具有全體大眾所共識別的讀音。這些木刻符號或代表人,或代表時間、數目,有時可指一頭豬、一頭牛,甚至是一個小孩,含義不確定,它是由當事人雙方臨時約定的,同一片木刻,不同的人可以做出完全不同的解釋,木刻代表的真正含義只有當事人才知道。同時這些木刻更談不上有音,製作木刻的當事人可以根據木刻講出含義,但是讀不出音,所以木刻符號的含義僅僅只是幫助人們記憶、提示事件,並不是記錄語言,還不是文字。……
    ……黃河中上游地區的遠古陶文,有較強的連貫性,數千年來相延應用,而且大部分陶文具有指事性質,後來出現了合文和左右不同的圖紋組成的象形陶文,與殷商甲骨文可以說是前後相繼。長江中游地區遠古文化的符號也有一定的連續性,既有指事符號,又有象形符號,與黃河流域文化符號共性明顯。從後來漢字的結構看,大部分漢字具有圖畫的痕跡,但也有一些指事字,特別是表數目的字,很明顯具有刻劃的痕跡。從上面的分析我們還可以看出,從賈湖遺址→仰韶遺址→馬家窯遺址→大汶口遺址→良渚遺址,這條線具有承繼性、系統性和延續性。……雖然現有的考古材料並沒有發現這些刻劃符號用來記成組成句的語詞的例證,但這些符號的系統性,延續性,顯示了它們不是偶然的,隨意的刻劃符號,極有可能反映的就是漢字初創時期的狀況。……殷墟甲骨文產生在商代後期,約為公元前十四至前十一世紀。這時的漢字己經是可以較好地紀錄漢語的文字系統。……我們可以看出從小屯遺址到二里頭遺址的陶器的陶器刻劃符號同樣具有承繼性和系統性,並且可以和前一系統相連接。小屯遺址陶器符號可以與甲骨文相對應,小屯陶片又可上推到二里頭,而商代陶器符號系統可以上接前一系統,這也就是說明這些早期陶器符號大致就是漢字的早期面貌。由商周文字系統推導夏商文字的關係,可以看出「夏商文字一系說」是有根據的。商湯在夏王朝的統治中心偃師建都的同時,在文化上也融合和延續了夏文化,也就自然而然的傳承和發展了夏文字。我們推斷漢字形成體系應該是在夏代末期。……嚴格的說,文字也是一種符號,但是與其它符號不同的是,文字有讀音,有特定的意義,是能夠表達語言的書寫符號。反之,就不能算是文字,我們目前發現的二里頭以前的刻劃符號,是否有讀音現在難以考證,但有記事的功能。目前我們還不能確認它們是文字,但是它們己經具備文字的一些特徵,我們認為它們是漢字的萌芽。……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漢字起源於新石器時代早期,即賈湖遺址時期,經過一個緩慢的發展過程,在夏代末期形成漢字體系。……
  217. 王暉《從蚌埠雙墩遺址陶符看史前陶器刻劃符號的性質》雙墩遺址陶符中象形類的刻劃符號以及"文字畫"類陶符,可以證明文字性的圖形或符號產生於裴李崗、青蓮崗與仰韶文化時期,雖還不是成熟的漢字,但這些與後來漢字形體結構一脈相承,應該就是漢字的源頭和孕育期,可稱之為"文字性符號"和"文字畫"。……總之,我國新石器時代文字性的刻劃符號和"文字畫"是孕育漢字的母胎,也就是說後來的漢與是從新石器時代文字性符號和"文字畫"的母體中誕生出來的。……
  218. 陳暉《龍山時代晚期至二里岡時期中原文化向南方的擴張研究》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時空範圍及相關概念說明
    ……江漢地區石家河文化發展軌跡被打破而崩潰後,所謂「後石家河文化」開始興起的時間點是本文的研究之始,而商文化強勢擴張,勢力範圍在南部達到頂峰時是本文研究時間之止。……絕對年代方面,孟華平將「後石家河文化」的年代定在距今4200~4000年左右。韓建業和前者一致,認為公元前2200年長江中游地區進入龍山後期,王灣三期文化向南強烈擴張,張雪蓮也將公元前2200年作為龍山晚期的開端。白雲認為「煤山文化的變體」存在的時間約從公元前2300年到公元前1900年或稍晚。最近也有學者「後石家河文化」時間段劃在公元前2000~1700年。本文涉及的起始時間,目前有公元前2300、公元前2200和公元前2000年三種主要的觀點,根據淅川下寨遺址最新的測年數據,年代上限約在公元前2285年左右,靠近公元前2300年左右。二里岡文化擴張的終止點基本都劃定在公元前1400年左右,故本文研究的時間範圍大約為公元前2300——前1400年。……本文所討論的「南方地區」和傳統意義上秦嶺——淮河一線所標示的南北分野並不完全契合,而是根據不同時段文化分佈範圍有所變動。例如在龍山時代晚期,在長江以南的石首走馬嶺遺址和華容車牯山遺址等均發現有中原王灣三期文化風格的器物;在二里頭文化時期,典型的中原文化主要分佈在長江以北及漢水流域;二里岡文化時期,中原文化再次急劇擴張,中原文化分佈的南界再次推進到長江以南地區。……要討論中原文化向南的進入,即向中原文化核心區的南部邊緣地帶的進入,首先就需要界定本文研究範圍的北界。在龍山時代晚期之前,江漢地區主要是石家河文化的分佈範圍。目前多數學者認為中原文化的南進打破了石家河文化發展道路,那麼本文便可以以石家河文化分佈的北界代表本文研究範圍的北界。……韓建業研究了豫東南地區龍山時代考古學文化以後認為駐馬店楊莊、遂平唐崗、馬台寺、汝南詹莊等應基本屬於石家河文化系統,而遂平、汝南以北的西平、上蔡(以十里舖遺址為例)地區只是受到石家河文化的影響,性質則屬中原龍山文化系統,故石家河文化的東北界在遂平、汝南、平輿、新蔡、淮濱一線。本文也大致採用這一線作為研究範圍的北界。在龍山時代晚期,在澧縣孫家崗、華容車牯山等遺址可以見到中原文化的影響,同樣在二里岡時期,在岳陽銅鼓山、石門寶塔、樟樹吳城等遺址可以見到商文化的強烈影響,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出從龍山晚期到二里岡時期中原文化擴張之南界,從而界定了本文研究範圍的南部邊界。龍山時代晚期,峽江地區的白廟遺址可見典型的王灣三期文化陶器,而偏西的秭歸官莊坪則峽江本地文化漸濃。以白廟為代表的遺址大致可視為中原文化擴張的西界。在二里岡時期,巢湖以東以大城墩遺址為代表,被學術界認為屬於商文化的一個地方類型。而更往東則屬於地方特色濃厚的點將台——湖熟文化體系。由此可界定中原文化在南方地區擴張的東界。……下文將南方地區分為以下七個區域。
    1.江漢東部地區
    ……江漢東部地區位於桐柏山、大別山以南,幕阜山以北,大洪山西緣以東。……
    2.江漢西部地區
    江漢平原西側靠近二級階梯東部邊緣,西鄰山脈主要有武當山、大巴山及巫山。東部以大洪山南麓為界。此區域沿漢水而上一方面可達鄂西北山地並可及漢中盆地,另一方面通過漢水及其支流唐河、白河等與整個南陽盆地聯繫起來。南部與洞庭湖平原相接,可便捷溝通澧水流域。……
    3.漢水中游地區
    漢水中游地區位於伏牛山以南,武當山以北。區域主要水系有漢水及其支流丹江、唐河、白河等。東部區域主要地貌為南陽盆地,西部進入山地。該區域交通較為使利,通過唐河、白河可及中原地區潁、汝河流域;經漢水上游可至漢中盆地;順漢水而下為江漢西部;通過丹江可溝通關中地區。……
    4.淮河上游地區
    該區域位於桐柏山、大別山以北,淮河支流洪河以南,伏牛山以東。東部大致包含河南固始地區。……
    5.江淮西部地區
    安徽中部淮河以南,長江以北的丘陵、平原地帶屬於文化地理單元中的江淮西部。該區西部、南部有大別山和霍山。該區域水系主要有長江、淮河及其支流。通過長江可至鄱陽湖水系及江漢東部地區。……
    6.環鄱陽湖地區
    環鄱陽湖地區較為閉塞,其西部為九嶺山,南部為丘陵、山地,東部懷玉山、武夷山。通過贛江水系及鄱陽湖可以向北連通長江水系,從而與江漢地區及江淮地區取得聯繫。……
    7.環洞庭湖地區
    該區域位於武陵山以東,幕阜山以西,長江以南。……
    ……韓建業將王灣三期文化分為前後兩期,前期相當於郝家台一、二期階段,可稱作「郝家台類型」;後期相當於郝家台三、四、五期及王城崗三、四、五期,可分為鄭洛區的「王灣類型」和潁汝區的「煤山類型」。本文所指的龍山時代晚期相當於韓建業所分的王灣三期文化晚期階段。……龍山時代晚期,中原地區主要為王灣三期文化,分佈在中原核心區。如上文所見,目前其晚期階段主要分為「王灣類型」和「煤山類型」。也有學者認為分處於嵩山西北和東南的兩個類型差異大到足以劃分兩大考古學文化的程度,故「煤山類型」可稱煤山文化。從南方地區龍山時代晚期遺存看,其中原因素主要來源於王灣三期文化煤山類型,本文暫稱其為王灣三期文化。豫東地區以永城王油坊、造律台,鹿邑欒台,杞縣鹿台崗等遺址為代表的龍山時代晚期遺存被稱為「王油坊類文化遺存」。這類遺存對安徽淮北地區產生了影響,南部越過淮河達江淮之間,目前相關材料還比較薄弱。二里頭文化時期,二里頭遺址面積高達300萬平方米,成為中原地區的中心城市。此階段中原文化指以二里頭遺址一至四期所代表的文化遺存。同樣,進入二里岡階段,中原文化特指以二里岡為代表的遺存……
    第三節 中原文化南下之前南方地區的文化背景
    ……石家河文化主要分佈在以江漢平原中部為中心的地區,其北界在南陽盆地北部邊緣,東北界在遂平、汝南、平輿、新蔡、淮濱、商城一帶,東至於麻城、黃岡和大冶一線,東南以幕阜山和九宮山為界,南到洞庭湖地區,西抵西陵峽西口。……
    第二章 分期與年代
    ……從龍山時代晚期到二里崗文化時期,中原文化向南擴張的過程並不是連續不斷的,我們可以明顯地觀察到存在三個主要的階段,即龍山時代晚期到二里頭文化早期、二里頭文化中晚期和二里崗文化時期……
    第一節 龍山晚期至二里頭早期的考古學文化分期與年代
    表2.9 南方地區分期及其與中原對應的年代
    第二節 二里頭文化中晚期的考古學文化分期與年代
    表2.19 南方地區分期及其與中原對應的年代
    第三節 二里岡期的考古學文化分期與年代
    表2.27 南方地區分期及其與中原對應的年代
    第三章 龍山時代晚期至二里頭文化早期南方地區的文化格局
    煤山一期之前,廣大的江漢地區主要為石家河文化的分佈區。其分佈北抵桐柏山北側,南達洞庭湖地區,東到麻城、黃岡、大冶一線,東南以九宮山、幕阜山為界。……大約煤山一期時,原石家河文化的分佈範圍內均可見中原文化因素,而長江中游地區本地文化因素多數消失不見,體現了中原文化對南方地區的強勢擴張態勢,打斷了石家河文化發展進程,使這一區域無論是物質遺存還是墓葬習俗等都發生了巨變。這種態勢一直延續到煤山二期,江漢地區各遺址均在煤山一期的基礎上有所延續和發展。豫東地區的龍山文化也通過江淮地區一直影響到長江下游地區。新砦期到二里頭二期早段,中原文化對南方地區骸響勢微,僅僅在漢水流域有少部分龍山晚期遺存延續至此時。同時,通過淮河上游地區對江淮西部產生了局部影響。……煤山二期與典型的二里頭文化之間存在一個過渡階段目前己是學術界共識。作為過渡階段的「新砦期」,其遺存和「二里頭一期」遺存既不同於龍山文化又不同於典型二里頭文化,主要分佈在嵩山北側的伊洛平原嵩山南側的北汝河、潁河上游一帶。隨着中原地區王灣三期文化向「過渡期」遺存轉變,中原文化對南方的影響力大為削減。江漢東部地區基本不見此期遺存;江漢西部僅見少許遺址,為上一個階段的延續;漢水中游地區遺址數量急劇減少,地方特徵明顯加強,僅見少量中原文化因素的持續影響;淮可上游地區在延續上一階段地域特色的基礎上又帶有明顯的中原文化因素;江淮西部地區則顯示出與淮河上游地區的緊密關係。……
    第四章 二里頭文化中晚期南方地區的文化格局
    二里頭文化二期晚段之前,其影響刀僅及駐馬店以北地區的西平附近。到二里頭二期晚段時,二里頭文化開始明顯向南方擴張,中部經駐馬店到達鄂東大悟一帶;西部則及南陽盆地西南緣的鄧州一帶;東部江淮西部間二里頭文化因素也明顯增強。二里頭文化三期之時,二里頭文化繼續向南擴張,江漢東部地區到達長江一線;江漢西部長江沿線的荊南寺遺址也發現有典型的二里頭文化遺存;漢水中游地區在二里頭二期晚段的基礎上繼續向西擴張,在鄖縣、淅川等地均發現有典型的二里頭文化遺存,中原文化進一步由南陽盆地擴張到西部山地;江淮西部地區繼續延續上一期的文化格局,呈現出多種文化雜糅的格局。約相當於二里頭四期早段時,二里頭文化向南的擴張的勢頭消退,南方地區僅少量遺址延續至本期。
    第一節 二里頭文化二期晚段南方地區的文化格局
    ……二里頭二期晚段時,中原文化己經向南擴張到澴水上游地區。……二里頭二期晚段時,豫東南地區的淮河上游己經納入二里頭文化體系之中,並且以此為節點繼續向南擴張到圜水上游地區的大悟一帶……
    第二節 二里頭文化三期南方地區的文化格局
    二里頭文化三期時,中原文化在二期晚段的基礎上繼續向南強勢擴張,其在南方勢力範圍達到頂峰。在江漢地區抵達長江一線,東部的武漢盤龍寺遺址,西部的荊州荊南寺遺址均發現有典型的二里頭文化遺存。在漢水中游地區則突破原先的南陽盆地西南緣分佈界限,沿漢水及其支流谷地向山地縱深分佈。淮河上游地區遺址點明顯增多,除駐馬店地區外,南部信陽地區也發現有二里頭文化遺址。江淮西部地區繼續延續上一期格局,呈現地方文化因素、二里頭文化因素、岳石文化因素共存局面。……進入二里頭文化三期,中原文化在漢水中游的擴張態勢在上一期的基礎上明顯增強,在鄖縣李營、鄖縣龔家村、丹江口熊家莊、鄧州穰東、淅川下王崗等遺址均發現了典型的二里頭文化遺存。中原文化分佈範圍從南陽盆地西南邊緣向西進入山區谷地,控制範圍明顯增強,人類活動更加頻繁。……
    第三節 二里頭文化四期早段南方地區的文化格局
    二里頭文化四期早段時,中原文化在南方的勢力範圍明顯減少,江漢東部和江漢西部均不見典型的二里頭四期早段遺存。漢水流域多個遺址可延續至本期,該區域仍然較繁榮。……漢水中游地區延續了二里頭文化三期的格局,在李營、熊家莊、穰東、八里橋、下王崗等多個遺址中均發現有晚至二里頭四期早段的遺存。雖然二里頭文化勢力在以盤龍城遺址代表的江漢東部地區和以荊南寺為代表的江漢西部地區均表現出撒退的跡象,但在漢水中游地區仍然較為興盛。……
    第四節 小結
    二里頭文化二期晚段時,開始向南方大幅度擴張,文化分佈範圍突破淮河上游地區,西南達南陽盆地,南部越過桐柏山到大悟一帶。至二里頭三期時,其擴張達到頂峰。西南部漢水谷地及丹江流域新出現多個遺址,包括李營、下王崗、熊家莊等,文化面貌基本與中原無異。南部達長江一線,以盤龍城和荊南寺遺址為代表,出土盆形鼎、花邊口沿罐等具有典型的二里頭文化特徵。江淮地區則受到二里頭文化因素相對較弱,偏西的淮河一線二里頭文化和岳石文化因素並存,岳石文化因素較強。……師姑墩遺址則深入長江以南,文化面貌寫江淮西部相比,與中原關係更為密切。經歷了二里頭三期的擴張高峰後,到二里頭四期早段時,二里頭文化在南方的分佈範圍大大向北收縮,在漢水中游地區此階段遺存還較為豐富,暗示該地區與中原的密切關係。……
    第五章 二里岡文化時期南方地區的文化格局
    第一節 二里頭向二里岡過渡階段南方地區的文化格局
    二里頭文化經歷了第三期時的強勢擴張文後盛極而衰,至四期早段,江漢地區長江沿線的盤龍城、荊南寺等遺址不見典型的二里頭文化遺存。二里頭文化勢力範圍北撒到淮河上游地區。二里頭向二里岡文化過渡階段,豫北冀南的下七垣文化強勢南下,中原腹地的二里頭文化土崩瓦解,對南方地區也就相應失去控制力。下七垣文化達到中原後以鄭州為跳板繼續南下,在江漢地區到達盤龍城一帶……總之,薛家崗這批遺存年代大致相當於二里頭四期晚段向二里岡文化過渡階段,文化面貌基本上與盤龍城一致,帶有濃郁的中原文化特色。應為下七垣文化到達鄭州後整合再次南下至盤龍城再順江而至,其中包含的少量二里頭文化因素也符合盤龍城的文化面貌,乃少量的鄭州地區二里頭文化隨下七垣文化南下所致。……除了上述江漢東部及江淮地區出土的與下七垣文化關係密切的陶器等日常用品外,在江淮地區的肥西大墩孜、環鄱陽湖地區的新余珠珊、澧陽平原的石門桅崗零星發現有玉戈、玉璋、玉圭、銅斝及銅鈴等高等級器物。在二里頭遺址中,這些器物一般都來自於隨葬品較多的高等級墓中……南方地區零星發現的這些銅器和玉器器形和裝飾基本和二里頭墓葬出土物保持一致,例如遠在澧陽平原的石門桅崗M1出土的玉圭上紋飾為平行弦紋間夾菱形紋,與二里頭M7七孔玉刀紋飾幾無差別,表明少量高等級的中原人群到達了南方偏遠地區。二里頭文化第三期時最為強盛,南部版圖達到最大,但這些區域並未有典型的二里頭遺址分佈,環巢湖地區也僅有少量的二里頭文化因素,本地文化佔有相當比重。而當二里頭文化擴張勢頭退去之後,在南方零星出現的高等級遺存暗示了特定政治事件的發生,那就是二里頭四期晚段時,商代夏,少量夏人貴族南遷。己有部分學者將江淮間二里頭文化因素與「桀奔南巢」聯繫起來,並將南巢地望推定為「北起六安、合肥一帶,南抵江岸,東至巢湖(括有湖東部分地方),西界大別山麓,西南可能跨據鄂東之一隅」。江淮之間的二里頭時期文化存在早晚之別,較早的遺存中的二里頭文化因素應屬於二里頭文化強勢時擴張所致,而晚期的高等級文化遺存則暗含了高等級人群的達到,這與「成湯放桀與南巢」相符。南方這些零星的高等級遺存周圍並未發現與其等級相匹配的普通遺址,側面反映了高等級人群非主動擴張而至而是被動南逃,延續時間也較短。夏人遺族南逃後江淮間可能是集中的一個點,但也存在少量貴族到達環鄱陽湖、澧陽平原等地。而達到澧陽平原的路線則是通過南陽盆地——漢水——江漢西部——澧陽平原買現的。……
    第二節 二里岡文化下層時期南方地區的文化格局
    二里岡文化下層一期至下層二期(相當於鄭州商城C1H9至C1H17階段)時,江漢東部、江漢西部、江淮地區、環鄱陽湖地區、環洞庭湖地均可見典型的商文化因素,顯示出中原文化在下七垣文化的基礎上對南方的影響進一步加強。二里岡文化下層一期時,江漢東部以盤龍城遺址為代表,遺址範圍迅速擴大,人類活動變得更加頻繁,一些典型的中原文化因素的加入顯示了與中原地區的密切關係。同時,盤龍城在南方地區中心地位開始逐步確立,其輻射力西達荊南寺,東達意生寺,盤龍城周邊開始出現其影響下的次級聚落。環鄱陽湖地區的龍王嶺遺址更多表現出與先商文化漳河型的密切關係,暗示出與盤龍城相異的來源線路和背景。到二里崗下層二期時,盤龍城的作為南方中心城市的地位進一步加強,高等級建築及墓葬開始出現,其輻射力進一步向南觸及洞庭湖東北岸,在銅鼓山發現了和盤龍城文化面貌一致的遺存。江淮地區此階段中原文化因素仍顯薄弱,長豐三江壩發現的中原式陶鬲說明了商文化在江淮地區開始形成局部影響。
    ……「過渡時期」由中原南下的文化發展成為了盤龍城二里岡下層一期時的主體,並逐步衍生為盤龍城特色器群。一些典型的二里岡文化因素持續輸入並和盤龍城「本地化」陶器結合創生出新的器形。……除盤龍城外,江漢東部地區此階段還有位於大別山南麓的長江北岸的黃梅意生寺遺址。……由於其與盤龍城關係密切,又具有諸多地方性特徵,有學者稱文為「意生寺類型」,作為盤龍城類型之下的一個地方類型。意生寺文化面貌上表現出與盤龍城緊密聯繫,其聚落等級相較盤龍城明顯較低,未見高等級遺存,屬於盤龍城影響下的次級聚落。……
    第三節 二里岡文化上層時期南方地區的文化格局
    至二里岡上層時期,中原文化擴張勢頭進一步加強,江漢東部地區的盤龍城遺址迎來全盛時期……在此種背景下,意生寺、銅鼓山等遺址處於盤龍城控制下並保持了同步發展。盤龍城在江漢西部地區則不同於上一階段,帶盤龍城特徵的鬲等迅速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典型二里岡陶器及銅器墓葬。漢水中游地區也發現了多個二里岡階段的遺址,文化面貌與鄭州地區趨同。淮河上游地區可見典型的二里岡上層二期陶鬲。……二里岡上層階段,中原文化在南方的勢力達到頂峰,南方廣大區域內發現了較多中原文化或受中原文化強烈影響的遺址點,並且這些遺址點的中原文化體現了較高的同質性。……環洞庭湖地區本階段遺存可以分為兩個區域。以銅鼓山第二、三組為代表,陶質陶色及器類都表現出與盤龍城的緊密聯繫。洞庭湖西北部澧陽平原乃至以北的長江南岸以皂市、寶塔、汪家嘴為代表,文化面貌與洞庭湖東岸有顯著差異,皂市遺址中可見中原文化的影響,而寶塔和汪家嘴則基本本土器物。顯示出該區域較為複雜的文化格局。……反映出銅鼓山是中原文化向南拓展過長江最邊緣的據點,其扼守長江南岸和洞庭湖東北岸,且遺址本身也位於海拔相對較高的山頭,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其出土銅鏃較多,側面暗示出具有較重要的軍事意義。澧陽平原及其以北的長江南岸文化面貌寫銅鼓山差異顯著。皂市第一、二組約相當於二里岡上層一、二期。反映出中原文化的影響己南跨長江,深入到澧水流域。不過此種擴張態勢與洞庭湖東岸的銅鼓山不同,皂市遺址地域特色濃厚,中原文化與地方文化處於一種交錯雜糅的狀態,中原文化並未佔主導地位。……中原文化在邊緣地區隨着距離增加影響逐漸趨於弱勢的狀態。在江漢西部至澧水流域區域,並未採取全面佔領的策略,而是對一些重要節點施加影響,或者有中原背景的人群直接生活於此。……
    第六章 中原文化向南方的擴張過程
    第一節 王灣三期文化向南方的擴張
    王灣三期文化前期階段時,江漢地區廣大區域為石家河文化分佈區,並且其向北影響己達中原腹地的潁汝區。中原地區王灣三期文化一些因素也出現在南部的石家河文化遺址中。此階段王灣三期文化和石家河文化處於互有影響、勢均力敵的態勢。隨着王灣三期文化由早期向晚期轉變,潁汝區生成了王灣三期文化煤山類型並大舉向南方擴張,長江中游的石家河文化隨之土崩瓦解。對南方地區器物組合、墓葬習俗乃至精神信仰都造成強力衝擊,從此開啟了龍山時代晚期至二里岡時期中原文化向南擴張的步伐,南方地區開始納入中原文明一體化進程。……與之對應的是王灣三期文化分佈範圍向南部大擴展,其影響力甚至南達洞庭湖北岸及澧水流域區。……王灣三期文化晚期,煤山類型強力向南方擴張,在與石家河文化、中壩文化、客省莊文化、鄂西地區釜文化互動博弈的過程中形成了帶有濃厚中原因素但是又存在較大差別的區域文化。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七個文化或類型。
    圖6.5 龍山時代晚期南方地區的文化格局
    Ⅰ區:肖家屋脊文化。其主要分佈在原石家河文化的腹心地帶,南部的澧水流域和洞庭湖北岸可能也屬於其分佈區。……總體而言,肖家屋脊文化受到王灣三期文化壓力有向澧水流域及洞庭湖北岸發展的趨勢。南方地區主要受王灣三期文化煤山類型向南擴張而生成,各區域與周邊文化交流互動中又各具地域特色。可以看成煤山類型的次級類型。主要有Ⅱ、Ⅲ、Ⅴ、Ⅵ、Ⅶ五個地域類型。
    Ⅱ區:西花園類型。西花園曾被歸入「王灣三期文化楊莊二期類型」。……
    Ⅲ區:楊莊二期類型。……
    Ⅴ區:亂石灘類型。主要包含漢水中游的幹流區域及支流丹江流域。……可以稱作煤山類型的次級類型——亂石灘類型。
    Ⅵ區:白廟類型。主要分佈在峽江地區偏東區域。……
    Ⅶ區:石板巷子類型。主要分佈在清江與長江交匯處的江漢地區西南部。……
    除肖家屋脊文化及煤山類型的五個次級類型之外,南方地區在南陽盆地發掘遺址不多,但是在白河流域調查發現了多處龍山晚期遺址。以八里崗遺址為代表,其所出器物皆為中原典型器,不見其他文化因素。故唐河、白河流域所在的南陽盆地可視為典型的王灣三期文化煤山類型。……王灣三期文化採取擴張模式是對南方地區的全面佔領,而非據點式。根據目前材料尚難分出其擴張的階段性,似乎是短時間內便達成了對石家河文化的取代。遺址分佈有明顯的對原石家河文化的腹心地區後續文化肖家屋脊文化的鉗制。肖家屋脊西部有石板巷子、白廟類型;北部、西北部有西花園類型、亂石灘類型及南陽盆地典型的煤山類型;東北有楊莊類型,並通過其影響至江漢東部地區。此種文化分佈格局也是導致肖家屋脊文化向環洞庭湖區拓展的原因。……根據遺址分佈態勢及所呈現出的文化面貌,中原文化向南擴張的路線可以分為東西兩條線路。西線通過王灣三期文化核心區域潁汝區南下至方城埡口建立大型環壕據點,進而擴展至整個南陽盆地。至南陽盆地後分為三線。西部至漢水和丹江流域,形成石板巷子類型;中部通過漢水南下至江漢西南部形成石板巷子類型。通過石板巷子類型還進而影響峽區及澧水流域。澧水流域少`量的側扁足鼎等可能來自石板巷子。東線進入到隨棗走廊地區,同時亂石灘類型也對隨棗走廊產生一定影響,如盆形鼎等可能來自漢水流域。此區域形成了西花園類型。……東線主要通過淮河支流潁可擴張至淮河幹流區域,形成楊莊二期類型,再通過溳水及長江南北向支流到達隨棗走廊及江漢東部地區。……
    第二節 二里頭文化向南方的擴張
    ……經歷了龍山時代晚期中原文化的強勢擴張之後,至大約新砦期時,南方地區文化蕭條,遺址點急劇減少,廣大的長江中游地區己難覓此時期遺址。……新砦期至二里頭早期階段,南方地區表現出蕭條的文化景觀。中原文化對南方地區影響有限,僅對漢水中游保持有微弱影響。……
    圖6.7 新砦期至二里頭文化早期南方地區遺址分佈圖
    ……約相當於二里頭二期晚段時,二里頭文化開始向南擴張,開始由淮河支流潁河一帶擴張至南陽盆地、江漢東部偏北及江淮西部地區。此階段擴張路線大致可以推測為三線。西線通過南陽盆地以北的蒲城店等遺址擴展至南陽盆地的鄧州穰東遺址。中線通過潁河流域的郾城皇寓向南擴張至駐馬店楊莊,再以此為跳板越過桐柏山至長江以北的一悟一帶。皇寓遺址出土遺存相當於二里頭二、三期,與楊莊遺址有較多共同點。……
    圖6.8 二里頭二期早段南方地區遺址分佈及擴張路線圖
    ……二里頭文化三期時,二里頭文化在南方地區遺址點數量最多,分佈範圍最廣。為二里頭文化擴張全盛期。其格局是奠定在二里頭二期晚段三線擴張基礎之上的。西線經過南陽盆地的穰東、陳營等遺址為跳板深入至漢水谷地和丹江流域,通過漢水谷地順漢水南下至江漢西部的鐘祥亂葬崗遺址。在下王崗、李營、熊家莊等遺址發現有深腹罐、圓腹罐、罐形鼎、盆形鼎、斂口瓮、蘑菇鈕器蓋、缸等典型的二里頭文化器物,不見其他周邊文化器物。穰東M2出土陶鬹、爵、豆、盆等與二里頭遺址墓葬隨葬品並無二致,反映出中原人群的直接南下。……
    圖6.9 二里頭三期南方地區遺址分佈及擴張路線圖
    ……中線由楊莊向南越過桐柏山到還長江北岸的盤龍城遺址,荊南寺出土的盆形鼎、花邊口沿罐與楊莊有密切聯繫,可能通過盤龍城沿長江而至。……此時,二里頭文化勢力己南達長江一線,楊莊周邊及南部信陽地區新出現了較多遺址,如黨樓、朱莊、三里店、南山咀、姚台子寄。環壕己無存在的必要。東線繼續延續上一階段格局並有所擴大。……師姑墩遺址己越過長江靠近皖南山地丘陵地區。文化面貌與江淮西部地區相比和中原地區二里頭文化更為接近,並非通過巢湖以東南傳而至。由於材料所限,其具體南傳路線暫不明朗。
    圖6.11 二里頭四期早段南方地區遺址分佈及擴張路線圖
    ……至二里頭文化第四期早段,南方地區遺址點劇減,二里頭文化分佈範圍大幅度向北收縮。此階段可視作二里頭文化擴張的衰退期或向北撒退期。西線為此期二里頭文化經營的重點區域。方城八里橋遺址為本期新出現的遺址,石鉞的出土顯示其具備一定等級,或許是二里頭文化南下新建立的據點,遺存連通南陽盆地和漢水、丹江流域。……南方地區龍山晚期以後處於文化大蕭條時期。南方地區沒有能與中原二里頭集團對抗的族群和文化存在,在南方地區無需設城防禦,這從南方地區二里頭文化遺址中普遍未發現異文化因素相底。……二里頭文化的銅禮器基本都出自二里頭遺址,體現了統治階級對青銅器禮器生產和分配的壟斷,以此構建其統治秩序。這與後面的二里岡模式截然相反。二里頭文儀核心區對陶禮器控制不如青銅器。陶爵、鬹等在南方有少量發現,如穰東M2。陶禮器在二里頭向外擴張的過程中在意識形態的構建和身份認同方面發揮着一定作用。……
    第三節 二里岡文化向南方的擴張
    二里頭四期早段時,二里頭文化在南方的分佈範圍己經開始明顯向北收縮,至四期晚段時,南方地區不見典型的二里頭文化陶器。隨之而來的是帶有濃厚下七垣文化特色的遺存在南方地區短暫存在並以此開啟了二里岡擴張的步伐。……
    圖6.15 二里頭向二里岡過渡時期南方地區遺址分佈圖
    南方地區此階段還存在少量與上述性質不同而與二里頭關係密切的遺存。這些遺址點分佈分散,包括石門桅崗、新余珠珊、肥西大墩孜。出土遺物多具備墓葬背景,包括有玉戈、玉圭、銅鈴、銅斝等。杜金鵬將大墩孜出土銅器解釋為「桀奔南巢」所帶來的遺物應具有一定合理性。這類遺物為二里頭文化的禮制象徵物,為貴族集團所獨享,在二里頭向南擴張的鼎盛時期,南方遺址中並無出土。而此階段這些遺址點多分佈在南方偏遠地區,如二里頭擴張鼎盛時也未及澧水及贛江中游地區。遺物出土周邊也末有能與其匹配的高規格聚落。凡此種種表明二里頭末期隨着伊洛地區被商人佔據,少量二里頭貴族向南遷徙。……根據二里岡文化時期南方地區的遺址分佈狀況和遺存特徵,可以將二里岡文化向南的擴張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二里岡下層一期至二期偏早,為擴張初始期;第二階段為二里崗下層二期偏晚至上層一期,為擴張的全盛期;第三階段為二里岡上層二期,為擴張的崩潰期。……大約相當於二里岡下層一期至二期偏早時期,南方地區形成盤龍寺、荊南寺、銅鼓山、意生寺、龍王嶺等多個與中原文化關係密切但具備地方特色的遺址。……鄱陽湖西岸的龍王嶺遺址出土有屬於二里岡下層一期的陶鬲,但並未見盤龍城式的聯襠鬲,表明其並非通過盤龍城傳播而至。部分卷沿分襠錐足鬲還保留有鹿台崗漳河型鬲的特徵,可能為豫東他區的先商文化在商人西進以後南下建立的據點。
    圖6.16 二里岡下層一期至二期偏早南方地區遺址分佈圖
    二里崗下層二期偏晚至上層一期,隨着盤龍城城市的發展,中原文化向南方的擴張達到頂峰。……
    圖6.17 二里岡下層二期偏晚至上層一期南方地區遺址分佈圖
    江漢西部的荊南寺遺址此階段明顯的變化是開始有數量較多典型中原陶器出現,同時盤龍城的聯襠鬲逐漸消失不見,表明其並非通過盤龍城傳播而至。目前在荊南寺以北的江漢西部及漢水中游地區發現典型的二里岡上層一期陶器較少,但是唐河縣曾有相關線索,或表明此階段中原文化己通過南陽盆地傳播至江漢西部地區。以荊南寺為支點,中原文化此階段己觸及澧水流域。……江淮西部地區此階段發現遺存相對較少,離中原稍近的台家寺發現有典型的二里岡上層一期陶器,偏南的六安青銅器的發現似表明此地也存在具有一定等級的中原背景人群。……二里岡上層二期偏早時,南交地區基本維持了二里岡上層一期的格局。……到本期偏晚時,隨着不遠處小雙橋遺址的興起,鄭州商城逐步廢棄。到本期偏晚時,包含府城商城、垣曲商城、望京樓在內的二里岡城址紛紛廢棄。遠在南部的盤龍城也受到衝擊,到本期較晚時,城垣及城內F1、F2及李家嘴貴族墓葬區均被廢棄,聚落中心開始轉移到北側的楊家灣地區,城市在衰敗中延續。
    圖6.18 二里岡上層二期時南方地區遺址分佈圖
    二里岡文化擴張與二里頭擴張模式存在較大區別。二里岡擴張並非從北向南分階段實現的。其最初佔領了南部戰略要地盤龍城,並以此為基礎向周邊輻射。隨後在盤龍城建立城市,成為南方地區的中心,具有跨區域整合各項資源的能力。……二里岡文化在南方地區的高等級遺存如城垣、大型建築、貴族墓葬、青銅器、玉器等與中原地區基本同質化,體現的是來自中原的貴族集團複製故他文化。二里岡在南方的擴張不僅體現於物質文化,也體現在精神、信仰及制度的輸出。通過地方城邑商王朝建立了一套強有力的政治、經濟控制系統,能夠快速將二里岡物質文化和精神信仰向周邊擴散。但隨着中原對地方的控制力的減弱,也潛藏着巨大的統治危機。……
    第七章 結語
    以長江中游為支點,西至峽江地區,東過江淮西部地區,北及淮河支流洪河,南過長江至洞庭湖周邊區域的廣博地理範圍為龍山時代晚期至二里岡文化時期中原文化影響下的南方地區。……南方地區二里頭時期遺存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相當於二里頭文化二期晚段到二里頭四期早段,在江漢地區的盤龍城、荊南寺、李營、下王崗等多個遺址都有典型的二里頭文化遺存出現,體現了二里頭文化強盛時期對南方地區的控制態勢,但並未發展出中心性聚落或城邑體現出了據點式的移民模式。二里頭四期晚段,以盤龍城、薛家崗遺址為代表,下七垣文化的進入替代了原有的二里頭文化,而江淮地區、環洞庭湖地區出現了少量二里頭四期晚段特徵玉器、銅器或反映了夏商之變後部分二里頭文化貴族的南遷。本文將南方地區二里岡時期遺存分為兩個大的階段,第一階段相當於二里岡下層階段,一方面典型的中原文化開始分波次進入南方地區,體現了南方地區與中原的緊密聯繫。另一方面,文化面貌表現出多種文化因素共存的局面,以盤龍城為例,可見在下七垣文化南下基礎上形成的地方化商文化,二里頭文化因素,少量岳石文化和本地新石器時代晚期遺留因素。第二階段相當於二里岡上層階段,是中原文化在南方地區影響、控制的頂峰。整體上這一時期中原文化在南方地區展現出了強勢的影響態勢,但是不同區域文化和社會形態又展現出諸多差異,反映出中原文化對南方的控制和影響存在不同模式。以盤龍城為中心的江漢東部地區,中原文化在此區域以城址為中心沿長江沿線向周邊輻射,但其對江漢西部的影響力與上一階段相比明顯衰退。江漢地區西部,中原文化並未如江漢東部那樣完全控制佔據主導地位,中原因素與地方因素雜糅共處,其影響可能是通過貿易據點的方式實現。江淮地區在二里岡上層二期之前中原文化不強勢,地方特徵明顯,可能與商代早期「商夷關係」有關,豫東長期為岳石文化所佔據,江淮地區與中原聯通通道不暢。至二里岡上層二期時,在商文化的東方戰略下,豫東及江淮地區開始出現典型的中原文化特徵陶器。中原文化在南方的中心開始逐步轉移至江淮地區。……
  219. 方宣鈞《中醫,是糟粕還是瑰寶?》……合理的翻譯「中醫」、「中藥」、「中草藥」,建議用「漢醫學」替代人們習以為常的「中醫(學)」,並將其與藏民族傳統醫學(Chinese Tibetan Medicine,CTM)、蒙古民族傳統醫學(Mongolian Traditional Medicine)、維吾爾民族傳統醫學(Chinese Uigur Medicine)等中國少數民族傳統醫學一起,統稱為「中國傳統醫學(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將中國傳統醫學與日本漢方醫學(Japanese Kanpō medicine), 越南東醫學(Vietnamese Đông medicine), 朝鮮高麗醫學(Korean Koryo medicine」, 亞洲阿拉伯民族醫學(Asian Arabic medicine)等民族的傳統醫學一起,統稱稱為「亞洲傳統醫學(Asian Traditional Medicine)」。…………所謂中醫,即中國人的傳統醫學,可分為廣義的中醫和狹義的中醫。廣義的中醫是中國傳統醫學的總稱,主要包括漢族、蒙古族、藏族、維吾爾族等民族的傳統醫學。而在世界上的影響最大的是漢族醫學,因為漢族人口最多,文字產生最早,歷史文化流傳也最完整。因此,狹義的中醫是指漢民族傳統醫學。19世紀,西方醫學傳入中國並逐漸普及,漢民族的傳統醫學從此被稱為「中醫」,與西方近現代醫學之「西醫」相區別。所謂「西醫」,它的完整名稱是「近代和現代西方國家的醫學」。近代時期的西方國家的學者摒棄了古代西方國家的傳統醫學,並逐漸發展形成西方近現代醫學。由於它起源於西方國家,因此我們習慣稱為「西醫」。在過去的中國,人們將其與舊醫(中醫)相對立,曾稱「西醫」為「新醫」。…………在現代醫學出現之前,無論是在地球的哪個角落,東西方都有幾千年的原始醫學史。不同的民族形成了各自特色的傳統醫學,也許不列顛人的傳統醫學稱為不列顛醫,日耳曼人的傳統醫學稱為日耳曼醫,諸如美洲印第安醫、印度醫、阿拉伯醫,斯拉夫醫等等,都是相同的概念。…………傳統醫學(Traditional medicine)是指多種醫療藥物知識體系。在現代醫學之前,就已經獨立發展起來。世界衛生組織將其定義為使用植物、動物、礦物藥物、精神療法、物理療法和一種或多種實踐方法來診斷、治療和預防疾病或保持健康的醫學。……現代醫學發端於歐洲的文藝復興時期,隨後經歷了16~17世紀的奠基,18世紀的系統分類和19世紀的大發展,逐漸形成所謂的近代醫學。20世紀,近代醫學與現代科學技術進一步緊密結合,發展為現代醫學。…………漢醫術,英文翻譯為Chinese Han remedy,主要由漢醫師為病人進行診療的診斷術和治療術組成。在沒有任何現代物理儀器的時代,傳統醫學的診斷術,醫生診斷疾病只能通過患者自述和醫生的患者的觀察。中國傳統醫學的診斷術可歸結為四個字,即問、切、望、聞。…………
    中國傳統醫學,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CTM
    是指中國漢民族醫學(Chinese Han Medicine,CHM),藏民族傳統醫學(Chinese Tibetan Medicine,CTM)、蒙古民族傳統醫學(Mongolian Traditional Medicine)、維吾爾民族傳統醫學(Chinese Uigur Medicine)等民族傳統醫學的統稱。
    亞洲傳統醫學,Asian Traditional Medicine,ATM
    是中國傳統醫學,日本漢方醫學(Japanese Kanpō medicine), 越南東醫學(Vietnamese Đông medicine), 朝鮮高麗醫學(Korean Koryo medicine」, 亞洲阿拉伯民族醫學(Asian Arabic medicine)等亞洲國家和地區的傳統醫學的統稱。……
  220. 中醫規則要由中國人來定
  221. 楊禎海《粵語真是漢語族群中的獨立語言麼?》……饒秉才先生在《廣州話造詞法研究(之一)——詞法學造詞法》,對廣州話分析得出的結論是:「從造詞法的整體來看,它與漢民族共同語有很大的一致性,但也有它本身的許多特點」……至於通話與否,不能作為界分「方言」的標準。通話是語言行為的正效應,指交談中能彼此聽懂對方的話。交談,是受說話者的地域背景、社會背景、話題、語境,表達手段、方式、風格,以及個人文化水平、心理素質及身體條件等所制約的,難以得出一個恰當的參照對象或參照系,因而難以確定一個統一的劃分標準。一般地說,只要是漢語的變體,就如李榮先生說的,:「無論好懂不好懂,都是漢語方言,漢語有統一的文字,統一的標準音。」有了統一的文字,就有統一的書面語言。那麼,不管是哪一種方言,用書面語言對話,不會存在很大困難。……
  222. 毛元晶、李建慧《古漢語與粵方言音系淺析》
  223. 胡海瓊《從出土文獻看上古楚語的性質》
  224. 《國語吳語》晉乃命董褐復命曰:「寡君未敢觀兵身見,使褐復命曰:『曩君之言,周室既卑,諸侯失禮於天子,請貞於陽卜,收文、武之諸侯。孤以下密邇於天子,無所逃罪,訊讓日至,曰:昔吳伯父不失,春秋必率諸侯以顧在餘一人。今伯父有蠻、荊之虞,禮世不續,用命孤禮佐周公,以見我一二兄弟之國,以休君憂。今君掩王東海,以淫名聞於天子,君有短垣,而自踰,況蠻、荊則何有於周室?夫命圭有命,固曰吳伯,不曰吳王。諸侯是以敢辭。夫諸侯無二君,而周無二王,君若無卑天子,以干其不祥,而曰吳公,孤敢不順從君命長弟!』許諾。」……吳王夫差既退於黃池,乃使王孫茍告勞於周,曰:「昔者楚人為不道,不承共王事。以遠我一二兄弟之國。吾先君闔廬不貰不忍,被甲帶劍,挺鈹搢鐸,以與楚昭王毒逐於中原柏舉。天舍其衷,楚師敗績,王去其國,遂至於郢。王總其百執事,以奉其社稷之祭。其父子、昆弟不相能,夫概王作亂,是以復歸於吳。今齊侯壬不鑒於楚。又不承共王命,以遠我一二兄弟之國。夫差不貰不忍,被甲帶劍,挺鈹搢鐸,遵汶伐博,簦笠相望於艾陵。天舍其衷,齊師還。夫差豈敢自多,文、武實舍其衷。歸不稔於歲,余沿江泝淮,闕溝深水,出於商、魯之間,以徹於兄弟之國。夫差克有成事,敢使茍告於下執事。」周王答曰:「茍,伯父令女來,明紹享餘一人,若余嘉之。昔周室逢天之降禍,遭民之不祥,余心豈忘憂恤,不唯下土之不康靖。今伯父曰:『戮力同德。』伯父若能然,餘一人兼受而介福。伯父多歷年以沒元身,伯父秉德已侈大哉!」
  225. 《左傳昭公十三年》八月,辛未,治兵,建而不旆,壬申,復旆之,諸侯畏之,邾人、莒人愬於晉曰:「魯朝夕伐我,幾亡矣,我之不共,魯故之以。」晉侯不見公,使叔向來辭曰:「諸侯將以甲戌盟,寡君知不得事君矣,請君無勤。」子服惠伯對曰:「君信蠻夷之訴,以絕兄弟之國,棄周公之後,亦惟君,寡君聞命矣。」叔向曰:「寡君有甲車四千乘在,雖以無道,行之必可畏也,況其率道,其何敵之有,牛雖瘠,僨於豚上,其畏不死,南蒯子仲之憂,其庸可棄乎?若奉晉之眾,用諸侯之師,因邾莒杞鄫之怒,以討魯罪,間其二憂,何求而弗克。」魯人懼聽命。
  226. 《史記西南夷列傳》
  227. 《史記卷一百二十三大宛列傳第六十三》騫既至烏孫,烏孫王昆莫見漢使如單于禮,騫大慙,知蠻夷貪,乃曰:「天子致賜,王不拜則還賜。」昆莫起拜賜,其他如故。
  228. 張其賢《春秋時期族群概念新探》……第一,在春秋史料中,「諸夏」並不是一種族群(ethnic group)或文化社群(cultural community)之概念,而是一種政治集團(political alliance)概念。但這種我群概念還沒有發展成族群意識(ethnic consciousness)。第二,春秋史料中的「蠻」、「夷」、「戎」、「狄」,其主要意涵是「外人」而不是「文化落後之人」。……根據筆者的上述看法,則「諸夏」和「蠻」、「夷」、「戎」、「狄」的關係,主要是政治集團意義上的「我群」和「外人」的關係。「諸夏」和「蠻」、「夷」、「戎」、「狄」如果有對抗,那也是政治集團意義上的「我群」和「外人」的對抗,是一個政治集團為維護自身政治利益而對抗這個集團以外的政治勢力入侵……
  229. 林沄:《夏至戰國中國北方長城地帶遊牧文化帶的形成過程》指出「司馬遷的匈奴列傳是綜合了大量先秦時代有關北方長城地帶的文獻記載寫成的,有整理和保存重要史料方面功不可沒。但是,他和當時許多漢族的知識分子一樣,認為先秦文獻中活躍在北方長城地帶的戎狄,與秦漢時的匈奴、東胡等遊牧民族屬於同一族群。從而造成了兩個相互關連的歷史誤解:一、先秦的戎狄就是秦漢時的匈奴、東胡的前身,二、北方長城地帶自古以來被遊牧民族占居,後來才被中原農業居民向北方的拓展而逐步排擠到更北的地區。…… 結合環境學和體質人類學的研究,可以看出,先秦文獻中的戎、狄,和戰國才活躍在北方長城地帶的東胡、匈奴並非同一族群。北方長城地帶在新石器時代晚期基本上是農業地帶,它之變為遊牧人往來馳騁的地帶,是文化、生態環境、族群等變動的因素交互作用下形成的一個復雜過程。」
  230. 陳靚、郭小寧、洪秀媛、王煒林《陝西神木木柱柱樑新石器遺址人骨研究》……從3例頭骨上反映出木柱柱樑遺址居民的種族特徵可概括為:中顱或接近中顱的長顱、高顱結合狹顱,中等的面寬,中等偏低的眶形,中等的鼻形,中等的鼻根突度,水平方向上中等扁平的上面度,矢狀方向較為扁平的面部,中等高寬的顴骨。從小的區域特徵看,他們比較接近蒙古人種的東亞類型。……綜合考察,木柱柱樑頭骨與廟子溝居民測量特徵較接近。「廟子溝文化的形成是由於中原仰韶文化繁榮時期,部分仰韶時代居民沿着黃河河谷北上墾田,與河套地區原住民融合共存的結果」。……從頭骨的非測量性特徵的觀察和測量項目的數據分析看,木柱柱樑頭骨種族特徵較為一致,接近蒙古人種的東亞類型。……
  231. 張寧《哈薩克斯坦構建國家認同的經驗》……15世紀,在原住的歐羅巴人種和外來的蒙古人種這兩大人種持續數百年的複雜互動的基礎上,哈薩克族及其族群疆域基本形成……
  232. 232.0 232.1 金力《漢族的遺傳結構:文化傳播伴隨人口擴張》
  233. Guanglin He, Yunhe Zhang, Lan-Hai Wei, Mengge Wang, Xiaomin Yang, Jianxin Guo, Rong Hu, Chuan-Chao Wang, Xian-Qing Zhang《The genomic formation of Tanka people, an isolated 「Gypsies in water」 in the coastal region of Southeast China》​ …………「​Besides, f4-statistics, qpAdm, qpGraph and FineSTRUCTURE results further revealed that Tanka not only harbored a close relationship with modern southern Han Chinese but also had a close connection with ancient Yellow River Basin farmers, as well as southern Late Neolithic to Iron Age Hanben, which can be modeled as the result of major northern East Asian ancestry related to millet farmers and minor southern East Asian ancestry related to Hanben. Our genomic evidence supported the 『admixture hypothesis』 with one source related to the northern East Asians and the other related to the southern indigenes.」…………「Results from the affinity-f4 statistics showed Tanka people shared more alleles with Han Chinese populations compared with southern Chinese minority populations. 」…………「Shared genetic drift revealed from the outgroup-f3-statistic and admixture-f3-statistics further not only showed a stronger Han Chinese affinity but also displayed the marginal admixture signatures from the sources from southern and northern China, in which Tanka people could be modeled as the major ancestry related to the northern East Asian and minor ancestry related to Tai-Kadai-related populations. Thus, our results from the genome-wide data supported that Tanka people gave rise from the admixture between southward migration Han Chinese and southern indigenous people.」
  234. 王斌、楊聖敏《新疆維吾爾族膚色和發色多態性研究》……現代維吾爾族是多源的,但主要是由來自蒙古草原的回紇人(北亞蒙古人種)和塔里木盆地的土著居民(由不同的人種組成,有歐羅巴種的胡人,也有蒙古種的羌人、漢人,以深目高鼻的胡人為主)融合而成。這兩部分人大規模合流的時間是16世紀初,標誌是1513年葉爾羌汗國賽依德汗統一塔里木盆地,伊斯蘭教在整個南疆地區取得統治地位……近現代維吾爾族的人種是多源的,主要表現為蒙古人種的體質特徵和生物遺傳特性,同時摻入一定比例的歐羅巴人種成分,這種摻入從西部到東部逐漸減弱。沿哈密盆地、吐魯番盆地、塔里木盆地,從東到西,現代維吾爾族蒙古人種的體質特徵和生物遺傳特性逐漸減弱,而歐羅巴人種的體質特徵和生物遺傳特性逐漸增強。
  235. 張齊明《地域、門第之別抑或華夷之分——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吳人」、「南人」與「北人」》……曹魏至西晉時期「吳人」是政權鼎立之下基於對孫吳政權政治效忠而形成的地域性群體,他們以「中州」、「中國」稱呼中原住民,雖然相互歧視與攻訐,但並不互相視為異族。政權分立,長期的南北對峙是「吳人」族群認同形成的重要外部推動力量。而江東地區經濟與文化的發展,逐漸取得了可以與中原地區相抗衡的地位,則是「吳人」族群認同形成的一個必要條件。
    ……東晉時期,中州士人南下,相對於原來的「吳人」,他們被視為「北人」,而「吳人」也因此被稱為「南人」,「南人」、「北人」之間的爭奪是東晉政權內的一種權力、門第之爭。此時,北方正經歷戰亂,尚未出現穩定的統一政權,因此,偏宏江南的東晉政權,以「中國」自居,其內部的「南人」、「北人」族群,正處於不斷的鬥爭和融合之中……歸結而言,東晉時期的「南人」、「北人」之爭,不是基於地域而論,而多表現為門第、士庶權力之爭。
    ……東晉後期,劉裕集團開始崛起,並於420年進行了禪代,建立了劉宋政權。與此同時,北方鮮卑人建立的北魏也逐漸控制了中原地區,形成了新的南北對抗局面,此時,東晉時期的「南人」、「北人」有了新的含義。北方異族政權多稱南朝人士為「南人」,有時也稱「吳人」,甚至以歧視性的「島夷」稱之。江東則稱居住於中原地區的魏人為「北人」,但多以歧視性的「索虜」呼之。「南人」與「北人」,已經不再是華夏內部的群體區分,而演化為南北政權之間相互對立的異族,包含了「華夷之分」和政治上的「正統之爭」。……總而言之,此時南北之爭,大約皆為正統之爭,還隱含着華夷之分。……
  236. 敬爱的金正恩同志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第十次会议上发表纲领性施政演说. 朝鮮中央通訊社. 2024-01-16 [2024-01-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17). 
  237. 彭年《「束髮椎髻」非南越之俗——兼論「束髮之俗」的起源及其他》
  238. 《後漢書卷八十三·逸民列傳第七十三·梁鴻》……同縣孟氏有女,狀肥醜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至年三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娉之。女求作布衣、麻屨,織作筐緝績之具。及嫁,始以裝飾入門。七日而鴻不荅。妻乃跪牀下請曰:「竊聞夫子高義,簡斥數婦,妾亦偃蹇數夫矣。今而見擇,敢不請罪。」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與俱隱深山者爾。今乃衣綺縞,傅粉墨,豈鴻所願哉?」妻曰:「以觀夫子之志耳。妾自有隱居之服。」乃更為椎髻,著布衣,操作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名孟光。……
  239. 《後漢書·傳七·馬廖》……馬廖上疏長樂宮曰:「夫改政移風,必有其本。長安語曰『城中好高,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廣眉,四方過半額。城中好廣袖,四方用疋帛。』」……
  240. 《後漢書卷五十七·杜欒劉李劉謝列傳第四十七·劉陶》……時鉅鹿張角偽託大道,妖惑小民,陶與奉車都尉樂松、議郎袁貢連名上疏言之,曰:「聖王以天下耳目為視聽,故能無不聞見。今張角支黨不可勝計。前司徒楊賜奏下詔書,切勑州郡,護送流民,會賜去位,不復捕錄。唯會赦令,而謀不解散。四方私言,雲角等竊入京師,覘視朝政,鳥聲獸心,私共鳴呼。州郡忌諱,不欲聞之,但更相告語,莫肯公文……。」
  241. 李曉霞《日本姓氏文化考》
  242. 《三國志·諸葛恪傳》恪以丹楊山險,民多果勁,雖前發兵,徒得外縣平民而已,其餘深遠,莫能禽盡,屢自求乞為官出之,三年可得甲士四萬。衆議咸以丹楊地勢險阻,與吳郡、會稽、新都、鄱陽四郡鄰接,周旋數千里,山谷萬重,其幽邃民人,未嘗入城邑、對長吏,皆仗兵野逸,白首於林莽。逋亡宿惡,咸共逃竄。山出銅鐵,自鑄甲兵。俗好武習戰,高尚氣力,其升山赴險,抵突叢棘,若魚之走淵,猨狖之騰木也。時觀閒隙,出為寇盜,每致兵征伐,尋其窟藏。其戰則蠭至,敗則鳥竄,自前世以來,不能羈也。皆以為難。…………恪到府,乃移書四郡屬城長吏,令各保其疆界,明立部伍,其從化平民,悉令屯居。乃分內諸將,羅兵幽阻,但繕藩籬,不與交鋒,候其穀稼將熟,輒縱兵芟刈,使無遺種。舊穀旣盡,新田不收,平民屯居,略無所入,於是山民饑窮,漸出降首。恪乃復勑下曰:「山民去惡從化,皆當撫慰,徙出外縣,不得嫌疑,有所執拘。」臼陽長胡伉得降民周遺,遺舊惡民,困迫暫出,內圖叛逆,伉縛送諸府。恪以伉違教,遂斬以徇,以狀表上。民聞伉坐執人被戮,知官惟欲出之而已,於是老幼相攜而出,歲期,人數皆如本規。恪自領萬人,餘分給諸將。
  243. 《吳錄》曰:是歲蜀主又遣鄧芝來聘,重結盟好。權謂芝曰:「山民作亂,江邊守兵多徹,慮曹丕乘空弄態,而反求和。議者以為內有不暇,幸來求和,於我有利,宜當與通,以自辨定。恐西州不能明孤赤心,用致嫌疑。孤土地邊外,閒隙萬端,而長江巨海,皆當防守。丕觀釁而動,惟不見便,寧得忘此,復有他圖。」
  244. 《三國志·虞翻傳》翻出為富春長。策薨,諸長吏並欲出赴喪,翻曰:「恐鄰縣山民或有姧變,遠委城郭,必致不虞。」因留制服行喪。諸縣皆効之,咸以安寧。
  245. 245.0 245.1 《三國志·全琮傳》是時中州士人避亂而南,依琮居者以百數,琮傾家給濟,與共有無,遂顯名遠近。後權以為奮威校尉,授兵數千人,使討山越。因開募召,得精兵萬餘人,出屯牛渚,稍遷偏將軍。…………是時丹楊、吳會山民復為寇賊,攻沒屬縣,權分三郡險地為東安郡,琮領太守。至,明賞罰,招誘降附,數年中,得萬餘人。權召琮還牛渚,罷東安郡。
  246. 《三國志·張承傳》權為驃騎將軍,辟西曹掾,出為長沙西部都尉。討平山寇,得精兵萬五千人。
  247. 247.0 247.1 247.2 《三國志·陸遜傳》時吳、會稽、丹楊多有伏匿,遜陳便宜,乞與募焉。會稽山賊大帥潘臨,舊為所在毒害,歷年不禽。遜以手下召兵,討治深險,所向皆服,部曲已有二千餘人。…………權以兄策女配遜,數訪世務,遜建議曰:「方今英雄棊跱,豺狼闚望,克敵寧亂,非衆不濟。而山寇舊惡,依阻深地。夫腹心未平,難以圖遠,可大部伍,取其精銳。」權納其策,以為帳下右部督。會丹楊賊帥費棧受曹公印綬,扇動山越,為作內應,權遣遜討棧。棧支黨多而往兵少,遜乃益施牙幢,分佈鼓角,夜潛山谷間,鼓譟而前,應時破散。遂部伍東三郡,彊者為兵,羸者補戶,得精卒數萬人,宿惡盪除,所過肅清,還屯蕪湖。
  248. 《三國志·周泰傳》策討六縣山賊,權住宣城,使士自衞,不能千人,意尚忽略,不治圍落,而山賊數千人卒至。權始得上馬,而賊鋒刃已交於左右,或斫中馬鞌,衆莫能自定。惟泰奮激,投身衞權,膽氣倍人,左右由泰並能就戰。賊旣解散,身被十二創,良久乃蘇。是日無泰,權幾危殆。
  249. 《三國志·朱桓傳》後丹楊、鄱陽山賊蜂起,攻沒城郭,殺略長吏,處處屯聚。桓督領諸將,周旋赴討,應皆平定。
  250. 《三國志·顧承傳》後為吳郡西部都尉,與諸葛恪等共平山越,別得精兵八千人,還屯軍章阬,拜昭義中郎將,入為侍中。
  251. 《三國志·朱治傳》是時丹楊深地,頻有姧叛,亦以年向老,思戀土風,自表屯故鄣,鎮撫山越。諸父老故人,莫不詣門,治皆引進,與共飲宴,鄉黨以為榮。
  252. 《春秋左傳正義‧成公四年》秋,公至自晉,欲求成於楚而叛晉,季文子曰:「不可,晉雖無道,未可叛也,國大臣睦而邇於我邇,近也,諸侯聽焉聽,服也,未可以貳,史佚之志有之周文王大史。大音泰曰:『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楚雖大,非吾族也與魯異姓,其肯字我乎字,愛也?」公乃止。
  253. 《後漢書‧卷十三‧隗囂公孫述列傳第三‧隗囂》囂既立,遣使聘請平陵人方望,以為軍師。望至,說囂曰:「足下欲承天順民,輔漢而起,今立者乃在南陽,王莽尚據長安,雖欲以漢為名,其實無所受命,將何以見信於眾乎?宜急立高廟,稱臣奉祠,所謂『神道設教』,求助人神者也。且禮有損益,質文無常。削地開兆,茅茨土階,以致其肅敬。雖未備物,神明其舍諸。」囂從其言,遂立廟邑東,祀高祖、太宗、世宗。囂等皆稱臣執事,史奉璧而告。祝畢,有司穿坎於庭,牽馬操刀,奉盤錯鍉,遂割牲而盟。曰:「凡我同盟三十一將,十有六姓,允承天道,興輔劉宗。如懷姦慮,明神殛之。高祖、文皇、武皇,俾墜厥命,厥宗受兵,族類滅亡。」有司奉血鍉進,護軍舉手揖諸將軍曰:「鍉不濡血,歃不入口,是欺神明也,厥罰如盟。」既而薶血加書,一如古禮。
  254. 《三國志‧卷三十‧魏書三十‧烏丸鮮卑東夷傳第三十‧袁譚》引《魏書》曰:烏丸者,東胡也。漢初,匈奴冒頓滅其國,餘類保烏丸山,因以為號焉。俗善騎射,隨水草放牧,居無常處,以穹廬為宅,皆東向。日弋獵禽獸,食肉飲酪,以毛毳為衣。貴少賤老,其性悍驁,怒則殺父兄,而終不害其母,以母有族類,父兄以己為種,無復報者故也。……
  255. 《晉書‧卷四十八‧列傳第十八‧段灼》……昔在漢世,諸呂自疑,內有朱虛、東牟之親,外有諸侯九國之強,故不敢動搖。於今之宜,諸侯強大,是為太山之固。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而魏法禁錮諸王,親戚隔絕,不祥莫大焉。間者無故又瓜分天下,立五等諸侯。上不象賢,下不議功,而是非雜糅,例受茅士。似權時之宜,非經久之制,將遂不改,此亦煩擾之人,漸亂之階也。夫國之興也,由於九族親睦,黎庶協和;其衰也,在於骨肉疏絕,百姓離心。故夏邦不安,伊尹歸殷;殷邦不和,呂氏入周。殷監在於夏後,去事之誡,誠來事之鑒也。……
  256. 《後漢書‧卷七十四下‧袁紹劉表列傳第六十四下‧袁譚》……劉表以書諫譚曰:「天降災害,禍難殷流,初交殊族,卒成同盟,使王室震蕩,彝倫攸斁。是以智達之士,莫不痛心入骨,傷時人不能相忍也。然孤與太公,志同願等,雖楚魏絕邈,山河迥遠,戮力乃心,共奬王室,使非族不干吾盟,異類不絕吾好,此孤與太公無貳之所致也。功績未卒,太公殂隕,賢胤承統,以繼洪業。宣奕世之德,履丕顯之祚,摧嚴敵於鄴都,揚休烈於朔土,顧定疆宇,虎視河外,凡我同盟,莫不景附。何悟青蠅飛於竿旌,無忌游於二壘,使股肱分成二體,匈膂絕為異身。初聞此問,尚謂不然,定聞信來,乃知閼伯、實沈之忿已成,棄親即讎之計已決,旃斾交於中原,暴屍累於城下。聞之哽咽,若存若亡。昔三王、五伯,下及戰國,君臣相弒,父子相殺,兄弟相殘,親戚相滅,蓋時有之。然或欲以成王業,或欲以定霸功,皆所謂逆取順守,而徼富強於一世也。未有棄親即異,兀其根本,而能全於長世者也。昔齊襄公報九世之讎,士匄卒荀偃之事,是故春秋美其義,君子稱其信。夫伯游之恨於齊,未若太公之忿於曹也;宣子之臣承業,未若仁君之繼統也。且君子違難不適讎國,交絕不出惡聲,況忘先人之讎,棄親戚之好,而為萬世之戒,遺同盟之恥哉!蠻夷戎狄將有誚讓之言,況我族類,而不痛心邪!夫欲立竹帛於當時,全宗祀於一世,豈宜同生分謗,爭校得失乎?若冀州有不弟之慠,無慙順之節,仁君當降志辱身,以濟事為務。事定之後,使天下平其曲直,不亦為高義邪?今仁君見憎於夫人,未若鄭莊之於姜氏;昆弟之嫌,未若重華之於象敖。然莊公卒崇大隧之樂,象敖終受有鼻之封。願捐棄百痾,追攝舊義,復為母子昆弟如初。今整勒士馬,瞻望鵠立。」又與尚書諫之,並不從。……
  257. 《舊唐書‧卷一百四‧列傳第五十四‧哥舒翰》翰素與祿山、思順不協,上每和解之為兄弟。其冬,祿山、思順、翰並來朝,上使內侍高力士及中貴人於京城東駙馬崔惠童池亭宴會。翰母尉遲氏,于闐之族也。祿山以思順惡翰,嘗銜之,至是忽謂翰曰:「我父是胡,母是突厥;公父是突厥,母是胡。與公族類同,何不相親乎?」翰應之曰:「古人云,野狐向窟嘷,不祥,以其忘本也。敢不盡心焉!」祿山以為譏其胡也,大怒,罵翰曰:「突厥敢如此耶!」翰欲應之,高力士目翰,翰遂止。
  258. 陳戍國《唐代宗法觀念與傳承制度——兼論李唐皇室氏族問題》
  259. 吳宗國. 说不尽的盛唐——隋唐史二十讲.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20-3. ISBN 978-7301-31146-2. ……北周實際的創建者宇文泰的四世祖宇文陵,由鮮卑遷武川。楊堅五世祖楊元壽、李淵三世祖李熙,亦家於武川。其中宇文陵是鮮卑族,楊元壽、李煕都是漢族。……這樣,楊忠就以一個漢族將領成為關隴軍事貴族集團的核心成員之一。……在楊堅掌權和平定三方叛亂中,支持者多為關隴集團中的漢人官僚。……大定元年(581)春二月壬子,令曰:「已前賜姓,皆復其舊。」令宇文泰時改為鮮卑姓氏的漢人文武大臣恢復原來漢族的姓氏,以表明自己是漢族正統的代表者。…… 
  260. 見各地所謂《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民族工作條例》,如1990年通過的《山東省民族工作條例》、1991年通過的《河北省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1994年通過的《河南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1995年《四川省城市民族工作條例》、1996年通過的《江蘇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長春市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1998年通過的《北京市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哈爾濱市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1999年通過的《福建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武漢市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2000年通過的《重慶市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2001年通過的《江西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陝西省民族工作條例》《吉林省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2002年通過的《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2003年《上海市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2004年通過的《遼寧省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2013通過的《天津市少數民族權益保障規定》、2016年通過的《海南省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規定》等等,這林林總總條例的共同點就是少數民族優先,無論經濟還是文化都要得到專有援助,而且還有比漢族更優先的照顧,在政治還要有配額,但數量有下限沒有上限,而且明確單方面禁止「歧視、侮辱少數民族,傷害民族感情」,意味着如果漢族和少數民族有爭吵,漢族身份的人要小心言詞以避免犯法,而少數民族身份的人則可無所顧忌攻擊侮辱。至於在少數民族自治地方,還有1984年通過的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1993年通過的所謂《民族鄉鎮工作條例》以及《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加上各個自治州縣的條例,可以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少數民族身份的個人或群體都會在政府得到比漢族更好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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